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合同

时间:2023-07-26 11:40:59 借款合同

企业借款合同(必备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借款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借款合同(必备15篇)

企业借款合同1

  甲方 六安市孙氏脚手架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杰

  通讯地址 六安市磨子潭路 邮编 237001 乙方 符永庆 性别 男

  居民身份证号码 3424213 家庭住址 金寨县油坊店乡石堰村先进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0xx年6 月 20日生效,于 20xx 年 6 月 20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20xx年 6月 20日到 20xx 年9 月 20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20xx 年 6 月20 日;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其单位做工地管理 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 20xx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 2900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借款合同2

  借款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出借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双方已协定。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收取,并每月收取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滞纳金。每月利息和滞纳金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所有权利。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死亡、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注:

  1、本借款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在未还清借款和所有应出费用前出借人有永久法律上诉权。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借款合同3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XX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XX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___份,_________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企业借款合同4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抵押共有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乙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今借到乙方 现金(人民币)¥: 万元整。 (大写)人民币 月利率 %,用于资金周转。

  第二条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一次性还清本金。利息按季支付。前 个月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甲方 及抵押共有人 自愿将坐落于 的房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作抵押担保。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评估、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费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清偿借款所需费用等。

  第五条

  抵押期间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1、甲方不得用此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甲方承诺能自行解决在抵押房产被执行后的居住的问题。

  3、甲方保证所抵押房产并非其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以此为由抗辩乙方对该抵押房产的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且加收合同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按借款总额的10%收取(违约金按月计算,超过一天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借款方如逾期不全额归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借款总额的10%收取;逾期时间的利息甲方须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借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给乙方(利息按月计算,超过一天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因实现债权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例:执行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3、甲方承诺:若不按合同规定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八条

  其它

  1、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取书面形式通知一方,并达成书在面协议。

  2、合同中末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公证部门,房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权人)

  年 月 日

企业借款合同5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借款合同6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有效证件(照)名称: 号码: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月利率为 ,月综合费率为 ; 担保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担保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主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编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复印件附后)

  2、质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折价率为百分之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折价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当金、利息、综合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

  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甲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将股份出质有关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足够的协助。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共同到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四、以应收账款出质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出质登记;

  五、以存单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共同到存单开户银行办理存单确认和止付手续;

  第五条 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

  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

  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

  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借款的利息、综合费,担保借款的本金。

  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 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或提前清偿。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

  八、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质押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出现绝当后,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四、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质物的返还 借款期限(含续当)届满,甲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

  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担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债权数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甲方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39;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七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质登记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质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质押期限的,质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或协议项下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____年止。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企业借款合同7

  出借方(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________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向企业借款合同范文3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借款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________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借款合同9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9000万 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

  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企业借款合同10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

  第四条、借款利率:年利率: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到期还本付息,本合同约定利息合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生效日

  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至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___做为抵押物交于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借款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向甲方全额返还借款款项及应付利息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条结清双方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银行账户往来不作为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定依据。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借款合同11

  借款人: (身份证号: )

  出借人:

  借款人因经营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并提供自有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权力)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根据《担保法》、《合同法》等法规,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抵押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属民间借贷行为。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月百分之,即%。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出借人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六、利息支付:甲乙双方商定采用下列 的方式支付利息:

  1、出借人在支付借款本金时直接扣除;

  2、借款人在出借人支付借款本金时将利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借人;

  3、借款人在归还借款本金时将利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借人;

  4、采取月初付息方式,借款人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个月利息。

  七、本金偿付: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按出借人指定将借款本金支付到如下帐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八、担保:

  (一)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项担保方式

  1、出借人以自有合法动产或权利提供质押担保

  (1)、质物名称,规格,证号:

  (2)、质物鉴定价值 ,质押率

  (3)、其它约定:

  2、第三人以其合法动产及权利为出借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1)、第三人同意提供担保,签名或盖章:

  (2)、质物名称,规格,证号:

  (3)、质物鉴定价值 ,质押率

  (4)、其它约定:

  (二)、质物留置

  借款人或第三人同意将质物及相关证件资料全部完整留置给出借人,借款本息未还清前由出借人保管,一切仓储管理及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1、车辆、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

  2、证券及存单;

  3、其他

  (三)、清点: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质物的数量、质量,并共同签订《质物交接清单》。

  (四)、该质物用以担保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在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如约支付借款本息后,出借人无条件归

  还该质物。

  (六)、质押期间质物发生损毁的,出借人需赔偿借款人的相关损失。

  九、质物的处分

  借款人如未能按约偿还借款本金,借款人或第三方同意出借人不经相关方同意即可处置质物,并无条件为出借人处置工作提供协助,如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协助出借人而因此导致出借人利益受损,出借人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讨的权利。

  十、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或者提供质物的第三方保证其为质物的合法所有人,如因该质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而致出借人实现质押权不能或不完整的,则借款人违约,向出借人支付借款标的的 30%作为违约金。

  2、第三人提供质押担保的,需向出借人出具为借款人借款提供担保的《声明》;

  3、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借款人或者第三方应将与质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出借人。

  4、出借人应妥善保管质物,不得遗失、毁损,因出借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损坏,出借人应向借款人赔偿相应损失。

  5、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如有违反,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额的30%违约金,并立刻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

  7、借款人保证按期准时偿还贷款本金。如未按时足额偿还本金,愿支付出借人借款额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出借人相应损失。

  8、出借人保证出借资金来源合法,否则导致借款人损失的,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标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借款人相应损失。

  9、双方承诺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及合同保密,否则向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提前收回借款:出借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借款,应提前10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人,借款人无条件偿还本息,合同自动解除。

  十二、质物质押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的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十三、生效、变更、解除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出借人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账户起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由各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于 二O一四 年 月 日在 海口市 签订。

  借款人: 出借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附件:

  1、《质物交接清单》

  2、借款人出具的《借据》

  3、如质物为第三人,则第三人出具的《声明》

企业借款合同12

  我国立法对于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予以否定的,但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方式却不一致。企业间的借款行为比较常见,并发挥着较为重要的融资功能。完全否认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利于企业的融资和发展,也不利于部分企业资金的的充分利用,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有条件的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善企业间借款的法律规则,既有其现实意义,也有其理论价值。

  一、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私法的调整范围

  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是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经营方式选择权、生产经营决策权、资金支配使用权等内容。由于资金是企业经营发展最重要的要素,因此资金支配使用权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的。企业间借贷行为是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必然行为,是其经营权的充分体现,是企业处分自由资金的'意思表示,为私法上的权利行使问题,属于私法的调整范围,国家公权力不应过多干预。

  二、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

  合同法未对借款合同的双方主体资格进行限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企业作为具有独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商事主体,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自由地决定将企业自由资金出借给其他企业,并可以与另一方协商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只要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合同。企业间借款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赋予其相应的法律效力是尊重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三、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有效符合公平和效率原则。

  公平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以市场交易原则作为行为准则,公平合理地对待所有市场主体。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就应当逐步消除对企业间借款与正规金融活动的差别对待,并赋予企业间借款与自然人间借贷相同的法律效力。 效率意味着市场主体运行合法高效,交易成本降低,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企业间借款是非自然人之间按照双方约定转让闲置资金的行为,是资产信用原则的体现,如果法律可以为其设置良好的交易规则,则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减少借贷双方的交易费用,加快交易速度,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因此,企业间借款合同与一般借款合同在法理上并无不同,根据私法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则,企业间基于自己真实意思形成的借款合同,在不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应该认定为合法有效。

企业借款合同13

  一、企业间借款的表现形式

  企业间借款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款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担保条款,并有担保企业参与签订协议。企业之间借款除了这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外,其表现形式还有如下几种:

  1.以联营合同形式借款。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这是联营合同的本质特征。但有的企业法人之间联营合同,虽约定共同经营某项目,协议却约定其中一方只负责出资,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只负责在经营活动中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无论经营的项目盈利或亏损,投资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收益。这种出资人不承担亏损的保底联营合同,被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定为借款关系。

  2.以投资形式借款。公司法上的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注入资金或实物,成为被投资者的股东,并以投入的资金或实物对被投资的企

  业法人承担经营风险和承担民事责任。但有的投资,投资者并不对所投资的项目或对被投资的企业承担经营风险,也不以所投入的资金对被投资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且对所投入的资金不按股权处理,只按债权处理,无论被投资项目盈利或亏损,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利润。这种情况下,投资人所投入的资金就不是股权,而是债权了,这种投资关系,应认定为借款关系。

  3.以融资租赁形式借款。融资租赁是指有金融业务经营权的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赁公司或信托公司)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或出卖人的选择,从出卖人那里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只有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并付清租金之后,才能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但有的出租人并不具有金融业务经营权,其出资向借款人购买租赁物后,在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把租赁物的所有权也一并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只须承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义务。这种形式上的租赁关系,其实质上是借款关系。

  4.以委托理财形式的借款。委托理财,通常是指委托人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委托他人管理、处分以获取收益,受托人获取报酬的行为。另外,委托理财关系还包括信托,信托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资产。一些没有经过法律许可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以各种方式吸引投资者投资于证券、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款关系”之情形,应认定双方成立借款合同关系。

  5.买卖赊欠形式的借款。企业间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在买方暂时缺乏可用资金,而卖方又确信其资信可靠的情况下,就会自发产生赊销商品、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行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则是采取卖方收回价格优惠承诺或买方直接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方式处理。这种商业活动解决了商品交易中资金短缺的困难,从形式上看,它只是商品交易方式的一种变通,但从实质上看,它是一种金融活动,是卖方为买方提供了一笔购买货物的资金,其实质仍是借款合同。

  6.空买空卖形式的借款。空买空卖指的是买方不支付贷款,卖方不交付货物,双方只就之间的差价结算盈亏。其表现形式是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买方”向对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对方收回“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双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买卖”的货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买卖”的货物。双方进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借款行为。

  7.存单表现形式的借款。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出资人直接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或通过金融机构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出资人从用资人或从金融机构取得或约定取得高额利差的行为中发生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款纠纷案件。

  二、企业之间借款关系的法律效力

  货币借款是一种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各商业银行、城市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经批准的外资银行、合资银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专营。由此可见,企业间相互借款,在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但实践中,可不按无效处理的有以下几种:一是有上下级关系的企业及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款。例如,集团总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借款,母公司对子公司之间的借款。二是有联营、协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款。例如,一方企业向为其加工零部件、半成品的另一方企业借款。三是依照合同协议有扶持与被扶持关系的'大中型企业对小型企业之间的借款。上述几种借款,应以帮助对方缓解资金困难为目的,出借资金的一方,也不应向对方收取高于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利息,并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

  另外,还有几种由非金融机构参与的借款行为一直被认为是有效的:一是小额贷款组织企业的贷款行为。二是典当行。三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可见,以上几种企业间的特殊借款是被认可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三、企业之间借款纠纷案件的处理

  1.关于本金。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名为联营实为借款,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除应按照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款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

  2.关于利息。尽管以上司法解释中的有关非法借款约定利息的处理以及处罚办法在实际当中已不适用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借款合同一般仅是保护本金部分的债权,而对于利息债权仍不予保护。

企业借款合同14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____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 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借款合同15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大。然而,普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无法及时、有效地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现实状况,进一步加剧了企业间借款活动的发生。由于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较为模糊,司法实践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态度不一,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只有肯定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才能更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司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及行政法规中并没有关于禁止企业间借款行为的明确规定。只是在1996年8月1日起施行的《贷款通则》第七十三条中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进行罚款并予以取缔。其他关于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则多散见于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司题的解答》、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司题的批复》及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司题的答复》、《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中。当时,之所以禁止非金融企业间的借贷行为,理由是企业间借款合同与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相悖,“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①但是该理由所依据的《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早已于20xx年被依法废止。

  现行法律规范不仅没有关于企业间借贷行为的禁止性规定.还在部分法律及司法解释中间接对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借款行为给予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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