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1-03-16 08:01:26 购销合同

【精华】购销合同汇编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购销合同汇编九篇

购销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货物名称、规格、克重、单价

  品名规格单价(元)数量(平米)金额(元)

  铜板不干胶纸1080mm2.3100000002300000.00

  胶板不干胶纸210mm25000001000000.00

  合计 3300000.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叁佰叁拾万元整

  二、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三、交保地点、方式,由供方安排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需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生产厂家包装标准或按需方要求包装

  六、结算方式:电汇货到付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必须秉持诚意,共同协调解决,解决不成诉之供方法院。

  供方:签字或盖章 需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购销合同 篇2

  买受人: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出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 单价:25/吨;

  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降了降,市场价格涨了涨。

  合同金额以买受人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买受人厂区现场。

  四、结算方式:

  1、出卖人凭磅单与买受人对帐,付款时出卖人要向买受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3、出卖方为买受方垫资50万元购买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款后,买受方在每次使用够全价值50万元的货款后及时付款给出卖方。若买受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时间:

  买受人指定地点: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

  六、验收方式:

  1、买受人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买受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买受人后,买受人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卖人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出卖人、买受人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出卖人如不能按照买受人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买受人生产使用,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买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 (盖章)

  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买受人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出卖人(盖章) 出卖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点为: 中国石化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

  二、标的物(下称“油品”)93#汽油

  三、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 国家 标准。

  四、数量:每月 按实际购油数量结算。

  五、结算价格: 按购油时挂牌价结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

  六、货款结算方式:

  预先对加油IC卡充值,IC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

  七、履行期限:自 20xx年 10 月16日到20xx年 12月31日止 。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I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单位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

  甲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更好的推广和发展土鸡养殖事业,乙方自愿与 庄浪县斌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合作,为明确双方的利益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 土鸡苗品种、数量和价格:甲方提供给乙方 土鸡苗共 只;单价为 元/只,共计 元,鸡苗购销合同样本。

  第二、供雏时间和交货地点约定出苗时间为: 交货地点为:

  第三:本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需提前预定鸡苗,并支付定金(总金额50%) 元(大写 ),并且在甲方鸡苗出壳三日前支付余款 元(大写 )不得拖延;所有款项以现金或银行汇兑的方式一次结清。

  第四、权责关系

  1、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正宗的土鸡品种;

  2、如雏鸡饲养一段时间后,乙方发现超过10﹪的不是合同所提供品种,经有关质量检验部门鉴定后,认为属实,则甲方按乙方养殖成本及超过合共规定数量的部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应在出壳24小时内给雏鸡注射马立克氏疫苗,保证接种密度不低于98﹪;

  4、甲方保证一周内成活率95﹪以上(煤气、温度、药物中毒等人为因素除外);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公苗或母苗鉴别率为90﹪以上;

  6、甲方为乙方提供运输鸡苗所需的包装;

  7、甲方因故不能准时交货或数量不足,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除退还不足数量的货款外,不足数额每只鸡雏另外赔偿0.2元;

  8、甲方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取鸡日期,定鸡户必须按通知日期取鸡,到期不取鸡,定金全部归甲方,乙方需赔偿甲方其他损失。

  9、乙方因故不要或延迟要雏,必须提前18天通知甲方,合同范本《鸡苗购销合同样本》。此期间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定金归甲方所有,每只雏鸡额外再赔付0.5元。

  10、乙方若有变动,务必在甲方上种蛋以前通知甲方,以免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育雏期间,对于非母源性疾病造成的损失,甲方不符任何责任

  12、鸡苗运到后发生的非厂方责任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厂方责任的,甲方需赔偿相关损失

  13、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4、对通过银行结算反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15、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价值的5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五、运输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之前应做好接雏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育雏室的消毒、温度湿度控制以及各种相关设备的调试,如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需要委托甲方运输鸡苗的,乙方需提前支付运输费用,并按时在接获地点接收鸡苗,乙方因故没有按时在约定接获地点接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其他

  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上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仲裁。或由乙方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再有补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邯郸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巅峰国际B标段2#、4#楼

  乙方:天津亿尔商电气成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巅峰国际B标段2#、4#楼配电箱的加工供 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信。

  1、名称数量及规格:配电箱、开关箱的型号及规格、数量详见附表。 材料及制作要求:低压电器元件为德力西,箱体的钢板厚度必须 符合规范要求。

  2、合同内容及承包范围:见附表。

  3、合同金额:人民币90000元,大写玖万元。一次性包死。

  4、交货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生产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5 天)甲方用货时必须提前 5 天通知。通知后延误一天扣除总价款 的1%违约金,甲方若超过期限不提货,每天同样罚合同总价的 1%违约金。

  5、交货地点:巅峰国际B标段2#、4#楼施工现场。

  6、货款支付:合同签订所有货物运到现场经验收质量合格,数量属 实,乙方提供所有合格的验收资料一式四份,双方完成交接手续 后,甲方付合同总价的50%安装完毕再付合同总额的30%,送 电调试合格再付合同总价的15%,留5%质保金。保修期满后, 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于十五日内一次付清。乙方负责送电调 试及因任何缺陷情况返修产生的一切费用。

  7、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发生的各种费用。

  8、质量标准:相关标准制作、保修,保修期壹年,对产品实行三包 (保修、包退、包 换)相关设备的电器配件按甲方要求的品牌、 厂家质量标准采购,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9、乙方负责配电箱的调试,配电箱柜相关尺寸由厂家标准制造。如 有任何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须在甲方电话或书面函形式24小时 内安排专人抵达现场检修及配合整改。延时或因联系方式有误导 致晚修或迟场均视为乙方违约。

  10、违约责任: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违约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 失。

  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自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 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 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补充协议及附加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收购总量为 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 日至 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 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 销售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武汉锦江售楼部家私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详见后附件

  备注:1、本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杂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上述数量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送货量为准。

  第二条 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与要求

  2.1货款的结算方式:

  2.1.1合同总价款为252480元。

  2.1.2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的实际数量结算。

  2.2付款方式:

  2.2.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预付30%的定金,货到安装之前付清余款。

  2.3付款程序与要求:

  每批付款,乙方应同时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发票(对甲方支付的定金乙方可暂时提供收据,甲方支付第一批货物的货款时,定金直接抵作该批货物的货款,乙方同时提交相应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款项。

  第三条 货物的包装、质量及技术标准

  3.1包装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无相关标准或规定的,采用足以保护货物不受损的包装方式。

  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3.2质量及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优质产品,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有样品时,还需与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相符。

  第四条 交货、安装时间与交货地点

  4.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 20xx 年 05月15 日前保证验收合格。

  4.2交货地点: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湖北鄂洲市葛店开发区1号工业区锦绣香江花园)。因运输及装卸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货物的验收

  5.1验收标准: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后,甲方针对货物的外观和数量作初步验收,货物外观完好、数量齐备,且有关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保修书等相关证明齐全的,甲方予以接收,但该接收并不意味着乙方质量担保责任的免除。

  乙方提供的货物外观质量存在问题,或数量不齐备,或有关产品的合格证等相关证明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

  5.2异议的提出:甲方接收货物后,对货物外观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在 5个 工作日内提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更换、补足;若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甲方有权选择有关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的,有关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且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货物的`质量保修

  6.1质量保修期:乙方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整机壹年,均自甲方接收当批货物、安装验收完毕符合合同要求之日起计。

  如上款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定的最低质量保修期限的,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修期限执行。

  6.2保修责任:

  6.2.1货物经安装调试后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超过15天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货物本身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且承担一切费用;但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予以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指定的维修联系电话为: 敖生13500090650 ,甲方通知维修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视为甲方已通知乙方进行维修(甲方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乙方如更改电话,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加盖公司公章)。

  6.2.2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在48小时内更换货物或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向第三方重新购买(接收货物后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接收货物15天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与第三方共同确认的购买或维修费用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质保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补足差额的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该差额部分20%的违约金。

  6.2.3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合同解除前所供的质量合格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质量保修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6.3质保金的结算:

  质保期满后,甲乙双方对质保金余额进行结算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第七条 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7.1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时起,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7.2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在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前由乙方承担,验收确认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购销珠宝首饰等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156380元(壹拾伍万陆仟叁佰捌拾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现行给予甲方支付定金6300元,待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后。乙方一次性将剩余货款150080元已转账方式全部付清。

  三、付款日期:乙方先于20xx年5月3日前向甲方付定金陆仟叁佰元后,甲方需所有货品包装好交付于乙方。乙方收到货物后,最晚不超过7月3日付清剩于150080万元贷款。

  四、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并装车,车费由乙方负责。

  五、经济责任:

  (1)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伍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而造成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壹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伍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付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贷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壹的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贷款总值千分之值得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伍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贷款总额千分之伍的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伍的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等级

  生产单位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_____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

  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受买人(章)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监制单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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