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合同

时间:2024-10-18 16:05:20 代理合同

风险代理合同常用(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风险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风险代理合同常用(15篇)

风险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处理本专项法律事务,双方根据《律师法》及其他法律之规定,就委托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上述专项法律事务处理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参与诉讼活动。

  3、甲方需向乙方律师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提供涉案全面证据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为达到不法目的的规避法律,有权解除合同,所收代理费不退还,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直至甲方付清代理费用时止。

  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仍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代理费用应退还甲方。

  5、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

  一般代理:代为办理报案。

  其他授权:_____________。

  6、甲乙双方经协商按下列方式支付费用:

  本专项法律事务基本代理费用,上述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支付。

  本专项法律事务除基本代理费用外,另收取代理费,上述费用在甲方收到回款后三日内支付。

  上述费用使用现金、转帐支票及其他方式支付均可。

  7、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专项法律事务终结止。

  8、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作了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完全理解并认可接受。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此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的全部事宜(包括诉讼方式和非诉讼方式)。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xxx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取证、提起诉讼、调解、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欠款;代为以其他非诉讼方式处理委托事项。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丙方及本案其他当事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xx%向甲方收取代理费。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利益,保证甲方债权诉讼时效的延续性,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超过诉讼时效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乙方垫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货款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xx%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风险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租赁代理机构)

  为确保房屋租赁代理租金安全,规范租赁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代理风险准备金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屋租赁代理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京建交〔20xx〕308号)的规定,乙方拟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向甲方设立的房屋租赁代理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准备金账户”)交存风险准备金,并由甲方负责托管。

  第二条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保证金 60万元 (大写金额 陆拾万元整 )存入甲方在 银行设立的准备金账户内,账号为: 。

  第三条本协议所示风险准备金托管期限从乙方将准备金存入甲方设立的“准备金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并已办结业务清算之日止。

  第四条乙方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时,甲方应对乙方业务状况进行调查。甲方确认全部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已终(中)止并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http://www.breaa.cn)”公示30日后,将“准备金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的准备金余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准备金存续期间,开户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结息并按年度返还给租赁代理机构。

  第六条乙方在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不遵守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操作流程或其他侵害房屋租赁当事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租赁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在租赁当事人与乙方协商不成且满足下列条件时,甲方有权将准备金用于赔偿租赁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一)申请赔付人有证据证明乙方对其损失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二)申请赔付人有证据证明其损失与乙方的过错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甲方组织房屋租赁经纪专业委员会对该行为进行审议后,专委会认为乙方应给与租赁当事人赔偿。

  赔偿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涉及司法案件,以法院判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第七条乙方应确保“准备金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的准备金足额存续,如因发生赔付导致“准备金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准备金数额不足的情况,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补交所缺金额,乙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

  第八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确保托管期间,“准备金账户”内准备金的安全;

  (二)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的“准备金账户”开户许可证明;

  (三)“准备金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准备金数额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补交所缺金额。

  第九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保证其存入“准备金账户”内的资金为合法资金;

  (二)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按时将准备金存入甲方设立的“准备金账户”内;

  (三)乙方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时,应将业务清算情况如实报告甲方;

  (四)“准备金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准备金数额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齐所缺金额。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合同5

  委托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湖北人从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进行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在上列纠纷案的代理人。乙方律师必须在委托权限内,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中止代理,所收律师服务费不退还。

  三、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服务费不退还。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授权处打勾认可)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可代为行使下列权利:立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撤诉;提起反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领取诉讼标的。

  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方法(试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等规定,收费方式为:(以下任选其一)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时一次性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总额计人民币 元。

  2、以标的'额的 %,向甲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办案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结案后据实结算。乙方预收人民币 元。

  七、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及非诉讼调解,见证等止(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撤销诉讼。乙方不退还所收代理费)。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 方:湖北人从众律师事务所 地址: 办公地址: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对面 邮编: 邮 编:430300

  电话: 电 话:027-61003211

风险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______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_______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甲方在整个过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均为特别授权代理。详见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办事进度和办理成果支付律师费。办案过程中甲方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鉴定费、上诉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物品,有及时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事先支付给乙方的.前期律师代理费。具体为:甲方于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二审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二

  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元。前期律师代理费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内。

  2、判决胜诉后,甲方按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的___%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包括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数额、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

  (或者:判决胜诉后,甲方按诉讼标的与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之差___%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张的诉讼标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

  3、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给乙方(包括诉讼费用对方应当承担的部分)。

  收回现金、金融票据的,按照票面金额计算。

  收回有价证券的,按照证券流通价值计算。

  收回其他财产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与债务人和解结案的,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抵债金额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过诉讼方式结案的,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人财产之金额或司法评估结果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风险代理过程中,甲方自行放弃权利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仍应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金额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4、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的同时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

  3、甲方未及时向法院交纳起诉费、上诉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司法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

  4、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前期律师代理费,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协议,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

  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按约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特别约定:

  甲 方: 乙 方: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二○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年__月__日

风险代理合同7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定义:风险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师事务所暂不以现有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以附加的条件是否实现为收费依据,风险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标的

  甲方与邓能(庄爱莲)就还款纠纷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赵福安、郑江斌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诉讼的代理人和代理执行人。

  三、代理权限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有权代为代为主张、变更、放弃或承认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中止、终结,代为收领执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权限性质经双方认可属不可撤销之委托。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

  2、出现调解、和解情况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和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3、甲方决定撤诉或转让债权时,按照律师收费标准缴纳律师费不在执行风险代理收费;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起草本案必须的法律文书并在甲方认可后呈送相关部门。乙方应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

  4、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案信息资料。

  六、律师代理费

  1、律师服务费用收取,以执行到位为条件,待执行所得的款项到位后,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终审判决的执行所得的款项总额10%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2、代理期间发生调解、和解、撤诉事由等案件终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协议赔偿款项总额10%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3、代理期间甲方同意每位委托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动费用,前期代理费用可以从律师报酬中扣除。

  七、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现行律师收费标准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2、一审判决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诉讼请求,本案当事人上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借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浔阳区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判决执行终结、裁定、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及撤销诉讼等)。

  十一、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8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签订,协议双方为:

  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2. 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国________。

  3. 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

  第二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1. 委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 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予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 广告资料:甲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2. 支持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 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定购,甲方应  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4.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5.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6.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修复或者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者未经不正确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证。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 推销:乙方应积极地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壮大。

  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者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3. 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

  第一个12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元。以后每12个月递增50%。

  4. 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般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甲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者拒绝。

  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客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

  7. 市场情况报道:乙方应负责每月  (或者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道,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五条 佣金

  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_______%付给乙方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

  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  (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 关税及货物税;

  (2) 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 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 退货的货款;

  (5) 延期付款利息;

  (6) 乙方佣金。

  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者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______%佣金予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

  第四条第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  (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且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  (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 超额50%时,奖励佣金为_____%;

  (2) 超额100%时,奖励佣金为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时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给乙方。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书面确认。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1. 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者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  通知后_______天内仍未能加以纠正;

  (2) 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者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

  (3) 如发生违反本协议

  第八条有关商标使用或者注册的情况;

  (4) 如发生本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  时。

  2.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

  第八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全部或者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者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第九条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事故发生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者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_______两国文字缮就,共有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不适用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者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者投标交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9

  甲方: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x律师、xxx律师、xxx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xxxxx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xx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仲裁。

  甲方:x 乙方:xx

  20xx年xx月x日xxx20xx年xx月x日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代理合同10

  【案件背景】

  离职数月后,一家公司仍拖欠我们22万元工资。为维权,我们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风险代理协议》,约定由其指派律师作为我们的委托代理人,为我们提供一审和二审审理、执行全程的诉讼法律服务,代理费用以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30﹪计算。此前,律师事务所只向我们表示无需先交付代理费,并没有说明为什么要签订风险代理合同的其它理由。提起诉讼后仅过了一周,在法官努力下,公司很快付清了全部欠薪。面对律师事务所只通过短期工作就获取我们6.6万元费用,实在于心不甘。请问:我们能反悔吗?

  【律师解答】

  答:你们有权反悔。

  本案所涉风险代理合同违法。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只是在案件执行后,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比例付给律师事务所一定费用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律师事务所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委托人将给予高额回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其中表明,风险代理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律师事务所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委托人仍然固执己见;二是必须不属于所列四类案件范围。结合本案,从律师事务所只是向你们表示过无需先交付代理费、并没有说明为什么要签订风险代理的其它理由上看,明显意味着律师事务所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你们也没有坚持要求实行风险代理;你们向公司索要的是被拖欠的'工资即劳动报酬,不符合规定要件。

  本案所涉风险代理合同无效。《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与之对应,本案风险代理合同的违法性,无疑决定了其从一开始便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你们自然有权拒绝支付高额代理费用,而只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风险代理合同1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9月14日在重庆市签署: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方因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重庆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具体包括调查、谈判、和解方案实施、一审、二审和执行。甲方确认债权本金为贰佰万元(RMB2,000,000),对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为叁佰万元加上从20xx年6月28日起算每月百分之二(2%)的利息。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以上合计人民币伍佰壹拾捌万元(5,180,000)。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苏晓军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五、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本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应当支付人民币贰万元作为乙方办案经费。此后,无论采用何种清收方式,除风险提成之外,甲方均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以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清收欠款,对于甲方本金贰佰万元部分,无论回收金额多少,乙方不予收取酬金。对于甲方向债务收取的违约金部分,双方予以平均分配。

  3、若采用非诉讼方式清收债权,甲方应当出具授权书,债务人清偿款项应当转至乙方帐户。乙方对于提成酬金,可予直接扣划。若采用诉讼方式清收债权,对于法院及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收取的费用,甲方须予承担。甲方在收款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酬金。

  4、甲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继续合作,或引进合作者开发债务人土地的,视为乙方完全完成清收任务,甲方应在和解或者合作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200万元。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总数额的百分之二十(20%)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七、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六个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经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12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号)等有关律师事务所收费的规定,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在乙方办公地址,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1、在非诉讼处理、诉讼、调解、执行程序中,乙方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调解、进行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等。

  2、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1、诉讼费用、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在国家机关及单位的查询检索费、公告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付给乙方xx元,用于办理案件的实际支出费用。

  3、财产保全时,甲方提供担保物。

  五、律师费用的给付

  1、承办律师已经告知甲方律师收费的政府指导价,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甲方要求实行风险代理。

  2、经双方商定,乙方按照执行收到数额的xx%提取律师代理费用,在乙方收到执行款和扣除相应比例的律师费后5日内,乙方通知甲方领取。

  3、执行的财物按照拍卖等方式处理所得的价款视为甲方收到应得价款。

  4、财物不能以拍卖等方式处理变现的,甲方应予接受,实物的.评估价或市场价等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款视为甲方收到应得价款,在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前,乙方有权留置该财物,并有权处置该财物实现律师费用,处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处理事务所需的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贰仟xx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4、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通讯费等其他办案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受托事务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5、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九、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者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十、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一、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分,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风险代理合同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和XX律师为甲方与XX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壹审及有可能发生的贰审、再审以及执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律师接替。

  [解读]1、全风险代理的案件,仅有壹审是不能结案的,有可能发生贰审、再审及执行。因此,不论风险代理的案件实际发生几审,对有可能发生的审理和执行作出约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委托人在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甚至在壹审阶段随意更换代理人,势必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如此约定以后,虽然委托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随意更换代理人,但如果委托人这样做的话,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委托人要为其违约行为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2、如果不是全风险代理,则应据实约定代理事项。

  3、金凯旋律师事务所曾以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几千万元工程款纠纷案。在该案贰审时,因代理律师发高烧紧急入院治疗而未出庭,委托人因此拒付律师代理费。诉诸法院时,一审法院以此为由扣减了三分之二代理费,二审法院则驳回了诉讼请求。律师虽负有代理义务,但律师也是人,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紧急情况,应对此种情况下律师的代理义务作出约定。从公平合理角度,律师事务所应将紧急情况通知委托人,而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双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诸如领送法律文书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约定的律师以外的助理人员进行。

  [解读]《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约定了代理律师之后,代理律师之外的人从事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代理工作,应是一种违约行为。虽然一般情况下委托方不会以违约相责,并追究违约责任。但一旦发生纠纷,律师事务所将陷于不利的合同境地。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业务相对繁忙,要求每位律师对诸如领送证据材料、法律文书之类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亲历亲为,既不合理也无必要。因此说,将此类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去完成,并不违背《委托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违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属违约行为。有鉴于此,做出第二条约定不是多余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诉讼主体及事实与理由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解读]有时委托人与委托事项中诉讼主体并不一致,也有时在委托时一致,在诉讼过程中却发生了变化。为了防止委托人以此为由对委托关系提出异议,做此约定。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解读]这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是律师的基本义务,本条款未做改动。如果签合同时并未收取费用,“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则应去掉。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回;乙方仅收取部分或没有收取代理费的,自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权按第八条约定的金额或标准收取或补足。

  如果约定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在本条情况下则变更为按诉讼标的或法院、仲裁等机构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费,而不再按第六条约定的方式执行。

  [解读]这是关于律师事务所利益的条款,是双方均为关注的条款,也是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条款。此条款表达以下几层意思:

  1、律师事务所无故终止合同的,退款并赔偿,事前未收费的,则不必约定退款事项。

  2、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已收代理费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费的,按合同约定补足;事前没有收取代理费的,立即全部收取。

  3、违约情况下如何收取代理费?这是《委托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问题,也恰恰是风险代理中最易发生的问题,本条款对此给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固定的金额,则按约定金额如数收取;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收费,因委托人已终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额付费了,此时则改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百分比立即付费。

  4、风险代理中律师事务所代理费的支付,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为委托人收回财产,只有收回财产,才能从收回的财产中按固定金额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费。委托人在条件还未成就时就终止合同,是恶意阻止条件成就,依照《合同法》视为条件成就。因此,在风险代理中,委托人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后,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判金额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项下的代理是风险代理,委托人一旦终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此种损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约定是难以计算的,而难以计算的损失又是难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约定此种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不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条是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支付的不同情况的一般表述,此种表述不能直接写进合同,而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选取一种具体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一)特别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读]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本条款未做改动。诉讼阶段的特别代理,民诉法司法解释有规定。而执行阶段的特别代理没有法律规定,需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建议风险代理情况下约定特别代理。当然,律师事务所在行使特别代理权时,应遵守特别代理权的行使规则,不能因此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八、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收费办法》的规定,双方采取协商收费的形式,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为按甲方实际收回现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实物财产,则以评估价值计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讯、调查取证、复制资料、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风险代理案件中,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情况较为普遍,应就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时间作出约定。风险代理的,差旅等费用应由谁承担也应作出约定。如果委托人收回的是实物财产不是现金,则应以评估价值为准。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双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鉴定。

  [解读]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还应支付违约金。需特别说明的是,委托人有时需按律师事务所工作量付费,而双方就工作量又不能达成一致,甚至分岐较大,就此作出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鉴定,不失为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十、双方同意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代理。终止代理后代理费的支付按第六条办理。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对乙方的授权委托书。4、相关证据材料。前三项诉讼法律手续,应在乙方办理完起诉或应诉手续向乙方发出请求之日三日内提供。第4项资料应乙方要求随时提供。

  [解读]委托人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处于种种不便于直接告知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因素的考虑,不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律师事务所无法开展代理工作,这实质上是委托人的一种违约行为。针对委托人的此种违约行为,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或中止代理。终止代理的`,还有权按前述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条款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

  十一、双方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经办律师个人就代理事项签订任何协议,甲方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

  个人支付任何费用或借给乙方经办律师个人任何钱与物。

  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费用必须转入乙方帐号,并由乙方开具财务票据,否则,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必须依约立即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标准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给乙方的代理费。

  [解读]此条从合同上防止了律师私自收费。虽然律师私自收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对此负有过错责任,但律师事务所事前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里作出明确约定后,委托人执意如此作为,则属违约行为。此种情况下不免除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义务,不仅是对律师事务所利益的保护,更是对委托人此种行为的一种预警,使委托人不敢私自付费给律师。私自付不付费给律师个人,不论律师个人请求与否,主动权都掌握在委托人手里,委托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师个人付费。

  十二、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现乙方违约或违法、违纪、违德及不能胜任代理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否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无论甲方是否指派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响合同第八条代理费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师,也不通过乙方,而是自己办理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按合同第八条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

  1、风险代理中的风险有多种,主要有三种,其一是败诉。其二是胜诉后无法执行,收不到财产。其三是委托人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单方直接或变相终止合同。

  2、委托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本条款约定了三种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师。其二,自己办理。其三,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员提供配合为由,要求相应扣减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其实,委托人在不同案件中终止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情况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条款也是约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师是委托人的权利,律师事务所无权限制。但委托人已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约定特别是风险代理合同的情况下,随意另聘律师则是违约行为。对此种情形下委托人的违约行为做出约定,并不侵害委托人的权利,也不违法和不违反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为财产和证据保全而提供的财产担保均为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丢失委托人证据材料原件的,律师事务所应负赔偿之责,实践中也多有这样的案件发生。因此,合同里特别约定,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委托人的原件。如办案需要,由委托人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供,控制了律师事务所这方面的风险。

  十四、甲方因诉讼发生并由法院等有关部门收取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金、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交现金代为交纳。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因诉讼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交纳,律师不以现金代委托人交纳相关费用,避免丢失及乱收费问题。如果双方约定风险代理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则不必再约定此条。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手续后,甲方拒不向有关部门交纳上述费用,导致方无法开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关于代理费按第六条约定办理。

  [解读]委托人拒不交纳相关费用的,按委托人终止合同处理,律师事务所有权按第六条关于终止合同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防止委托人随意终止合同,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十六、执行过程中甲方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应就代理费支付事宜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执行和解情况下的代理费按此协议办理。

  如果甲方在执行和解前不能就执行和解的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的金额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委托人和其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诉前和解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委托人的一项权利,律师事务所对此也无权予以限制。但委托人毕竟就本案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风险代理关系,如果在合同里不就此作出适当的约定,有可能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利益。更有甚者,因为委托人与其对方当事人达成了和

  解,双方由诉讼对手变成了和解伙伴,有可能恶意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因此,此条约定,和解前委托人应就和解情况下如何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委托人不与律师事务所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约定按委托人的诉讼标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支付代理费。

  十七、双方往来文书可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直接送达以对方签收为准,传真送达以传真机上切下的表明传真结果的记录为准。前两种送达方式无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报》上公告送达。合同尾部注明的传真、地址是本条表明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的传真与地址,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对方。

  往来文书中需对方明确表示意见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达的为30日)内应明确答复对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意见。往来文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解读]委托代理期间,相互必有较多法律文件往来,约定送达方式是必要的,以划清是否送达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的界线。特别是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上需对方答复时,如不约定“视为对方同意”条款,则往往以一方为对方设定义务为由不予保护。合同一旦做出约定后,对方对一方的请求不予理采,便是对方放弃权利的表现,从而依约应支持履约方。在合同尾部,应注意填写双方的地址及传真号码。

  十八、关于裁判文书的领取,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法院,由甲方亲自到法院或相关单位领取。乙方仅负责领取代理律师应领取的裁判文书入卷存档。

  [解读]因委托人没有或不及时领取裁判文书导致其相应权利丧失的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如此因律师事务所原因造成,律师事务所则应付赔偿之责。委托人因裁判文书的领取而将律师事务所诉诸法律的,也时有发生。在合同里特别约定由委托人直接领取法律文书,将律师事务所的义务约定为告知委托人领取,则化解了相应的风险。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风险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与广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广州市新锦龙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因运输事同二审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张锡深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乙方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则应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协助办理变更授权手续。乙方的代理义务、责任按《律师法》、现行律师执业纪律及道德规范执行。委托注意事项见合同附件《委托人须知》。《委托人须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责任如实陈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事实材料,及时通报案情。如甲方隐瞒、捏造事实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本案件的有关通知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承担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损失,乙方并有权终止代理。

  三、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本案实行全风险收费方式:二审维持原判决,甲方不须支付律师费用,二审变更判决: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壹万两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行政、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等,以及乙方差旅费(广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担。

  五、如发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项、当事人,或对方提起反诉、反请求等重大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时,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增加律师服务费。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六、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关系的,乙方有权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条收取律师费用。

  七、甲方逾期缴纳律师费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经着手办理代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追收其未付律师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无须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权限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二审判决时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风险代理合同15

  (20 )浙安律民代字第 号

  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受委托人):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并实现债权,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不积极提供被告信息和本案证据材料的,责任在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代为起诉、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乙方也有权对实物进行变卖,所得的款项扣除律师费和必要的费用后转交给甲方。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瑞安罗阳支行;开户名: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帐号:330000929),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和必要的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申请保全、执行布控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5、诉讼内容或标的物违法;

  6、其他情形: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权或可能存在的夫妻共同债务。

  十二、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瑞安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四、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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