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3-07-04 07:19:13 初中作文

【精品】初中的作文集合6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初中的作文集合6篇

初中的作文 篇1

  在一个细雨交织的日子里,小胖,它离开了我,去了另一个世界生活。泪水与细雨,在我的眼睛里交织着,模糊了我的视线,眼前一片朦胧。我加快了步伐,迅速赶到小胖面前。但,它已奄奄一息,瘫倒在地,我用颤抖的声音,轻轻呼唤它的名字,小胖,小胖......泪水从我的脸颊滑落,滴落在它的身上。它艰难地举起一只右爪,轻轻的抚弄我的腿,似乎在安慰我,说:“没事的,不用伤心。”我伸出手,像往常一样抚摸它,渐渐的,渐渐的,它永远闭上了眼睛。我愣在原地,似乎不相信这是真的。我希望它只是睡着了,睡醒了,就会继续与我玩耍,腻到我身边来。但这是不可能的,他们把小胖的尸体收走了,略有一丝惋惜地说:“小朋友,你快回家吧,如果你这么喜欢狗狗的话,你就去我家抱一只来吧!别伤心啦。”我挤出艰难的笑容,摇了摇头,因为小胖在我心中是无可替代的。我踉踉跄跄的回了家,一路上神情恍惚,总感觉不只是失去了小胖这只狗,还失去了一些重要的东西。

  它的天真烂漫,在我心中是多么的可爱,是无论用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我永远都忘不了形影不离的它;忘不了,在我放学的`时候,等待在路口迎接我的它;忘不了在温暖的冬阳下,与我欢快玩耍的它;忘不了,它在路上撒欢的身影;忘不了,它曾用舌头轻轻的舔吻我的手。但,现在它走了,它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只留下一个想念它的我。

  现在我依然会抚摸它,虽然知道抚摸到的只是空气,但摸着摸着,似乎又出现了它的身影。每天放学归来,似乎都能看到它那活蹦乱跳的身影,在我面前奔跑着。虽然它走了,但我依然觉得,它一直在我身边,形影不离的跟随着我。

  小胖,你会一直陪伴着我的,对吗?

初中的作文 篇2

  真是一个好天气,阳光支离破碎为斑驳的碎屑,点满了半个教室。玻璃窗外飞过一只蝴蝶。篮球场上时不时传出男生“好球”的叫唤声,球撞击地面的脆响结实而又沉重。远处的山朦朦胧胧,依稀分辨出是黛色,几步之内的翠色把阳光洗练得更是葱茏。

  我呆在空无一人的教室,一个人守着电脑,一下又一下敲击着键盘。指尖上瑟瑟凉意,像是一条吐着信子的蛇顺着血管蜿蜒而上。大概是冬天的缘故。脚心已经发麻,冰凉麻木的触感从地面徐徐爬上。我哈口气,搓搓手,假设身边有一个恶徒,正拿着电磁炮迫使我不得不继续进行不知道会不会有收获的工作。

  已经不想去数有多少个日日夜夜奋斗在键盘上,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心是被敲碎了放到坩埚里熬,变成粘稠的液体一点一滴的落下,最后凝固。

  不如就这样放弃吧。我伏在桌子上告诉自己,写了这么久一点出息也没有。电子邮箱里静静的躺着一封退稿函:您的作品与本刊风格不符,请另……

  是什么样的'说法?其实心里都明白。

  应该幸庆终于不再石沉大海了。我默默地敲击着键盘,像是在弹奏一首练习曲,一直弹,一直弹,还是陌生的字样,陌生的语调。梦想着有一天弹奏的是贝多芬的交响曲,到现在为止还在练习《两只老虎》。

  一种时光蹉跎的苍茫无奈,又是一种奔波行路的自我慰藉。

  妈妈对我说,你这么写,有什么用——还不如专心读书。

  我默默地点头,开始倍加发奋地学习。中午留在教室午休,把数学题目拿出来做,做完后开始写那些没有完结的热血与梦想;课间多看几页世界经典小说,慢慢地揣摩作者的心思,把词句掰碎了、碾烂了再尝一尝隐蕴的滋味;晚上熄灯睡觉前把列夫托尔斯泰莫泊桑或马克·吐温的小说掏出来,把每一段话翻来覆去,细细咀嚼。俄罗斯清秀高广的山水美景和人物激烈的对话还在梦境里徜徉。

  阳光斜斜的打西边过来,溅开走廊里的尘土,挟夹着武林中人的刀光剑影一声声敲来。

  小时候总有人告诉我们,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

  我一直在怀疑这句话,怀疑到现在,我也不是个天才。

  初中和朋友约定好一起写小说。

  最后一年,他放弃了写作,最终去了重点,而我是一个傻瓜,差点落榜。

  妈妈被我的不务正业击垮了。她愤怒过、抗议过、指责过、语重心长苦口婆心过,最后她说,你爱怎么怎么去吧。

  她说这句话的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我一个人挤上拥挤的公交车,那是一辆不知道前进方向的车,没有站台,没有路标。我被挤到一个小小的角落,透过灰尘尘的后窗玻璃,妈妈站在路的一头,离我越来越远,她的身影也越来越小。

初中的作文 篇3

  其实我们班主任很有趣,应该说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是这样。身为局内人的我们,就不会这样觉得了。

  很多同学包括我在内的人认为最开心的.一天不是星期五,而是星期四。一、这天只有一节英语课。二、这天晚自习是语文。三、有三节杂课~最不开心的是星期一,因为这天本来有两节英语课,老师又占两节杂课,成了四节。

  这个理论推翻于星期五。

  星期五下午全是英语,很多同学受不了“煎熬”(老师给我们规定的是:……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是“潜规则”……上课不许分神,不许东张西望,不许有气无力,不许说废话,不许趴在桌子上,不许打哈欠伸懒腰,不许三心二意,不许…………必须精神高度集中,必须回答出问题,必须端端正正坐好,必须做笔记,必须听清楚老师在课堂上安排的作业,必须…………),老师就给我们灌输“学习最好”的思想:“你们天天多好呀,星期一没有早自习,还有两节杂课(不都被占了吗?);星期二下午还有课外活动(哪回上过课外活动?);星期三一节体育加一节读书活动(读过书吗?);星期四一节体育、一节音乐、一节信息技术(还不都被你占了?);星期五最好了,下午上完课就回家玩儿去(你咋不说下午全是你的课?)。你说你们那一点儿不好呀?整天拉着个脸,生活多快乐呀!”

  我想,全班人的心理防线,都在这一刻崩塌了!

初中的作文 篇4

  春天到来了,百花齐放,万花争艳。树林变得郁郁苍苍,鸟儿们也飞到了这美丽漂亮的南国。

  鸟儿妈妈生下小宝宝后,马上就要教小宝宝们自卫。如果不注意自卫,不知道怎么自卫的话,就有可能受伤,甚至死亡。鸟妈妈十分着急,快速地敲了敲上课铃。

  第一堂课开始了,鸟妈妈严肃地说:“我们鸟类有许多天敌,我们得学会保护自己,不然就会受伤,甚至打住,打住。”一只小鸟做了个暂停的手势,又说:“受伤是肯定的,要不然,我们学自卫干什么呀?”“就是,这里是课堂,不是开心辞典。”小鸟一唱一和让鸟妈妈不得不讲正经的。鹰是我们的敌人之一,但不能算是天敌,因为当我们团结起来时,便能打败他。鸟妈妈说着说着便讲了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鹰是个秃子,小鸟们都很同情他,便每人从身上拔了根羽毛,插在了鹰的头上,鹰在湖里看见了自己神气十足的身影,喜出望外。可是久而久之,鹰开始嫌弃鸟儿们了,开始捉弄鸟儿们。天长日久,鸟儿们实在是受不了了,团结起来,把鹰的毛全拔光了。鹰又在湖里看见了自己土里土气的.身影,又立了毒誓,要消灭鸟类。所以现在鹰是不见鸟儿不撒鹰。这鹰可是多行不益必自毙。”

  “下面这个可是我们的致命天敌,这就是人类。”“人类虽然抓不到,但能制造许多对付我们的东西,比如说弹弓。”“嘣的一下就把我们打在地上,抓回去,关在笼子里。我们时常会恳求道:人类,唔唔唔唔(哭泣声),不要毁了我们这美丽的南国!”

初中的作文 篇5

  外婆家的周围总是饲养着成批的鸡、鸭、鹅。要说我最讨厌的,当属那鸡了。

  你瞧,它们一身凌乱的黑黄色的羽毛,不似鹅那般白的一丝不苟,也不像鸭那样梳理得整整齐齐,反倒像是乱糟糟的草堆,好像散发着臭味,令人避之不及。

  可后来,我并不这么看了。

  一群稚嫩的鸡雏刚刚孵化出来,不过拳头大小,极其好动,在鸡舍追逐打滚,玩得好不欢乐。我也心生童趣,走上前去想要捉一只来逗弄。

  那母鸡本是卧在中央的,偏着头看着鸡雏们跑来跑去,熟烂惬意,羽毛耷拉着。待我走近时,它忽地抬起头来,死死地盯着我,腾地一下站起,将双翅展开。我并没有在意,继续去捉鸡雏。它扑棱了一下,扭动着臃肿的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冲了上来,对着我的手就咬了一口。

  我急忙将手缩回——我本是没有料到的,这可是一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受了欺侮连哼都不敢哼一声的母鸡啊,怎么这会儿反应这么剧烈?

  它展开双翅,挡在我面前。豆粒大小的`眼睛,从往日的黄浊射出利剑一般的光芒,浑身紧绷,凌乱的羽毛根根倒竖。我渐渐败退。它的眼神好像在提醒、在警告我——再走近一步,就拼命!

  我突然觉得这个眼神很熟悉、很熟悉。

  在我收到伤害时,妈妈不就是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眼神曾经给了我无穷的信心、力量和安全感。

  我发现这只母鸡在我眼中开始高大起来,愈来愈高,愈来愈大,好像只由得我们仰望。这就是母性的光辉吗?

  我走了出去。等我走的很远很远,再回过头看时,它又慵懒地卧了下来,只是目光还时不时地扫过我这里。

  我这是才发现,无论多么卑微、多么渺小的事物,在母性的光辉笼罩下,在被冠以母亲这个名称时,都是最值得尊敬,值得仰望的。

初中的作文 篇6

  风刮着,不觉下起了小雨,街上的人加快了步伐,自顾自的走着。

  街口,有着一个乞丐,在雨中坐着,面前多多少少地,零零散散地放着钱。雨又大了,行人走得更快,因此更加没人注意他。我路过时,他嘴一开一合,是在祈求人们。发白的头发在雨中低垂而凌乱。雨越来越大,我不得已,进了一家书店。

  随手拿起一本书,翻开一页,捧着,盯着书页,可总感觉有心事,半天也没有看进去一个字。透过窗子向外看,雨还是那么大,行人依旧那么匆匆。目光不自觉地停在那个老人身上。对,就是他,令我感到一丝不安。

  正想着,一个人停下了脚步。他一直手替老人打伞,一只手去扶老人。这一举动,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大家都很惊讶,都不敢去碰这个老人,生怕遭遇碰瓷。一会儿在那个人周围聚起了花花绿绿的伞。

  风雨交加下,大家都急着回家,人群不就就散了,但是他没走,他扶起老人的`一刹那,惊讶极了。原来不是老人不起来,是他少了一条腿啊!他搀扶着老人,送到可以避雨的地方,他似乎要走了,转身离开,才让我有了看清他正面的机会。身着西装,戴着一副眼镜,似乎文质彬彬。

  雨小了许多,不久,他回来了,手上拎着面包和水,弯腰,递给老人,老人点着头,嘴依旧一开一合,却像极了一尊佛,吐着唤醒人良心的梵音。

  他这会安顿好老人,真的要走了,他离开后,没多久,雨停了,风小了。我放下书,走出书店,发现雨后空气是那么清新,抬头,似乎天际还有一抹彩虹,就在那个人离开的那个方向。

  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对乞丐这一类特殊群体已经失去了信任与同情。而他,那个人,竟能弯下腰扶起他们,在当今以太宝贵,这样的人让我不得不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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