试析伯顿.克拉克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研究教育论文

时间:2022-05-06 19:58:22 教育资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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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伯顿.克拉克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研究教育论文

  论文摘要:伯顿.克拉克建立了分析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的理论框架,并为其应用研究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分析路径。中国近代大学从组织的模式变迁角度来看,其学术权力配置表现出鲜明的复合型特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近代大学与日本模式存在较强的相似性;教授具有较大的权力,而且往往还有政治上的官衔;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英国模式的某些特征;也具有美国模式的某些特征。

试析伯顿.克拉克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研究教育论文

  论文关键词:伯顿.克拉克;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

  在中国现代大学的治理与发展中,大学内部管理的体制与机制改革日益成为亟须解决的瓶颈与难题,核心的方面就是其中所存在的学术权力配置问题。在前些年的学术探讨中,有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关系的争论异常激烈,近些年来有关去行政化问题又成为了“热议”的重要话题。若对此类争论和话题作理性层面上的阐释,可将其中的相关权力划分为专业权力、管理权力和政治权力。其中,专业权力就是通常所讲的学术权力,管理权力和政治权力就是通常所讲的行政权力,其缘由就是中国大学治理中所实施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度,其中党委行使政治权力,校长行使管理权力,教授行使专业权力。其实,通常所讨论有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以及去行政化等话题,主要还是要强化大学治理中专业权力的影响与作用,当然这也就是要扭转当前大学治理中行政权力的强势地位,以便适应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存在与发展需要。伯顿.克拉克认为,学术权力是学术组织中的权力,强调要以更宽阔的视野去考察其中的权力配置模式,以便更清楚地厘清存在于其中的各种权力的地位、影响与作用。伯顿.克拉克探讨了大学学术权力的组织结构,提出了层次、整合、分化、发展和利益等分析路径,获取了重要的研究结论,即与其他组织相比,大学这种学术组织中的权力结构表现出底部沉重、影响弥散和决策渐进等特征。

  但是,西方诸国大学具有较大的差异,表现在中高层对下层的支配上存在平衡力量上的不同,同时在后两个特征方面也具有相当明显的差异。其实,中国大学中的学术权力配置也突出地体现出这样的存在状况,但确实也还具有其自身的某些特点。总而言之,认识与理解伯顿.克拉克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分析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下面就对其进行较为详细地述评,并阐述中国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的复合型特征。

  一、配置层次的分析路径

  配置层次的分析路径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首先就是从高教系统的层面来讲,主要涉及其中整体学术权力的配置层次及其特征问题;其次就是从大学组织分类的层面来讲,主要涉及不同类型大学中学术权力的配置层次及其特征问题。

  伯顿.克拉克采用六级分类方法,把高教系统中的学术权力划分为六级,即包括系或讲座、学部(按欧洲的用法,它是指进行专业训练或包含一组学科的组织单位)、大学、联合大学、州政府和中央政府。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中,每级层次上的学术权力配置都存在诸多差异。比如,欧洲大陆模式中的典型形式就是以教授讲座为中心所建立的研究所,由主持讲座的教授担任所长,并在其控制之下。当然,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之间在特征方面还是存在某些具体的差异。同样的结构在英美称为系,但美国的“系”结构更具有社团的性质,即由职位和地位不同的教授所组成的学术单位。学部结构设置可追溯到中世纪大学,其传统功能是培养高级专业人才。但是,其学术功能存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从19世纪就开始承担起科学研究的任务。当然,学部结构设置在美国大学中称为学院。

  在权力配置模式上,与传统大学的学部结构相比较,学院具有较为显著性的特征,当然也反映在学术权力配置的某些方面。大学层次主要是指传统意义上独立的单校园大学,伯顿.克拉克将此类大学划分为研究所制大学(或讲座制大学)和系科制大学,前者讲座教授拥有较大的学术权力,而校长只能以有限的权力主持评议会;后者大学层次拥有更多的权力。联合大学是指拥有多所分校的大学,但与综合大学的涵义还是存在某些实质上的差异。伯顿.克拉克将其类型划分为四种,即协调州范围内所有高教的组织、在州范围内协调高教各部分的委员会、对高教拥有管辖权的地区委员会以及大城市的高教系统,表现在单个国家中可存在一种或多种类型。州和中央政府的层次在不同模式国家中也存在显著性的差异。比如,美国和德国都设有教育部或高教部,虽然近年来其权力确实存在较大幅度上的增强,但都很有限。但是,法国则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不同,作为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虽然学区拥有对高教系统的管辖权,但中央政府也拥有较大的权力。其实,中国也同样地呈现出这样的鲜明特征。

  从目前发展的状况来看,中国大学管理基本上处于由二级向三级管理体系过渡的阶段,即从中央和省级政府负责向中央、省级和地市级政府负责的管理体制转变。但是,中国大学所采取的是复合型模式,可具体地划分为中央—大学型(Ⅰ型)、中央—省级—大学型(Ⅱ型)、中央—省级—地市级—大学型(Ⅲ型)。伯顿.克拉克认为,层次分析从纵面上确定了各层次决策领域和权力模式及其交互作用[1]208。中国大学权力配置类型也可运用这种思路来分析:

  Ⅰ型主要是指教育部直属大学,中央政府在这类大学中拥有重要的权力,比如大学校长由中央组织部等相关部门任命,但这些政治和管理部门在大学学术中的权力基础还是相对较弱,原因就在于:虽然中国具有较强的科层传统,政府还是可以通过政治和管理等行政力量来达成对大学学术权力的控制与影响,但在这类大学中的著名教授团体还是拥有部分的学术权力,只是目前的发展趋向并不乐观,因为大学的书记和校长在政治与管理上的科层权力正呈现出日益增强的发展趋势。因此,从总体上来看,这类大学学术的权力配置可部分地归入欧洲大陆模式的范畴,但北大和清华等著名大学则又具有英国模式的某些特征。

  Ⅱ型主要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所主管下的地方性大学,中央政府主要是通过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来达成领导的目标,对大学执行中央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进行监督评估。在这类大学中,还可划分为两种类型,即公办和民办。在公办大学中,科层的传统表现得相当明显,两级政府都拥有较强的权力,大学书记和校长由省级政府任命并对其负责以及在中央政府中的教育部备案,还要接受其监督评估。在这种类型的大学中,属于教学型的居多,大学书记和校长的权力较强,教授团体的权力就显得较为弱小,因而具有日本模式的某些特征。当然,在日本公立大学中,由于近年来推进了法人化的改革,其教授团体的权力明显地获得了增强,特别是表现在学术权力的诸方面。在民办大学中,虽然受到中央政府制定教育政策的管理和束缚,但校长由董事会任命并对其负责,相对而言拥有较大的权力,并且书记的职责和权力显得较为模糊。另外,民办大学中教授团体的权力相对较弱,而且教授兼职较多且流动性较大,因此也就难以产生较强有力的影响与作用。基于存在上述权力配置上的诸种表现,可以说其具有了美国模式的某些特征。

  Ⅲ型主要是指地市级政府所主管的地方性大学,这是当前中国大学发展中所出现的崭新现象与发展趋势,表现在其学术权力配置上则与Ⅱ型较为类似,即大学校长具有较为充分的权力,然而教授团体的权力却相对较弱,表现在大学学术的权力配置上也就呈现出诸如上述的特征。

  二、整合与分化的分析路径

  伯顿.克拉克认为,现代社会组织繁多,各重要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也呈现出异常复杂的生态,简直就是关系的丛林,这就必须具有分析其中权力配置的崭新思想与方法。对像大学这类学术组织而言,权力配置随着其外延扩张和内涵发展而变得日益复杂[1]210-211。伯顿.克拉克提出了整合与分化的分析路径,这对探究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及其特征具有较强的指导价值与意义。

  科恩和马齐(Cohen&March)运用实证和理论研究的方法,认为大学呈现为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具有目标模棱两可性、技术不确定性和参与者流动性的特征。韦克(Weick)也认为,大学组织是松散结合的系统。在诸如此类的状态下,要保证其正常运行,就必须建立组织规则和制度。诺斯(North)也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他将制度定义为博弈规则,并划分为正式和非正式两种类型。

  从制度的层面来看,其系统可划分为集权和分权两种结构,前者具有持续集权化的倾向;后者具有持续分权化的倾向,并且各国还会发生相互靠拢的情形,甚至会夸大为一种趋势。从体制结构的角度来看,这两种类型不存在优劣之别,但成熟的高教体制具有两大特点:

  一是历史上所形成的权力分布形式倾向于维持原状,这就导致不同国家的互相靠拢存在限度;

  二是各国的结构皆存在缺陷,但都会竭力地去弥补,因此也就存在有意识的改革和无意识的调整。

  伯顿.R.克拉克认为,可以将系统结构的融合划分为官僚、学术权威、政治和市场四种作用形式,并认为每种形式中既存在促进变化的特有方式,也存在阻碍变化的独特方式,其中市场形式具有最强的应变能力,但每种形式中都存在促进和拒斥变化的方式,因此需要在动力与阻力间保持适当的平衡。毕竟,市场形式的作用最不容易获得改变,因此要不断地促使其接受变化和适应环境。当然,这样仍旧不能避免发生市场失灵的情形,还是需要政治或行政的干预。其实,这也就是说,只依赖某种形式难以实现既定的目标。

  显然,传统中国大学具有鲜明的科层特性。从制度的角度来看,表现为存在组织内的复杂关系。科层是生产单位集中的产物,随着科层机器呈现出等级性和强制性的特征,组织也就日趋走向“军团化”,其结果就是会出现因循守旧的发展趋势。组织效率取决于规则或制度,但这种观点主要是针对科层现象,并非针对韦伯所确立的科层理论。其实,历史经验也表明,科层特性是导致传统中国大学呈现出故步自封的重要原因。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大学学术的权力配置也受到了科层规则的制约与影响,再加上传统中国大学又深受行政或政治因素的控制,因而就更难以形成学术自由的环境与氛围。确实,即使是具有自由辩论传统的近代私立书院,也难以逃脱这类因素的控制。

  现代大学的组织发展日益复杂,制度和规则的约束也就表现得更为显著,其松散联系的组织间在协调和交流中就会出现问题,因此需要把大学整个领域作为分析单位来进行制度研究[1]209,从而阐明其学术权力配置的模式及其特征。公办与民办大学之间在学术权力配置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但也具有某些共性,这可通过对大学的制度研究来获取必要的分析结论。

  在分析高教系统中权力配置模式的特征时,伯顿.克拉克提出了结构等级性和决策内聚性的概念:前者用以刻画组织的陡平程度,其中最陡峭的是独裁结构,最平缓的是学院结构,权力集中于顶层,后者权力均匀分布在一定层次的不同组成单位中。罗兰.沃伦提出了组织结构的四种类型,即高度内聚的一元化结构、联邦结构、联合结构以及社会选择结构。高教系统中所运用的经常是后三种结构,其运行更如联邦而不像等级官僚体系。从中国高教系统的现状来看,由于受到了科层传统的影响与作用,权力配置更体现出一元化结构的主导地位,因此高教体制改革也就处于权力内敛和分权下放的矛盾中,当然,大学学术的权力配置也同样存在诸如此类的矛盾与问题,并充分地体现在其结构与运行中。由此可见,整合与分化的分析路径都是进行大学学术制度和政策研究的重要工具,可以运用于探讨大学学术组织的结构反应,并且还可以直接指向处于不断发展中的社会体制以及社会机构与体制权力的命运问题。

  三、历史发展的分析路径

  伯顿.克拉克谈到,历史发展的分析路径可用以阐述当代高教体制中重要组织及其控制形式的历史根源与发展过程,分析单位可以是现实中所存在实体结构的各部分,研究目的就在于获取某些问题的历史答案。当然,其还有助于弄清组织及其控制形式中所存在持续与竞争的关系,有利于防止出现阻碍竞争形式的集体既得利益及其思想意识,毕竟这种保存现状的力量会获取那些处于垄断地位上公众组织的支持,其中包括诸多的高教组织。因此,在世界诸多的国家中,高教改革与发展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中央政府的保护。当然,历史发展的分析路径还适用于对国际间组织形式相互移植和借鉴方面的探究,毕竟在高教发展中世界诸国之间都存在交互借鉴与吸收的事实。 再观中国近代大学的实际情形。从大学组织的模式变迁角度来看,其学术权力配置兼具了上述诸种模式的特征,表现出鲜明的复合型特征。集中表现在:

  其一,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近代大学与日本模式存在较强的相似性,其原因在于前者在甲午中日战争后对后者做法与经验的移植。比如,梁启超在制定京师大学堂章程时,就明显地借鉴了日本的大学制度;蔡元培在制订新学制时,也强调了对日本学制的吸收与借鉴,并写道:“至现在我等教育规程,取法日本者最多”,但又谈到“此并非我等苟且,我等知日本学制本取法欧洲各国”,“惟欧洲各国学制,多从历史上渐演而成,不甚求其整齐划一,而又含有西洋人特别之习惯;日本则变法时所创设,取西洋各国之制而折衷之,取法于彼,尤为相宜。然日本国体与我不同,不可不兼采欧美相宜之法”。

  其二,中国近代大学中的教授具有较大的权力,而且往往还有政治上的官衔,其实这也体现出传统中国大学中还是存在官师不分的现象。比如,京师大学堂的管学大臣就具有中央政府的官衔,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居于较高政治级别的大学校长。1902年京师大学堂复办时,管学大臣张百熙奏举吴汝纶为总教习,朝廷降下谕旨:“前直隶冀州知州吴汝纶,著赏加五品卿衔,充大学堂总教习”,这也表明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在当时具有较大的政治权威。同时,近代中国的中央政府对大学也实行较为严密的控制措施,具有绝对的领导权。其实,这些方面都显著地表明,中国近代大学中的学术权力配置具有法国模式的某些特征。

  其三,在经历蔡元培改革以后,北大确立了“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办学方针,主张学术分离和教授治校,建立了评议会制度,教授团体拥有了较大的学术权力,以致北大改革成为了当时中国大学改革的榜样,造成了特别大的社会影响。其实,在蔡元培北大改革的举措中,就是借鉴了当时德国大学的诸多经验与做法,较为明显地体现出德国模式的某些特征。但是,蔡元培北大改革也并不限于学习和模拟德国模式,比如还推行了大学院制,这就表明其中也具有法国模式的某些特征。同时,当时北大还处于近代中国学术翘楚的地位,当然也就非常注重实施精英式的教育教学,因此也就在一定的程度上具有了英国模式的某些特征。其四,清华的创设源于美国的庚子返款,美国传教士在中国还设立有教会大学,比如燕京大学和圣约翰大学,其中的学术权力配置则移植了美国的经验与做法,因而也就具有美国模式的某些特征。

  由上可知,近代以来的中国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既有对日本模式的吸收,又有对欧洲大陆、英国和美国模式的借鉴,同时还具有自身传统的特征,这就体现出中国模式的复合型特征。这也就是说,其既是近代西方文化迁移的结果,又是传统中国科层体制的延续与发展。确实,在中国近代大学的发展与变迁中,既具有英国精英大学模式的印象,存在较强院校层面上的权力配置;也具有欧洲大陆模式的特征,存在较强中央政府或大学内部层面上的权力配置;还具有美国模式的印迹,比如清华和教会大学就存在董事会和基金管理委员会等中间层面上的权力配置;当然还包括对日本模式的借鉴与模仿。但是,其中更具有传统性的科层特征。

  当然,中国现代大学延续和发展了近代以来的复合型模式,吸收和借鉴了西方诸国模式的经验与做法,也就形成了近代以来中国模式的复合型特征。因此,选取历史发展的分析路径,更能深刻地阐释西方诸国模式及其特征的历史渊源与基本关系,明晰中国模式中复合型特征的生成与发展过程,并进而挖掘出其中起作用的诸多因素,比如中国制度和科层的传统以及西方诸国的模式及其特征,从而更好地认识与理解其中所蕴藏的根本实质与发展趋向。

  四、团体利益的分析路径

  团体利益对大学学术的权力配置存在制约性的影响,某些观念或偏见在团体决策中还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这也就是说,大学学术的权力配置也是建构在团体利益的基础上。从这个角度来讲,无论是中央政府、教授团体或大学行政,都经常性地从团体利益的基点上来考虑大学治理中的学术制度与政策。欧洲大陆模式中讲座教授和中央政府的权力配置就是建立在团体利益的基础上,同样美国模式中董事会、大学领导和终身教授的权力配置也是建立在团体利益的基础上。伯顿.克拉克认为,要想集中研讨团体利益及其具体表现,就要把组织与政治两种分析方式结合起来,否则就无法明晰地探讨各团体利益及其具体表现,尤其是当其采用占据或渗透到行政机构的办法来维护其各自利益之时。从政治的角度来讲,拥有强大权力的团体总是通过巩固地位来维护其权力的稳固,即传统的形成和利益的合法化都是以维护其团体地位的牢固为中心,处于大学权力核心的团体也会通过政策和制度来稳固其既得利益。

  因此,通过对大学组织结构中团体利益的分析,就可将对学术权力配置的探究同政治学及社会学理论中的核心问题联系起来。由上可知,团体利益的分析路径对深刻地认识与理解西方诸国大学学术的权力配置及其模式特征以及了解其发展的走向,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在中国现代大学的治理与发展中,团体利益对大学学术的权力配置模式及其特征也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与作用。当然,进行团体利益分析也必定是相当复杂的分析与探究过程。

  五、研究结论

  综上所述,伯顿.克拉克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的分析路径以及对中国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中复合型特征的相关论述,可以获取如下研究结论:

  其一,虽然西方诸国模式各具特征,但却存在某些本质上的共性,体现出异中存同的显著特征,当然其中最为重要的方面还是在于注重社会的系统或国家的力量,或者兼而有之。这也正是伯顿.克拉克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分析路径的社会基点。

  其二,西方诸国模式具有历史上的同源性特征,表现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中,取法于古希腊和罗马以及近代意德法诸国模式及其特征,当然其中也存在现实发展性的方面。

  其三,西方诸国模式及其特征的近现代变迁,特别是体现在美国和日本的模式中,对英国和欧洲大陆诸国模式存在继承与借鉴的方面,但也还是存在其发展性的地方,比如美国的大学设置了研究院的机构及其职能,日本的大学保持了其本土性的特征。

  其四,近代以来的中国大学存在组织结构性的重建,这就导致对西方诸如日法德英诸国模式都存在借鉴与吸收的方面,其中最为突出的历史阶段就是戊戌维新和蔡元培北大改革时期,当然新中国成立后还存在对前苏联和美国模式的特别借重,这些方面的体现就导致中国大学的学术权力配置模式显著地存在复合型的特征。

  其五,在中国现代大学治理与发展中,现实中所存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争论以及去行政化等话题,都是这种模式的复合型特征在社会和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呈现。

  由此看来,可以依循伯顿.克拉克大学学术权力配置模式的分析路径,深入分析与探究中国大学学术权力配置中的诸种矛盾与问题,增强其治理中的系统化和学术化程度,发展与完善中国模式的复合型特征,增进其本土发展与特色创新,从而更进一步地去实现中国现代大学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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