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贷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借贷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一:
身份证号:
借款人二:
身份证号:
(借款人一和借款人二以下统称为“借款人”或“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四、借款的发放
第五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放款:
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而且双方已经按约定办理完毕抵押物的相关证件的转移交付手续;
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第六条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将出借资金支付给乙方,即视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本合同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甲方将出借资金支付给任一借款人即视为所有借款人收到和使用借款资金。借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的偿还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偿还方式为: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付息日为每月的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第八条 如遇到还款当月无还款日对应日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第九条 如果还款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等,还款日不顺延。
六、乙方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七、提前还款
第十二条 乙方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还款。
八、共同借款人的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罚息及其他由此产生的费用。
九、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三条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五条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放借款。
第十八条 对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乙方主张权利。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二十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对乙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配偶之间发生或可能发生离婚等情况。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乙方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7、如果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上述情况未按约定通知甲方的,视为借款人严重违约,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结清利息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乙方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乙方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其他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事件等。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甲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可能危及甲方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 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利息超过【 5 】日,视为借款人严重违约,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结清利息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数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合作的联系人,联系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观点视为甲、乙各方的观点、意见。联系人有权代为接受双方互发的文件、信函,有权在相关文件、信函上签字。联系人签收相关文件、信函的,即视为甲方或乙方签收了相关文件、信函。
1、甲方联系人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人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第三十一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权接收的人员送达外,还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3、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4、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5、在甲方有关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载明地址送达的仍为有效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三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五、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为签字盖章部分,无正文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
借款人一(签字):
借款人二(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市 区(县)
借贷合同 篇2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金钱消费借贷,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借贷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金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贷与乙方,而乙方愿依本约借用。
第二条 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将前条金钱如数交付乙方亲收点讫。
第三条 本借贷金钱约定利息,其计算方法按每百元息人民币________分________厘。
第四条 前条约定利息的支付期为每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第五条 本借贷金钱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 乙方于借贷期间届满时,应将借用金钱向甲方全部清偿,不得为部分清偿或怠于履行。
第七条 乙方如逾期偿期限时,期逾期后违约金定为每百元按日人民币________分计算。
第八条 乙方如有怠于支付利息贰次以上时,虽在借贷期间存续中,甲方不得随时终止本借贷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 本借贷合同依前条为终止时,乙方应即将借用金钱全部及积欠利息一并清还甲方,不得拖延短欠。
第十条 本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的住所所在地。
第十一条 乙方如有对于借贷金钱不为清偿时,应径受强制执行。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贷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住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借贷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
一、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证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约定借款期间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出借
款项全部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对借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借条作为借款凭据。
如甲方实际出借日期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出借日期不一
致的,以实际借款之日作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间不变,借款期限届满日也相应调整。
四、借款期间内,乙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标准
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为每个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个月内,乙方应不迟于此期限将应付利息一次性支付
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归还甲方。 如乙方通过银行还款,则相应的银行记录为甲方收到还款和利息之凭据,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如乙方通过现金还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对还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收条作为还款凭据。
六、甲方指定收取还款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七、乙方提前还款的,仍应按约定的借款期间支付利息。
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且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时起生效。双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以上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为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结果,非格式条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贷合同 篇4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贷合同 篇5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贷合同 篇6
编号: 年 字 号
借款人(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乙方):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本合同2.1条的需要,特向乙方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XXX 。
2.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
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3.3甲方应按本合同3.2条的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如因特殊原因经乙方书面同意可提前或推迟 日提款。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4 甲方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甲方已向乙方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甲方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于提款前 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6、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提款申请,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月的20日/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日为非银行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按下列 方式确定:
4.2.1 年利率为 %的固定利率,合同期内不调整。
4.2.2 本合同利率确定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下)浮 %。合同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年/半年/季/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第一期利率,即年利率%,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当期利率。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贷款合同生效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分期提款的,一期内无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或对应日确定的当期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同时调整。
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是指贷款合同生效日满一期之后的相应日期,如,贷款合同生效日为某年5月9日,则以一月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6月9日;以一季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8月9日;以半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11月9日,以一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次年5月9日,以后各期依此类推。
4.2.3 其他方式:。
乙方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4.3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借款资金支付
5.1 借款发放账户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借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本账户办理。
户名:
账号:
5.2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
5.2.1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单笔提款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在提款申请书中予以确认,乙方认为提款申请书中选择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变更支付方式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5.2.2 乙方受托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乙方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
A.乙方与甲方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甲方信用评级未达到乙方内部要求;
B.提款申请时支付对象明确(有明确的账户、户名)且单笔金额超过 万元; (提款申请时,甲方为乙方重点客户中信用评级达到乙方内部要求且无贷款挪用记录的客户,可不受此条标准约束。)
C. 乙方规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5.2.3 甲方自主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借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除前款约定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情形外,其他借款资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自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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