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1-10-24 12:14:52 代理合同

【必备】委托代理合同汇总五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委托代理合同汇总五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

  二、委托人授权___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 ___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以东,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未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授予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其他: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

  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亲属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辩护人。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止。委托事项的结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

  2、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移送起诉、不起诉;

  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为 万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由甲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师垫支,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结案当日支付给乙方;

  ( )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为乙方律师的工作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复印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的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受托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4、乙方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律师助理完成辅助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此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费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4、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拖欠律师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代理事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实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按第二条规定完结为止。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住 所 地: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之“金街花园广场”的酒店公寓(以下简称“房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 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楼层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 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房屋出租的条件:

  4.1租赁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经营统一规划的合法居住、办公。

  4.2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承租人负担,与甲方无关。

  4.3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体情况,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每月固定支付租金,租金为¥

  元/月,(即人民币大写: 元/月)。

  五、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在合同期内,甲方将房屋进行抵押或转让时,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详见第七条)

  5.2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内视使用需要统一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和装修。

  六、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 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

  6.3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时,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并及时真实完整地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书面回复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 房屋产权的转让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置条件,在签署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

  7.2租赁期内在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将与他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签订后二日内报乙方备案。

  八、 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统一为甲方在银行开设领取租金的专用帐户,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该帐户划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时间: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的租金。

  九、 乙方的佣金:

  9.1实际租金与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之间的差额为乙方的应得佣金。

  十、 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10.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项委托事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 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甲方同 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告生效。

  十三、 有限公司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并捺手印): 受托人(盖章):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编号:( ) 字 号

  公关策划项目委托代理

  协议书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方)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受托方)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需要,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

  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委托公关策划代理项目,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系正当合法业务。

  二、 聘请乙方为公关企划顾问单位,授权乙方 先 生(女士)作为委托项目的代理人,并与乙方签订公关顾问单位协议书,出具授权委托。

  三、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 料,中途如有情况变化及时通报乙方。

  四、 项目所需时间:

  五、 乙方承担委托代理项目,要指定专人办理,按月或 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以便甲方配合。

  六、 为了有利于开展项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 的承办人员以甲方身份开展工作(必要时提供有关证件、名片)。

  七、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如实向甲方通报实际情况,否 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代理费用:

  九、 费用支付时间:

  十、 如乙方代理的项目如期保质完成,甲方应对乙方承 办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

  十一、 由于乙方的原因拖延时间或未达到预期效果(金 额),甲方将适当扣除代理费用。

  十二、 如乙方项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退还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费、材料费、公关费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认可的开支由乙方自负。

  十三、 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 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四、 其它约定:

  十五、 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项目无法进行时,可以 终止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已支付的费用。

  十六、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效力。

  十七、 本协议有效期自 月 日起至月 日止。

  十八、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签章) 日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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