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二章 教案教学设计

时间:2022-04-14 14:35:47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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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二章 教案教学设计

二十一    《孟子》二章

《孟子》二章 教案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使学生懂得“义重于生”,反对见利忘义;使学生正确理解“与民同乐”,增强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

    (二)学习比喻和对比写法,领会其妙处。

    (三)掌握文言词语“欲、患、蹴、屑、由、宫、向、身、举、疾、蹙、王,甚、今、以、其、诸,得、直、田,可得、有以、何以”等。

    (四)背诵《鱼我所欲也》。

    二、难点、重点分析

    (-)《鱼我所欲也》是如何论证的?

    分析:本课文三段,可以用一个中心论点、三个分论点来简括内容:1.生和义不可得兼应舍生取义(中心论点);2.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是③至?句的结论,也是能够舍生取义的原因);3.“是心”人皆有之(是第二段的论点,也是能够舍生取义的进一步理由)34.见利忘义(指“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谓之失其本心(末段最后一句既是本段结论,也是对“是心人皆有之”的补充说明。)从论证方法看,先用一个引喻(做文章引子的比喻)“舍鱼而取熊掌”论证“舍生取义”,用喻证;接着先从正面:“甚生不为苟得,甚死患有不避”,再从反面:“莫甚生何不用,莫甚死何不为”来论证分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构成了对比论证;分论点和中心论点又构成因果论证;然后用“行人弗受,乞人不屑”为例子,论证“是心人皆有之”,用的是例证法;最后拿“向”与“今”对比,显示“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荒谬,论证了“此之谓失其本心”,也用对比法。论证结构以第一段为例,鱼和熊掌与生和义是并列关系,接下来的正反对比是对照关系,正反句与分论点是总分关系,第一个分论点和第二个分论点是层进关系。

    (二)文章采用引喻写法究竟有什么好处?

    分析:喻证的共性有二:抽象的具体化(生动化),深奥的浅显化。引喻的个性是论点一经提出就已经有了根据。

    (三)“独乐乐……不若与众”的比喻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分析:“独乐乐”这一比喻,由“独”不如与“人”,与“人”又与“少”不如与“众”步步推进,潜藏的结论自然是“愈众愈乐”,这就为中心论点“应与民同乐”设置了一个前提,或日用欣赏音乐作比,给中心论点提供了论据。

    (四)《庄暴见孟子》的中心论点是“与民同乐”还是“与百姓同乐,则王矣”?

    分析:文章的中心论点应是“与民同乐”,而不是“与百姓同乐,则三矣”。理由如下:“独乐乐”的潜台词是“愈众愈乐”,既然意众愈乐,就应该与民同乐,因为民最众,自然也就最乐,这是“与民同乐”的一个理由。接下来“同乐”与“不同乐”两种结果的对比,自然显而易见,是劝说齐王应与民同乐。最后的“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是从“与民同乐”的结果,即“王”的角度,进一步论证应与民同乐,劝导齐王与民同乐,实行仁政。

    当然,孟子提倡的“与民同乐”,也仅仅是要求统治者实行“让步政策”,但不管怎样,

客观上对劳动人民还是有益的,因为仁政比暴政总要好得多。

    文章先用“独乐乐”的比喻论证,最后用“与民同乐”的结果论证,但主要是中间的对比论证。理由是不仅文字的分量最多,对中心的论证也最有力。

    (五)联系《鱼我所欲也》讨论归纳对比的好处及孟子的语言特色。

    从行文看,《鱼我所欲也》和《庄暴见孟子》都大量运用了排比、对偶、反复的手法(如果依《修辞学发凡》所说,字数不等,结构相同的两句也属排比的话)。排比可壮文势;对偶有均齐的乐感;反复则回环跌宕,表情强烈。总之,由于孟子大量运用上述手法,造成了雄伟的气势和回环均齐的音乐美。

    (六)疑难字词释义。

    1.词语。

    〔欲)①希望、想要(得到)。②将要。③欲望。

    〔今)①现在。②现代。③假如。

    [甚〕①厉害、严重。②超过。③十分,很。

    〔疾〕①憎恨。②急速。③痛。

    (以上是练习中规定的词,以下是补充的。)

    [苟〕①苟且。例:.故不为苟得也。②假如。例:苟如君言,刘豫州何不遂事之乎?

    [加)①更加。例:而山不加增。②增益、好处。例:万钟于我何加焉。

    〔奉)①奉养。例:妻妾之奉。②遵奉:例:近者奉辞伐罪。③捧。例:相如奉壁奏秦王。

    〔犹〕①犹如。例:今之乐犹古之乐也。②尚、还。例:犹且从师而问焉。

    [举] ①全、都。例:举欣欣然有喜色。引申为“尽”,例:杀人如不能举。②荐举、选举。例:是以众议举宠以为督。

    2.常见词汇(以下例句,课后补写)。

    [无他〕没有什么,没有别的。例:此无他,与民同乐也。

    〔庶几()差不多。例:则齐其庶几乎?

    [有以〕有……来。例:暴未有以对也。

    [不可得兼〕不能同时得到。

   [舍生而取义] 舍弃生命,坚持正义。

    [由是] 如是,由此。例: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3.常见句式。

    〔莫甚于……] 没有什么超过……的。例:使人之所恶臭甚于死者。

    [有甚于……〕有超过……的。例:所欲有甚于生者。

    [今……于此] 假如。例:今王田猎于此。

    [直……耳〕只是……罢了。例:直好世俗之乐耳。

    〔……何如〕……怎么样。例:好乐何如?

    〔此之谓……] 这叫做……。例:此之谓失其本心。

    三、教学过程设计

    (一)检查背诵并导入新课。

    1学生背诵《季氏将伐颛臾》第3段和《荷莜丈人》第2段。

    2概述这二章的思想内容,而后提到孔子的继承人--亚圣孟轲。

    (二)孟子简介。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东南)人。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早年丧父,幼年受母亲教诲(“孟母三迁”故事出自《烈女传母仪篇》可证)。长大后受业于子思(即孔?,孔子之孙)的门人,治儒术,通《五经》,尤长于《诗》《书》。曾游说梁惠玉,不成功。又人齐,见齐宣王,一度充当“客卿”,颇受尊重。但当时各国国君用兵争强,以权谋为先,对孟子的“王道”主张,都以为“迂阔而远于事情(实际情况)”,不予采纳。以后孟子返回家乡,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

    《孟子》一书,《汉书艺文志》著录十一篇,现存七篇,跟《论语》一样,也是用语录体写的,但体式有所不同.有些章论述当代的某些重要问题,篇幅比较长,论证也很充分,已经具有议论文的规模,不过仍在章首冠以“孟子曰”一语,《鱼我所欲也》即属于这一类;对话体也有很大的发展,增加了反复辩难的内容,《庄暴见孟子》则属于这一类。

    孟子长于言辞,在辩论中经常设譬,以小喻大,逻辑性很强,有极大的说服力;其文气势磅礴,笔带锋芒,又富于鼓动性,对后世散文有很大的影响。

    (三)回答预习规定的思考题,导人新课。

    1.确定“舍生而取义者也”一句可以概括本章主旨。

    2.问:“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本心”是指什么说的?(“羞恶之心”。)这跟“舍生而取义”有什么关系?(“义”产生于羞恶之心,有羞恶之心,才会按照“义”的原则行事。)

    3.孟子认为“羞恶之心”是人的“本心”的一种,这是他的“性善”论中的一个观点。为了使同学们对这一观点认识得更加清楚,下面简单地介绍一下“性善论”的要点:

    ①“善”是人的本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②人有四种“本心”:同情心、羞耻心、恭敬心、是非心。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即由此产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铁(外接)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

    ③人性变坏,是由于受外物的影响,不是本性的表现。“富岁子弟多赖、嫩、懒,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降溺其心者然。”

    ④本性也需要“养”。“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

    (以上引文均节目《孟子告子》)

    4.试用孟子“性善”论的观点来解释本章中的两个例证(先诵读,后解释)。

    (四)诵读第2段。

    1.补充注释。

    ①“一草食(旧读Sì),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形容饿者欲食之急。

    ②“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齐大饥,黔敖(富人)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同“??)然来。黔敖左奉(捧)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③“不屑也”--承上文“屑”后省“受”字。

    2.用“性善”论观点解释:“行道之人”“乞人”为什么不受呢?(恶其无礼。)这说明了什么?(有羞恶之心,本心本氓,故宁死而不食。)

    再问:这个例证跟第一段中哪一句话“对针”?(“所恶有甚于死者”。)

    3.学生练习背诵,教师检查。

    (五)诵读第1段。

    1.注疏要点。(以课文的句号计句)

    ①“鱼,我所欲也”句--“二者不可得兼”是假设口气,意为如不能兼而得之,则舍鱼而取熊掌,盖熊掌之味美于鱼也。鱼喻生,熊掌喻义,义高于生,所以又说“舍生而取义者也”,用类比引出全章主旨。

    ②“生亦我所欲”二句--上文既已提出“舍生取义”的命题,这里就来说明“生”与“死”、“义”与“不义”之间的关系。“所欲有甚于生者”,指“义”而言;“苟得”,苟且得生之意。“所恶有甚于死者”,指“不义”而言;“患”,指“死”而言。欲生恶死是人之常情,而欲义恶不义,则是因有“羞恶之心”。这二句解释“舍生取义”的原因:“义”高于“生”。这是从正面论证本章主旨。

    ③“如使人之所欲”二句--所欲“莫甚于生”,所恶“莫甚于死”,即贪生畏死之意;“何不用”“何不为”皆贬义,即不顾礼义之意,合起来就是:“生”高于“义”。这二句用了假设推理的方式,是从反面论证本章主旨。

    这二句贬斥意甚重,“何不用”、“何不为”后用叹号更恰当。

    ④“由是” 二句--这是承以上四句,将“生”“死”“义”“不义”之间的关系加以总结,即求生避思都要合乎“义”的原则,不合于“义”则宁肯舍生就死以“取义”。

    ①“万钟”二句--“万钟”言俸禄之厚,因其厚而不辨礼义,虽受,一人不能独食万钟,故云“于我何加”。“加”,增益之意。

    ②“为宫室”一句--即不能独食,故有此间。“宫室”等三事皆身外之物,即所谓物欲,物欲陷溺其心,则失其本心,故“不辨礼义而受之”。

    ③“向为”六句--这是将“呼尔蹴尔之食弗受”和“不辨礼义而受万钟”二事作对比论述:前者说明人在困难危迫之际尚能保持其羞恶之心,可知这羞恶之心为人所固有;后者说明人在丰裕环境中为物欲所制,而失其羞恶之心。这是以正衬反,重在说明丧失本心的原因,所以下文接着问道:“是亦不可以已乎?”提醒人们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④“本心”--这里专指“羞恶之心”。

    2.学生练习背诵,教师检查。

    3.用“性善”论观点来解释:为物欲所蔽,则失其本心。这是用反面例子来论证“舍生取义”。

    问:本段跟第一段中哪些语句“对针”?(“贤者能勿丧耳”中包含了“不贤者易丧”的意思。)

    (六)将这两段连起来背诵一遍。

    (七)留作业。

    1.熟读《鱼我所欲也》第1段。

    2.阅读《庄暴见孟子》开头到“不若与众”,准备复述。

    “有不用”“有不为”的“有”,同“或”,有人。

    至此,“舍生取义”的命题已得到充分的论证。下面再作推论。

    ⑤“是故”二句--“所欲”“所恶”二小句,重复上文,分别指“义”与“不义”而言。这一大句紧接下文,“是心,即“欲义”“恶不义”之心,也就是“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是由“舍生取义”推出的一个新论断。下文的例证即用来证明这一论断。

      3.教师领诵一遍后,学生练习诵读。

    4.划分本段层次,归纳大意。

    说明:背诵这一段,关键是要掌握它的层次。划分层次有不同的方式(各种注本及选本对这一段层次的划分颇有出入),我们打算按文章的逻辑推理过程来划分。

    讨论:按上面列出的五个句组来划分。讨论后再板书如下(可以只写加点的字):

         用类比方式提出主旨①

                          正:“义”高于“生”②

        论证步骤          反:“生”高于“义”(假设方式)③

                          合:求生进患而不违义④

         推论:“义”是人的“本心”,唯贤者能勿丧⑤

    5.学生练习背诵;教师检查,开始检查时可以保留板书,以后擦去板书再检查。

    (八)本章小结。

    1.本文首先提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生取义”,这是全章的中心论点。然后说明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人都有“欲生而不为苟得,恶死而有所不避”之心,即“羞恶之心”;又从反面来说,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会不顾礼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因此,重要的是,求生避患不能违背“义”的原则。

    2.这种“羞恶之心”是人人都有的,只有贤者才不会丧失。为什么有些人会丧失呢?是因为他们为物欲所蔽。例如有人不食“嗟来之食”,这说明他有秦恶之心,可后来却不辨礼义而接受万钟之禄,这就是物欲使他羞恶之心丧失了。可见,要做到“舍生取义”,就必须使自己的羞恶之心不为物欲所蔽。

    3.从上述内容的进展层次可以看出本文的逻辑推理十分严密;从鱼与熊掌的比方、不吃嗟来之食和不辨礼义而受万钟之禄的对照,可以看出作者设喻的巧妙。

    (九)下面接着讲《庄暴见孟子》。

    诵读开头至“不若与众”。

    1.齐读一遍后,学生复述这部分的大意。

    2.注疏要点。

    ①“庄暴见孟子”--孟子在齐宣王(前341~前324在位)时,曾一度为齐客卿,庄暴因不知如何答对齐宣王“好乐”的说法,所以来问他。

    ②“王语(yo)暴以好乐”--也可以说成“王以好乐语暴”(齐王把喜爱音乐的事告诉了我)。王,承前章指齐宣王。据此可知庄暴是齐臣。

    ③“曰:好乐如何”--上文是庄暴语,此处加一“曰”字,表示说话中有停顿。问“如何”,意思是“好乐”好不好。

    ④“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之”,起舒缓语气作用,无义。“庶几乎”,是“庶几于治乎”的省文。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孟子将要借题发挥了--把“好乐”和“治国”联系在一起。

    ⑤“他日,见(X)于王”--“见”,被引见、被接见。

    ⑤“王变乎色”--齐王自知他的爱好并不高雅,这是他的心病,而在暴泄其事干孟子,这使他感到温怒和惭沮。

    ①“寡人”二句--齐王被迫承认爱好不高雅。“先王之乐”,指上古时代的名曲《咸池》《大章》《韶》等(孔子在齐时曾听过(韶)乐)。“世俗之乐”,指郑、卫之声(孔子曾说过“郑声淫,放郑声”)。

    “分之乐犹古之乐也”--孟子这样说,似与孔子观点不同,但他的意图是要说明在王者与民同乐这一点上,古乐和个乐是没有区别的。这是因势利导,即顺着齐王的“好乐”来谈“与民同乐”的道理。

    ②“可得闻与”--意思是请对方继续说下去,是一种礼貌的表示。可见孟子的这种权宜的说法收到了效果。

    ①“曰”至“不若与众”--孟子先不作答,反而连续问齐王。对这两问,答案肯定是“不若与人”和“不若与众”。这就为论述“与民同乐”作好了铺垫。齐王已入我彀中矣。

    3.学生诵读,教师检查。

    4.注疏要点。

    ①“臣请为王言乐(lè)--这是下文的总领句。“乐”读le,因上文两次问“孰乐(lè)”,这句自应承上读le,其余理由详见“教学设想”。

    ②今王鼓乐于此--“今……于此”是古汉语的习惯句式,表示假设,不是“现在……在这里”的意思。这句话可译为“假如大王奏起音乐”。下文“今王田猎于此”,与此相同。

    ③“举疾首”的“举”--“举”“俱”义通,可训,“皆”,全部的意思。

    ④“此极也”的“极”--这里是困顿的意思。朱熹注为“穷”。“此极”,如此困顿的境况,指下文“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这是苛刻的赋敛和繁重的徭役造成的。

    5.划分层次。

    说明:这段话的层次容易划分,之所以要来讨论,是因为要借此明确几个问题:①这段话是围绕着一个“乐”字来写的,话题已经从欣赏音乐转到君民关系上来,从个人爱好转到治国方针上来。②这段话的主体是两幅形成强烈反差的图景,孟子没有指出造成这些图景的原因,因为这是不言而喻的:前者是由苛政造成的,而后者是“仁政”的结果,因此尽管用的是叙述方式,但实质上是议论性的。③本段的结句是有针对性的,齐宣王有“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的“大欲”,所以孟子又借机向他宣传“王道”,劝他通过“与百姓同乐”的途径来达到“王天下”的目的。

    上述要点都可以在讨论中用启发提问的方式,让学生自己说出来,个别地方由教师作补充。讨论后再将层次划分如下:

    第一层:点明谈话内容。

    第二层:两幅不同的图景:“不与民同乐”和“与民同乐”。

    第三层:能“同乐”则能“王天下”。

    6.学生练习背诵、教师检查。

    (十)总结本章。

    1;关于本章主旨,可以确定为“国君必须与民同乐,才能王天下”,这是孟子“乐以天下,优以天下”思想的体现。详说见“教学设想”。

    2.孟子的谈话艺术表现在,善于借题,因势利导。他知道齐王“好乐”一事,就采取主动,询问齐王是否有这件事;待齐王说出“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立即称许他,说“好乐”可以治国,而在这一点上“古乐”和“今乐”并无差别,这就引发了齐王的兴趣。至此,孟子仍不说出本意,却先问齐王两个“孰乐”,让齐至自己说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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