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

时间:2025-09-25 09:51:26 借贷类合同 我要投稿

民间借贷合同优选[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间借贷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民间借贷合同优选[15篇]

民间借贷合同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事项达成了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乙方同意向甲方借出人民币(大写),并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2. 借款利息:

  3. 借款期限:

  4. 还款日期: 年 月 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

  5.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如借款方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如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的.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向借款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按法律和法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7. 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借贷合同2

  甲方:___,男,汉族,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市___路_号_栋_单元_楼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男,汉族,____年___月__日出生,住_____街_段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___民法院受理,案号为(____)___。现甲方、乙方在___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经充分协商,就该案件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确认: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约定的月息2分计,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____年__月__日之前的利息已经支付),暂计至____年____月___日为_______元,以后按借款的`约定的借款利率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3、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律师费计____________元;

  4、该案件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5、该案件财产保全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__市___1幢11层1104号房产中登记乙方及其配偶___名下的产权份额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

  三、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___人民法院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提交___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签约日期:____ 签约日期:____

民间借贷合同3

  甲方:xxx,男,汉族,xxx年 7月11日出生,住xx市xxx路516号7栋1单元10楼1001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

  乙方:xxx,男,汉族,xxx年12月3日出生,住宜宾xxx街南段61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甲方与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xxx民法院受理,案号为(xxxx)xxx。现甲方、乙方在xxx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经充分协商,就该案件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确认: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45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约定的月息2分计,自xxxx年10月1日起(xxxx年10月1日之前的利息已经支付),暂计至xxxx年12月31日为27000元,以后按借款的约定的借款利率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3、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律师费计22500元;

  4、该案件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5、该案件财产保全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xx市xxx1幢11层1104号房产中登记乙方及其配偶xxx名下的产权份额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

  三、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xxx人民法院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提交xxx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民间借贷合同4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整(¥ )。实际借款额以汇款水单为准

  第三条借款类型:

  本借款为无利息借款。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期限:共两年半,自20xx年03月22日起,至20xx年9月21日止。出借方将该款项两次汇到借款方指定帐户。

  (1)20xx8年03月30日之前,划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20xx年06月15日之前,划款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2、还款期限:20xx年9月21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内还清款项,应还款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并最终还款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

  第五条 还款资金

  有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按时还款。

  (二)出借方义务

  1、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支付到借款人帐户。

  2、出借方应当对借款人相关的债务、财务、经营及各类商业信息保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 由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基本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5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然后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然后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然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然后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然后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借贷合同6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民间借贷合同7

  甲方(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由于临时资金困难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_______)

  (借贷关系为:甲方借款给乙方)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执行日利率3.3%(万分之三点三),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三、借款期限:

  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还清甲方本金及利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归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按日向乙方收取未付本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约定还款期限60日的,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本息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通过一切合法途径追偿乙方本息及违约金的权利。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民间借贷合同8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债权人咨询。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借款合同通用条款

  借款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16.1条。

  1.2借款用途:见本合同第16.2条。

  1.3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16.3条。

  1.4贷款利率:利率种类、浮动幅度、执行年利率、浮动方式的选择等见本合同第16.4条。

  1.4.1利率方式

  1.4.1.1浮动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执行约定的年利率,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一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1)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2)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一月一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3)对月对日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个借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若下个借款发放对应月无对应日,该对应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月对日。

  1.4.1.2固定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执行约定的年利率,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1.4.2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基础上为借款人执行优惠利率,亦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上述优惠利率的执行期间,有权取消利率优惠或调减利率优惠幅度。

  1.4.3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和复利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和复利利率。因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和复利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1.4.4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1.5借款方式:见本合同第16.5条。

  第二条提款条件

  2.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未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未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的,担保人不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或未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4)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的,未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未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未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5)出现影响贷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6)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关行业政策以及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导致贷款未能发放的。

  2.2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对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三条借款支付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受托支付时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资金从借款人账户直接划入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账户。

  3.1.2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已明确交易对象,双方在本合同第17.1.1条约定相关支付信息,借款人向贷款人递交交易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贷款并按17.1.1条约定进行支付。

  3.1.3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待支付对象确定后填写《支付委托书》,并向贷款人递交相关交易证明,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贷款,并按《支付委托书》进行支付。《支付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人姓名、收款账号、开户行、金额及用途等。

  3.1.4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形成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失败或支付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3.1.5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

  3.2自主支付

  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借款资金划入借款人第17.2.1条约定的结算账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自主支付的额度见第17.2.2条。

  3.3借款人应严格依照前述两种方式支付借款,严禁将借款资金化整为零以规避受托支付。

  3.4.法律、法规、银行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调整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5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可调整借款人的信贷资金支付方式,或变更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条件进行信贷资金支付的;

  (2)借款人出现或可能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的;

  (3)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的;

  (4)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形。

  第四条还款

  4.1还款方式、结息周期、结息日、还款周期、还款账户等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4.2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18.2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有权直接从该账户中扣收借款本息。如该账户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应偿还本息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3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4.4贷款发生逾期时或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息时,贷款人有权从包括18.2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在内借款人的任一银行账户中直接扣划所欠款项,并按照实现债权费用、违约金、复息、罚息、利息,最后贷款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为止。

  4.5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借款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计算。

  4.6除双方另有其他书面约定外,借款人的还款按以下顺序清偿:

  4.6.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6.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6.3借款人的还款资金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资金按照实现债权费用、违约金、复息、罚息、利息、贷款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为止。

  第五条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5.2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5.3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五千元以上,本金余额不足五千元的,一次性全部还清。

  5.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具体见第十九条。

  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6.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

  6.2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和使用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贷款用途不符合约定的,贷款人随时有权宣布终止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约定向借款人计收相应罚息。

  6.3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借款人应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借款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方面的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4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6.5借款人姓名、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借款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财产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6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生效应由其承担的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诉讼费、仲裁费等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7.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7.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担保物情况。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7.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5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一银行账户中直接划收。

  7.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7.7贷款人在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第八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展期时,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在结清利息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双方当事人另行签订贷款展期协议书。如果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和应付利息。

  担保

  第九条担保

  9.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见第二十条。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9.2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担保合同约定。

  违约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0.2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1.1条的约定。

  10.3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的贷款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1.2条的约定。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

  10.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复利。

  10.5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或累计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借款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6)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7)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8)保证人出现足以影响保证人履行承担保证责任的重大不利情形;

  (9)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10.6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10.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10.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依据违约期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赔付。

  其它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1.1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应事先征得借款人及担保人同意,并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和受让人共同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协议》;担保人不同意转让的,可由借款人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并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和受让人共同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协议》。借款人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1.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11.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11.4本合同填写的借款人地址为其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借款人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1.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当事人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利率(浮动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第1.4条约定的利率浮动规则执行)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4.3本合同份数见第二十四条的约定。

  第二部分特别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_ ?字段1?

  第十五条立约人信息

  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及号码(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

  第十六条借款

  1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____元。

  16.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 。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16.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年/□月),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6.4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按以下第16.4.1种方式确定:

  16.4.1浮动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上____%,执行年利____%。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1)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2)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一月一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3)对月对日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个借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若下个借款发放对应月无对应日,该对应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月对日。

  16.4.2固定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上/□下)____%,执行年利____%。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16.5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方式为。

  第十七条借款支付方式

  借款采取

  17.2自主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17.1受托支付方式

  17.1.1受托支付信息

  收款人户名(姓名)收款账号开户行金额用途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期限内向贷款人申请资金支付。

  17.2自主支付方式

  17.2.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划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 ?字段1?,账号:__________ ?字段2?,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本授权不可撤销,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17.2.2借款人自主支付的额度为。

  第十八条还款

  18.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18.1.4等额本息还款法种方式还本付息:

  18.1.1按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18.1.2按季(□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如借款人不能在付息日付息,则自付息日起计收复利。

  18.1.3按(□月/□季/□半年/□年)结息,分期还本。分期还本计划如下:(本表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偿还贷款本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偿还贷款本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偿还贷款本____万元;

  18.1.4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20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18.1.5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18.1.6其他还款方式:

  18.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______ ?字段1?,账号:__________ ?字段2?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

  第十九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百分之壹

  (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第二十条担保

  20.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抵押。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20.2本合同的从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 ?字段2?的《抵押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从合同约定。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21.1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伍拾(大写)计收罚息。

  21.2对违约使用借款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壹佰(大写)计收罚息。

  21.3对借款人的违约行为,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大写)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三条对12.1的约定

  争议解决按以下第(1)种方式执行。

  (1)诉讼,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仲裁机构全称:______ 。

  第二十四条对14.3的约定

  本合同一____份,其中借款____份、贷款____份、担保____份、房产管理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____________

  借款人已阅读本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已经就本合同及担保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对本合同及担保合同条款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条款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9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第201条;《担保法》第2章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精神,经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诸条款,供方保证遵守履行,终不反悔。

  一、甲方将权属归已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整)借贷给乙方作使用,利率为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担保法》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担保法》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_____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_____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借人:__________借贷人: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________________法院受理,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现甲方、乙方在________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经充分协商,就该案件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确认: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整);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约定的月息________分计,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的利息已经支付),暂计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________元,以后按借款的.约定的借款利率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3、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律师费计________元;

  4、该案件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5、该案件财产保全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房产中登记乙方及其配偶________名下的产权份额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

  三、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________人民法院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提交________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1

  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编号:______公司:因我司之前向贵司借款用于______,及拖欠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相关费用等,给贵司造成对他人违约等重大损失,在取得贵司的谅解和债务减免(宽限)的情形下,各方经过反复认真地协商和结算,最终确认:我司尚欠甲方债务人民币______万元以及将来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现提出如下还款计划:

  一、分______期还款风险提示:

  还款计划书的目的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及时还款。除了还款进度和违约责任的承诺外,对于欠款的性质、时间、金额也必须明确,以免双方对该笔款项的'内容认定不一而产生纠纷。

  此外,正常情况下,金额的填写最好包括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以供对照,尽可能避免笔误或后期改动等情况。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三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风险提示:

  除每一期的还款截止时间和金额外,如有必要,可指定还款方式。

  无论是否制定还款方式,或指定何种还款方式,在实际收到款项时,都必须保留相关的有效还款凭证,以免对方不认账。

  二、本借款人对______次借款______元,用______进行抵押,还款期限到期后,贵司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偿还借款及利息。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元整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元整。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_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_____%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3

  借款人为做____________之故,今收到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以银行转账方式出借的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借期______个月,月利率1%(佰分之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身份证载明的双方住址可作为催款函、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借款人的微信号为:__________

  立此为据。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配偶):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4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借款方因 需要,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担保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

  利息每月为 元整,月付息一次。计息 元整

  第四条 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即 年月 日前偿还利息 元整;

  年 月 日偿还本金 元整, 月利息 元整,共计 元整。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 %计算利息。

  第五条 借款方承诺:愿以本人名下房产及全部财产作抵押。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4、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名下财产担保,履行连带偿还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依照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要求变更方另补一个月的利息 元作为变更合同补偿费用。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各执壹份,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 时间: 年 月 日

  货款方 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方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民间借贷合同15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因购买自住住房向抵押权人申请借款,并将所有购有权处分的住房抵押权人,保证按月还款。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向抵押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抵押办法,双方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一九年月日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一九年月日签订个人住房商业性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合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物及其担保范围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抵押人所合法拥有并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房地产,其内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新村)_________弄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占有抵押物,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如果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修复抵押物,或在三十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再抵押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

  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

  合同公证

  抵押权人,抵押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部门办理合同公证。费用由抵押权人负担。

  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人应按贷款期限和规定的保险险种,对抵押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购房总价款,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保险单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抵押人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押登记和抵押注销

  抵押期间,抵押当事人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连同抵押人的购房合同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住房交付使用后,在抵押人委托售房单位或中介机构申领>和>后,应将>和>交给抵押权人。购房合同正本、和必须由抵押权人执管。

  抵押登记的费用由抵押人负担。

  抵押期间终结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抵押权人将购房合同正本,保险单正本退还抵押人,交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押物的处分

  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得价款优先受偿,超过债权数额得部份,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份由抵押人清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抵押人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的。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的税额;

  清偿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多余部份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则向抵押人追索。

  押当事人保证抵押人保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抵押的有关规定;

  保证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义务;

  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争议;

  因违约而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保证本抵押物所有的共有人都同意本抵押物的抵押。

  抵押物共有人保证共有人同意该住房价值全额

  用于抵押,当抵押人违约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

  ________(盖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权人保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房地产管理,抵押的有关规定及抵押贷款的规章;

  按借款合同约定向抵押人提供贷款。

  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抵押权人损失的,抵押人还应就不足部份予以赔偿。

  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抵押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器诉讼。

  附则

  本合同正本以式四份,抵押权人、抵押人、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本合同自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其他约定事项:

  抵押人: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银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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