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0-08-13 16:00:26 建筑合同

【精华】建筑合同范文汇编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建筑合同范文汇编6篇

建筑合同 篇1

  业 主(简称甲方):

  施工队(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寿阳马首隽庭别墅样板间、17#楼装修工程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寿阳县马首乡马首村

  2、装修范围:

  (1)7#楼联排别墅1套(四卫一厨、三室二厅),建筑面积223㎡;

  (2)6#楼叠加别墅1套(三卫一厨、四室二厅),建筑面积190㎡;

  (3)17#楼会所一、二层,建筑面积374.86㎡。

  二、承包方式:乙方清包工,所有材料均由甲方供应。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清包工费:按照不同工种类别协商确定不同单价(见附件一),其中包括木工、泥瓦工、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

  四、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施工后,每隔10天按每人每天20元支付生活费。(依据现场工人考勤表)

  2、工程完工以后,乙方凭结算单、验收单和本协议,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总部总工办、采供仓储部、合同造价部等相关部门会审核定,方可按照约定扣除5%的质保金进行付款。保修期贰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保修期自工程完工之日算起。

  五、施工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壹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3、施工项目内容的每一主要工序(隐蔽工程、结构工程、木工、泥工)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并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

  4、施工质量将按照《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1/T30-1999)》中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六、材料

  1、乙方应提前8天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计划表》,甲方应在7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乙方应帮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6、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成品的保护工作;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工期

  1、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45天内完成。因甲方因素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工期拖延,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300 元/天。

  2、按照甲方总工期要求,由乙方编报分部工程进度表。

  八、材料损耗及搬运

  1、材料的损耗率分别为:瓷砖2%、石材1.5%、铝扣板7%、木料6%、龙骨6%,乙方装修过程发生的损耗量大于材料实际损耗量,超出部分甲方有权予以在结算中扣除。

  2、甲方材料送至工地,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卸车、搬运。

  九、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十、劳动力管理

  1、乙方指定施发忠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2、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4、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一、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毛刷、砂布、毛巾、切割片、锯片等)由甲方承担。

  十二、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若引起火灾,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乙方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十三、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壹年内无偿维修,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

  2、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建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

  二、工作内容:运输沥青混合料、施工废料等。

  三、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工程完工为止。

  四、计量办法:按甲方过磅数量净重为准,运距以双方确认为依据。

  五、结算单价:

  1、沥青混合料起步价 元/t.每增加1公里每吨增加 元。

  2、其它情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如回头料、拉土等零工)

  3、起步运距是1公里。

  六、支付办法:

  1、工程进行一半时,支付已完成运输量工程款的50%.

  2、工程完工结算时,支付全部运输量工程款的70%.

  3、年底全部支付完毕。

  4、最终结算时乙方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缴纳的税金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所需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服从指挥的车辆进行处罚。

  3、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甲方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

  5、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燃油,但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

  2、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较好,证件齐全有效。

  5、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照价赔偿。

  6、乙方在运输沥青混合料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

  7、乙方在运输成品料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把成品料运至施工现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8、若发现乙方有私自倒运、买卖成品料现象,双倍罚款,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相关的车辆及驾驶员离开本工地。

  7、乙方车辆应自己配备大小合适的篷布,所运输材料必须进行覆盖,不得撒漏、扬尘,由此而引起被有关部门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不按相关交通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沥青混合料质量不符合约定(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沥青混合料温度不符合摊铺、碾压等规范要求时),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河南颍泽民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尊信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工程项目由承包方实行施工总承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施工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泉水务有限公司水厂土建工程

  2、工程地点:临颍大道以南、新城路以东

  3、工程内容:吸水井、加药间、鼓风机泵房、絮凝池、沉淀池、

  过滤池等水厂构筑物土建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内的所有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三、工程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6月16日

  竣工日期:20xx年3月16日

  2、工程总工期:270日历天;特殊情况须经发包方签证认可,工期顺延;

  3、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工期开工和竣工交付,每延误一天按500元人民币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如承包方每提前一天竣工交付,发包方给予承包方每天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工程质量验收:

  1、本协议约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等级标准;

  2、本工程实行监理,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监理规范进行监理。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现行性条文要求。服从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授权的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于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五、工程价格与付款: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工作联系施工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程设计变工单,据实结算工程量,按现行的08年定额执行工程量计价,让利7%作为工程结算价款;

  2、协议价款:吸水井、加药间、鼓风机泵房、絮凝池、沉淀池、过滤池土建安装,按本人提供的预算工程暂定单价元,水厂内其它三层以下建筑房屋暂定工程造价暂定单价为900 元/㎡,以施工图纸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为准。本协议暂定价为本工程付款依据,最终按实际调整;

  3、本工程采用竣工编制决算的方式计价,依据施工图及会审纪要和变更签证决算工程价款,取费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版a、b、c、d的工程造价管理文件取费,规费计取办法为: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基本费,不考评、不奖励;社会保障费按标准的50%计取;意外伤害保险按0.6元/工日计取;县城税金(甲方从预算中扣除,代为乙方开具发票);人工费调整按许昌市现行指导价执行;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除以上费用外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3.2工程变更在竣工结算时予以调整。工程变更的造价计算方法为:工程变更结算价×93%。变更部分如发包方指定材料价格的,按发包方认可的价格进行决算,甲方供应材料及指定价格材料不予让利7%;

  3.3协议最终价格=工程总造价(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审计部门三方确认价)×93%,甲方供应材料及指定价格材料不予让利7%;

  3.4主要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砖、砂石等主题工程所用材料)价格按许昌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许昌县材料价格选取5个月价格(选取开工当日、第三月、第五月、第七月、第九月)的平均值直接进入决算调差(水厂三层以下建筑房屋选取开工当月、第三月、第五月的平均值直接进入决算调差);建筑装饰材料、安装材料、外墙防渗保温技能环保材料等甲方可指定品牌及规格型号,价格由甲方招标或甲乙双方市场考察确定。发包方指定的材料由承包方签订供货合同并支付其款项,并直接进入决算调差;

  4、工程款支付方法

  (1)付款方法:

  按照形象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工程款(每月15号前支付上月工程款的85%,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为准);协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暂定总造价的90%;工程结算后扣除总造价5%作为保修金,余款一次付清。保修期满2年后一周内付保修金总额的60%,满5年后7日内付保修金总额的4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需按要求提供完整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备案。如承包方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施工备案资料,发包方有

  权停止工程款的支付,直至承包方按要求提供了完整相关备案资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决算报告三份,甲方在收到决算报告并确认三个月内审计完毕,发包方、审计方、承包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审计时间。

  六、工程材料采购

  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建筑材料、各类成品、半成品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保管(发包方特殊要求的除外)。承包方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报验程序,严禁使用无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无试验报告及准用证的材料,所有进场材料的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并通过有检测资质的建材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必须按照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完善的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授权的工程师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八、其他:

  1、该协议签订后,承包方组成人员齐全的项目部驻场进行项目

  规范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协调好一切地方及周边关系,对于周边干扰按各自责任负责;

  3、本工程甲方负责招投标、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验收时,承包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费用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直接从发包方现场总配电箱处布设施工用电线路;承包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铺设施工道路和搭建施工用房;(施工方承担电费)

  5、承包方竣工前将施工场地平整至施工图纸设计室外标高,并清除施工场地建筑垃圾;

  6、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如提出对原设计变更,应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方需按变更通知书要求进行施工;

  7、工程在竣工决算时,承包方要认真核对。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的决算价超出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审计部门三方确认价的10%时,超出价款部分的决算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发包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下述原因发包方单方终止协议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

  (2)未按照发包方指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执行而限期内调整仍达不到要求;

  (3)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统一管理者;

  (4)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

  (5)根据本协议约定工期及发包方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承包方逾期超30个日历天时;

  (6)承包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上访的;

  9、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顺延等关键性指标的,必须经发包方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10、施工临时用水甲方安装水表,乙方每吨水按1元钱支付给甲方;

  11、发包方安装各种设备及其他各项工程施工时,承包方要积极配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2、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或合同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一式肆分,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建筑合同 篇4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 方:乙 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名称暂定)概念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包含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如下:

  1.本合同设计内容为在概念规划设计,该项目规模约 万平方米。

  2.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此部分工作费用 万元。

  3.概念规划设计工作内容为:

  (1)概念性总平面布局

  (2)交通、园林、功能等分析图

  (3)建筑方案选型

  (4)建筑总体造型设计

  (5)设计说明

  第三条 设计成果及提交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为:

  (1)规划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彩色、黑白图各一张)

  (3)功能分区图

  (4)交通分析图

  (5)景观示意图

  (6)建筑方案选型

  (8)总体鸟瞰图(不超过2张)

  (9)主要人视点效果图(不超过4张) 注: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设计成果1式3份,装订成册(A3)。

  第四条 设计周期

  1.概念性规划方案: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

  注:1.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政府审批及甲方确认成果时间。

  2.如在乙方开始设计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则设计周期需由双方另行商定。

  3. 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条 设计取费

  1.本合同总价为: (即人民币:万元)

  2.付款进度:

  注:1.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甲方应支付相应阶段设计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

  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此后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则根据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上述费用中只包括一轮设计费用,如需再进行修改,则每一轮修改甲方须再支付乙方

  设计费万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

  设计费、返工费,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指令必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传真形式下达给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政府批件及附图;乙方据此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并以此作为相应阶段设计工作开始时间。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时,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署图纸签收单。

  甲方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为 (手签)。如甲方中途更换本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图纸后3日内给乙方回复成果确认单或修改意见单,否则乙方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执行。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络,积极合作。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改变更指令应尽快做出回应(最多不超过3日)。具体修改或变更的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则乙方应配合修改,并不再收取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3个月,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费用中不包含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时,甲方自付费用。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可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在设计过程中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

建筑合同 篇5

  合同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县、区)办公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市)市县(区)乡(镇)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 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 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日前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第八条 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 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cj146-20xx)。

  第十四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甲方要与乙方进行工资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放工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按每天¥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6

  × ×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 ×建筑公司第一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建筑教学楼一幢,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教学楼

  二、工程结构:本工程系砖木混合结构,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图纸(见附件1)进行施工。如有变动,需经双方协商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面积× × ×平方米.按预算总造价为× × × × × ×元(详见附件2)o

  四、承包办法: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办法,一切材料均由甲方负责购办(标准见附件3)。

  五、付款办法:合同订立一周内。甲方先付给乙方50%工程款× × × ×元.其余50%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全部付清。

  六、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施工,保证质量。如质量不符。乙方应负责重修。

  七、施工期限:本工程施工自1999年3月5日开工,至1999年1 1月1日止完工。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另行商订。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市教育局和市建筑公司备案。

  附件1:建筑工程设计图×件(略)。

  附件2:(×××大学教学楼建筑工程预算)(略)

  附件3:(×××大学教学楼建筑材料标准)(略)

  建设单位:××大学(盖章)

  代表:×××(盖章)

  施工单位:××建筑公司第一工程队(盖章)

  代表:××(盖章)

  鉴证单位:×××(盖章)

  xx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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