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股份合同范文合集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份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份合同 篇1
篇一:店入股协议书(新)
___________店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的原则下,特订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此协议。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入股金额:
入股金计算: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购买甲方________%的股份。
二、乙方出资交纳股金给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期间,乙方为甲方股东,(此合约时间以租房时间为准),租房合约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
须协议是否续房屋租约,若续租约,且此入股合约与房屋租赁合约时间相同,自动延续
此入股协议书。在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下,乙方私自离开_____________店,则甲方有权
无条件收回股权。
三、自乙方在职成为股东期间,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
第二条: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一、入股个
1、 乙方入股,必须经甲方审查确认符合入股资格。
2、 乙方入股,必须是自愿的。
二、股份制度
1、本公司的组建是由几个股东自愿组成,自愿认同和支持公司的任何盈利模式,盈亏按个人所占公司的股份比例支配,如本人在公司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转,
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全权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司形成后以“店在人在,人在股在,人
走股亡”为合作宗旨,在合作期间内不能有偿或无偿转让个人股份(全体股东同意除外)。
如中途离职和退出股份,则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个人所有的股权。
2、 乙方作为甲方股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以决议强制退股,按股份保留此店但不参与分红,但在此店结束营业时可
参与财产清算。
A、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或信誉):
B、 在任职期,个人发生违法行为。
C、在任职期间,私自与公司同事发生暧昧关系,查实者,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三、股份转让
1、 乙方若有意转让股权时,应在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在股东会时申请,全体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
2、 股份受让者必须符合入股资格。
3、 没有经过全体股东同意的股份转让,为无效行为,一经甲方发现,经全体股东同意,可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处理。乙方不得异议,并放弃先诉抗辩权,因此造成经济损失自
负。
第三条 流动资金的分担
一、设立维持日常经营备用金,股东持股比例交纳给甲方。备用金确认总金额为_______元。
二、若遇有交纳房租、装修、大型活动需购置物品或根据经营需要增添设施等时,应由全体
股东会讨论,确认后在风险金里扣除。
第四条 股东权利及义务
一、股东权利
1、 对甲方经营有监督、定期检查、建议权。
2、 对所持股份利益的分配权。
3、 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单、签字后分红。
二、股东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各项措施。
2、凡股东必须在甲方内部从业,否则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第五条 禁止行为
1、乙方在入股期间不得与任何人或团队在公司周边十公里范围内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之工作,一经甲方发现,可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3、甲乙双方终止本协议后,一年内,不得在公司旗下门店周边五公里范围内开设美发、美容店。一经甲方核实,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3万元整。
第六条 股东的身份和分红
1、甲乙双方约定按总现金收入减去总成本为计算方式(总现金收入应扣除5%的风险金,作为未消费卡、门面折旧费等等一切风险保证金,风险金的总额以各店总投资款的30
%—50%计算,由甲方统一保管。
2、每月20号为分红日,利润分配应按股份投资比例分红或亏损同理,在利润分配时如遇亏损,股东应及时按个人股份比例承担其亏损部分,如三次及三次以上未能及时承担其亏
损部分则视为放弃其股份,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第七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可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应。若协商不成,在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乙方因甲方发展需要协商同意到新发展店任店长(即升级),则现任股份一半转让给其它员工,新店协议另签。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立即生效。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20xx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鉴定地点:合肥市市府广场天徽大厦
B座815室
篇二:店面合资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合资店铺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人民币合计 元,(大写: )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合计 元,(大写: )占出资总额的 %。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其以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的店铺承担起义务和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式的股份及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资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 事务执行
共同投资人乙方委托甲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本店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店铺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本店成立后,行使店铺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生产的信息,并按照本协议 有关规定处臵;
1、投资人甲、乙双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各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发起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双方乙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
3、发起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另一方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其投资于本店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必须要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甲、乙双方在签订合约登记之日起退股,否则后果自负。
2、储备金按三个月分红的总利润扣除15%的资金,做店内的
室内翻新或其它用处。如储备金未开支出去,留到年底一起分红。
第七条 其他
1、本店总体盈利(以扣除经营成本管理费用及税收后,盈余按其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2、甲乙双方盈利按股份分配,按月执行一次。
3、本店经营期限为年月年月日止,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合伙期。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效,中途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改动,不退还投资款并取消投资协议书的生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5、协议终止时,如需退股则按本店经营情况退股。
6、协议满后,1年之内不得在本店10公里内开店和进行同行来投资(如违反本规定,视为违约,并追究违约,并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第八条 附加条件
甲、乙双方合同到期时,如有一方要退出股份,按店内的经营情况核出店内的评估价后按比例退给对方,而不是按原始股投资的金额退还给对方,在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已经按其占股份的比例分红,直到合同到期为止,店内的财产可按股份所占有的各分配一半。
(扣除店内员工工资、产品开支、伙食费开支、其他杂物费开等)。
占股份比例拥有,共同赢利和供担亏损。
的财产权由甲、乙双方按出资的比例共同拥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篇三:股份合作协议书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现有经营的圣地罗阑店铺。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并成立股份制店铺,经两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总投资60万元。(其中甲方投资30万元,乙方投资30万元)资金必须在20xx年1月1日前到账。 二、经两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共有圣地罗阑店铺各拥有50%股份。 三、甲乙双方在共同经营圣地罗阑店铺的产生所有盈利亏损都有甲乙双方共同持有的股份比分配。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月日
股份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制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制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制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制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制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制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制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股份合同 篇3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乙丙叁方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股的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的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店名为:;法人: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丙叁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发院的总股本投入为 万元;合股的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 ,丙方投资金额为 万元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方以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叁方共同拥有。
4、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年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留每月盈余缴房租)。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80%实施。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30%实施。③退股需提前3-6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
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3.转让的股份需合股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热心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合股人同意,不得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任何场所做有损合股人利益的事宜。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的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股人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公正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 日
股份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 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合同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合同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股份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合资在,即原甲方的宅基地上新建六层楼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合资建房协议。
一、甲方提供其自有的位于的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该宅基地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二、双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建房,本次建房资金估计约万元,由乙方出资75%(人民币万元),甲方出资25%(人民币万元);
建房资金指房屋建造成本及房屋报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由方负责办理相关建房手续,该房屋报建手续所需的费用计入此次建房资金总额;
四、房屋建成后双方各享有一半的权利,甲方拥有一至三层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拥有四至六层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对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权和出租收益权,甲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对房屋的其他产权主张权利; 建成毛坯房后双方对各自占用房屋自行处分,日后如需装修,该装修费用由各自自行承担。
五、若该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或建成后投入使用,该宅基地被征收或者征用的,甲乙双方按照各自占有的房屋产权面积确定补偿款的分配比例。
六、以上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该约定致使该房屋不能建成或者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则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股份合同 篇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和相互沟通交换意见后,本着互利互惠、以诚信为本, 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改变原有状况并做大做强。现甲方决定将其位于 富宁南街164号“复活LVOE酒吧”二楼包间 进行全权委托乙方运营管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合同法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项目和范围:
乙方在二楼包间自主经营,以酒水、饮料销售为主,可以和甲方合用一楼厨房和卫生间;
二、合作期限:
自20xx年6月日起,至_ _年__月__日止。租金为 元/天,付款方式为 ,保证金 元;
三、合作方式: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为甲方所有,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损毁现有的家具、电器及装修,否则将原价赔偿;乙方销售的酒水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如有顾客投诉,均与甲方无关;乙方经营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及民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财务安全自理,甲方无责任保证乙方营业期间的财产安全。
四、违约责任
若乙方管理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合同追究其责任。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未支付甲方承包费用的,甲方有权每天按应付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甲方的违约金。
五、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特别约定:
1 、协议签订前因甲方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独立承担,与乙方无关。
2 、乙方私自开展违法经营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且甲方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
股份合同 篇7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____ ____ 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____ ____ ____
丙方: ____ 身份证号:____ ____ ____ ____
丁方: ____ 身份证号:____ ____ ____ ____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实际出资为 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
①需承认本份合同;
②需经四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1)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
2)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3)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
4)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之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本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股份合同 篇8
甲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 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xxxxxx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xxxxxxx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3年,自20xx年10月 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20xx年10月18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 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xxxx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资加工厂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4、由股东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股东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 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股东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七条 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 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2、股东退资,其它股东应当与该退资人按照退资时的合资加工厂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资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加工厂的实际情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4、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资协议即成为加工厂的新股东,依照修改后的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加工厂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加工厂共有财产偿还,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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