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合同(合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抵押担保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抵押担保合同1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
财产b: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2、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3、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4、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2)罚息或者复利
(3)主债权利息
(4)主债权
第八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2、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日期:
抵押担保合同2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为了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要债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除上述约定的保证债务外的所有债务均不进入保证范围。
第二条双方同意,乙方的担保范围包括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主要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因违约收取的复利和附加利息
3.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或重复抵押。
4.抵押人未隐瞒抵押物项下欠税、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租金。
5.抵押人已获得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的同意。
6.不存在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物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延及抵押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加物、混合物、加工品和抵押物的孳息。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有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归抵押人所有,抵押人有义务妥善管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处分抵押财产。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者存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处。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有毁损、灭失或被征用,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取得的保险、赔偿、补偿等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或者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保险
1.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相关保险,抵押权人是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保险。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转移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金首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其他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未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者从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声明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届满的情形。
2.抵押权人有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分任何一个或者每个抵押人的抵押财产。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存在共有、纠纷、查封、监管、扣押、重复抵押、租赁、欠税或工程款支付等情况。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处分抵押财产。
(3)其他违反本合同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11条成本承担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的登记、评估、保险、评估、公证和存款等费用。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或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服从仲裁规则。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抵押人已收到并阅读担保主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的所有印刷条款,并要求抵押人
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条款和条件。合同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有相同的理解。
抵押权人(签字)抵押人(签字)
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抵押担保合同3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一、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第一条甲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四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利率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五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抵押物的登记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保险
第八条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物投保,乙方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投保手续,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未能投保或续保的,甲方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六、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第十一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二条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甲方;如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设定抵押后再出租的,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甲方;该抵押财产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
第十五条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的款项在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乙方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要求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二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如甲方要求)。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或知道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1.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1.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21.3抵押物在抵押
21.4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21.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21.6当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乙方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时(或乙方为自然人时的工作、收入发生等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十二条在借款人向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乙方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九、抵押权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
第二十五条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30.1与乙方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以抵偿债务或以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0.2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六条当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时,借款人自己也为主合同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本合同抵押权而无需先以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主合同同时存在其他担保合同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十、保证条款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32.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2.3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第二十八条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十一、违约
第三十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特别提示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四、合同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抵押担保合同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以下简称借款人/委托人)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_的《委托担保协(以下简称债权人/受益人)的?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抵押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项下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金额为?人民币?(币种)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中的规定,因乙方为?(以下简称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贷款?(贷款/履约/其他)。
第二条、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
名称:。产权证书编号/车辆登记证书编号:,车驾号:。面积/数量:。抵押物评估值:。所有权人:。所在地:。
第三条、本协议下的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中的(币种)人民币(金额)$万元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如本协议下抵押物的最终变现价值大于前述反担保的金额时,?甲方承诺在抵押物实际变现价值的范围内对反担保的主债权承担责任。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该抵押物在本协议达成之前未设定抵押,在抵押给乙方的期间内亦不再设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该抵押物所有权证书原件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交于乙方。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条、抵押物总值为(币种)人民币(金额)?万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暂作抵押反担保价值人民币(币种)?万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八条、在抵押期内,甲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抵押期内,该笔保险的唯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承担代偿责任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二十一条规定之方式折价、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十条、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如果上述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款项不足以担保乙方债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担保物。
第十一条、本抵押协议书及有关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本协议书项下的抵押物依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咨询、公证、见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十三条、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负责保管。在抵押期内甲方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如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转入乙方账户。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否则无效。
第十三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或其他影响抵押物价值变化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限在____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在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立即行使抵押权: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履行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权人债权登记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将无法偿还主合同债务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变更住所致使乙方无法向其主张权利的
8.甲方无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六条、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担保债权的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赔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第十八条、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本抵押协议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担保协议书》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抵押协议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本抵押协议始终有效。若有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双方,在达成新的协议之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1.以抵押物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与甲方协议,按协议价格受偿,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受偿。甲方对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和该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不提出反对或异议。
2.以变卖抵押物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机构找买主,也可标售抵押物。变卖价格的确定,适用本条前款的约定。
3.以拍卖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有权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拍卖企业拍卖抵押物,甲方对乙方选定的拍卖企业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乙方可按届时未清偿的主合同的债务总额或不低于该数额?%的比率提出拍卖保留价,也可不提出拍卖保留价。凡依此进行和成交的拍卖,甲方同意接受。如拍卖未成交,乙方有权委托该拍卖企业或其他拍卖企业再行拍卖。
第二十一条、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抵押物在本协议书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抵押协议按以下约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XX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XX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特别提示:乙方已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应甲的要求在本协议中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已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担保合同5
合同编号:XX民借企字第______号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丙方(担保人):洛阳 法定代表人: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凯旋西路交叉口广建大厦13楼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
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
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瑞银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 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采取相关措
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
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 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 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
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担保合同6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的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贷款金额(大写)
(四)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五)贷款利率: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 抵押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经评估后价值 万元(明细见“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一) 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二)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 抵押担保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四) 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五) 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养、保全。财产权属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
(六)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不得列入破产财产范围,抵押物的价款还清抵押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后的.超过部分,可列入破产财产范围。
第三条 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等资料;
(四)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金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六)因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造、对外投资等经营体制变更时,保证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一)抵押人对本合同所列抵押物依法享有处分权。若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应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二)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内的安全、完整,并承担保养、保全抵押物所需费用;
(三)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有偿转让抵押物,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与抵押权人约定办理提存;
(四)为抵押物办理足额投保,保险理赔款应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者与抵押权人约定办理提存;
(五)接受贷款人对抵押物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二)妥善保管抵押物权属证明,待贷款本息清偿完毕,即行归还;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四)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六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可在落实好有关的抵押担保手续后,于贷款到期日前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利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规定计收复利。
3、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贷款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至(六)项内容,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
1、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 的违约金。
2、遗失抵押物权属证明,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直到补出权属证明,费用由贷款人负责。
3、违反第五条第(三)项时,借款人有权予以拒绝。违反第五条第(四)项时,可向人民银行投诉。
(三)抵押人违约:
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各款内容,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受到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或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实现抵押权所需费用时,贷款人有权继续追索。
第九条 抵押登记由借款人负责办理。有关抵押所需的鉴定、评估、登记及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此合同内容经借款人、担保人认真阅读已完全理解合同内容,没有歧意,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办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并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担保合同7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合同:
一、抵押地块基本信息
该地块位于_________镇(乡)_________村(集镇、社区)。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__,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使用终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案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为_________m2,建筑面积为_________m2。
二、抵押贷款情况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人民币__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未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核准之日起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未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受法律保护。
2.抵押期间,甲方有权继续占有和使用抵押财产。
3.抵押期间,甲方应保护抵押物,确保抵押物不受损坏。
4.甲方应在抵押期内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本息偿还后,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_____%的违约金。
2.因隐瞒抵押物的`所有权、争议、被查封、扣押或抵押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3.如果甲方占有的抵押物损坏,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毁灭,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土地原值或赔偿损失。
4.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或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甲方清偿抵押财产处置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处分抵押财产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
五.其他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4.抵押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应按《合同法》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担保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担保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质押权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日之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并承担登记费用,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若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办理登记;若因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使本合同无法生效或者无法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该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同时有权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并自该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但未将该转让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将该物已经抵押的事实告知受让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7)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8)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担将该扣押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义务,如甲方不为此通知义务,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法定孳息清偿义务人向乙方所为之清偿;
(5)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6)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应该同时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3)项规定的义务。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财产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财产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为而致价值减少的,甲方亦有权请求乙方另外提供与其所得赔偿金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抵押担保合同9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与期限
①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②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③甲方应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与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①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②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③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④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⑤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⑥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⑦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⑧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⑨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与义务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②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③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④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⑤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①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③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⑴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⑵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⑶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⑸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①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⑵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担保合同10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担保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须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抵押权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抵押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 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人
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抵押权人(签章) 抵押人(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签章)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抵押担保合同12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 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 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 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 该房 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 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 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月日
抵押担保合同13
抵押人: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第二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第三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六条、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担保合同14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担保合同15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年7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410526196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_____年12月1日出生,住新乡市,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4107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成年,住新乡市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20000元、及违约金184800元。(违约金为每天4%本金计算,从20__年6月25日起计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现暂计至20__年7月16日)。
2、判令被告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5月22日,第一被告因经营用款,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2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__年5月12日至20__年6月25日,若逾期还款则应每天支付本金4%的违约金。为保证还款,第二被告同意对以上借款及违约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两被告都拒绝偿还借款。
因此,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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