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荆轲刺秦王》(高一必修)

时间:2022-04-14 15:46:36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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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荆轲刺秦王》(人教版高一必修)

 上课之前,我总会为要讲的文章做做广告,我希望学生们对眼前的这篇文章有阅读的热情热望,对它有兴趣就会主动去了解它,而主动学习是快乐的。 

今天我对学生说:对课本上的文章,你可以爱他也可以恨他,但你不可以无视他。对人也是如此,对人最大的蔑视不是你唇枪舌剑痛骂之,而是你望着他,目光穿透他望出很远。说回来,你要去爱他恨他蔑视他,都必须先了解他,找到根据,不该无缘无故。 

我不喜欢《荆轲刺秦王》,原因如下。 

1、虚伪 

太子丹诱杀樊无期。 

明摆着不想承担杀害忠义长者的罪名,不顾而去,弃了樊於期,默许了荆轲对樊於期的诱导,用家仇国恨激起樊於期以死相报的决心。 

而在樊於期自刎后,“太子闻之,驰往,伏尸而哭,极哀。”哭什么,定是“感谢你,我真心谢谢你,你用自己没用的生命换来燕国虚无的希望,你死得其所啊!” 

“既已,无可奈何,乃遂收盛樊於期之首,函封之。”一切做得多么有条不紊,理智冷静! 

2、血腥 

“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之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为装遣荆轲。” 

诸君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句。用人试剑,且不止一人,难怪鲁迅先生借“狂人”之口喊出“翻开中国历史,满纸写着两个字--吃人”的惊人句了。 

我在想教材想借荆轲刺秦的故事说什么?! 

就是一个美国大片《‘匕首’杀人狂》嘛! 

3、缺乏职业素养的杀手 

陶渊明在《咏荆轲》中感叹“惜其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荆轲的武学修为,岂独一个“疏”字了得!要说这一次的行动策划,是相当精细,相当成功。见荆轲游说樊於期时说:“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秦王必喜而善见臣。臣左手把其袖,而右手揕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细节无可挑剔,而且极具可行性,这一点后文的刺杀一段可以作为佐证,“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刺杀动作与事先设计的毫无出入,可见刺杀过程并无一点出乎意料,一切都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一切都在意料中。 

就是这样精准无误本应任何一个中级刺客都行之有效的设计,荆轲刺客却跌跌撞撞,穿花蝴蝶般与秦王追来逐去,手握那名垂青史见血封喉的徐夫人匕首硬是避开了秦王的所有部位,且一点皮肤也没有划破,注意那是见血封喉啊!之后先被文臣医官以药箱(注意,不是暗器)掷中,后被终于拔出剑来的秦王“断其左股”,“废”,最后一招“乃引其匕首提秦王,”结果仍然是“不中,中柱” 。可见,荆轲刺客的暗器功夫也是一般。 

荆轲是一个说客而不是一个刺客,他的错误在于他选错了职业。 

论冷静果决,荆轲比不上专诸;论武功魄力,荆轲比不上聂政;但,有一点,荆轲强过历史上任何一位成功或失败的刺客,那就是“口才”。 

荆轲说了三段话,第一段,说得樊於期扼腕顿足慷慨自刎;第二段,易水边的说唱艺术直唱得“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第三段,几次刺杀而不成功后,荆轲冷静陈词“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多了不起的陈词啊,一个手握天下第一锋利淬了毒药见血封喉的匕首,以“左手把其衣袖,右手揕其胸”的必杀动作去攻击手忙脚乱又没有护卫且忙乱间又拔不出武器的秦王的刺客,胸中怀有的理想竟然可以是“生”擒!天哪,谁信啊! 

到这里我知道我的狭隘了。 

荆轲其实真是一个超一流的刺客。他能流传千古的原因正像司马迁说的那样:立志明确,不随便违背自己的志向--我是刺客,我用匕首杀不了你我用嘴说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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