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时间:2021-09-01 10:44:42 集体合同

关于集体合同模板合集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集体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集体合同模板合集7篇

集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企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企业行政(以下简称行政)与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三条:要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行政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合法的利益和权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工会有义务支持行政抓好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五条:行政应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和国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制定本企业工资、奖金等分配方案。方案应征求工会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工会应协助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断完善分配制度。

  第六条:行政按时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不得刻意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行政按规定支付职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丧假、哺乳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会应协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条:行政应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增加职工收入。每年具体增长比例由行政和工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多种因素综合后,协商确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九条:行政按《劳动法》规定制定企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干满点、出满勤。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条:行政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时,按《劳动法》规定,应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对确有必要的加班,工会应协助做好加班职工的工作。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行政按规定每年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预算、使用方案,事前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的意见,经职代会审议决定后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应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改善职工住房、医疗保健、就餐、职工疗养、休养和文化娱乐等生活福利条件(每年具体计划纳入企业的方针目标)。工会应配合、协助行政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四条:行政按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独生子女、退休、养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费用。

  第十五条: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

  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行政应依照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件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行政按规定标准定期给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津贴,并分别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和冬季的防寒工作。

  第十八条:行政在新、改、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引进新设备、新工艺时,应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工会应支持、协助行政加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危及职工安全的现象,有权依法提出,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支持行政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企业发生职工工伤事故,行政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会有权和义务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行政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和女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两年对企业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同时每年组织部分职工疗养。工会应协助行政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第七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续订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续执行本合同。

  第八章、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均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将修改条款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生效。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九章、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劳动用工

  1.行政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招聘职工。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均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意见。

  2.行政依法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本合同相悖。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行政解除职工个人劳动合同要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规定执行,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劳动法》所规定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进行。

  第十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会以对等的原则派出代表,组成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的签约代表,对执行合同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申请仲裁的时效改为从发生争议起60天内)。

  第十一章、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有违反责任合同条款的行为,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第十二章、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行政有关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应征求工会和职代会意见。工会有责任动员、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行政各项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第二十九条:行政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按《工会法》规定提取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应动员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劳动,尊重和维护行政生产、经营、管理权威。

  第三十条:行政和工会双方要不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增加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第三十一条:工会主席(或代表)参加行政定期召开的办公会,参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报工会重要事宜,协商处理所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二条:教育与培训

  1.行政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应征求工会意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行政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使用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企业应建立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培训制度,做好职工的转岗、待岗、重新上岗工作。

  4.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教育、培训、转岗、上岗工作,配合党政在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积极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

  第三十三条:纪律与奖惩

  1.行政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经职代会审议同意后实施。工会应支持行政按规定办事,并协助做好工作。

  2.行政对违规职工处理时,应征求工会意见,按有关程序办理。

  3.工会应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按规定在7日内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时上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市劳动行政机关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行生效。

  厂长:

  年月日

集体合同 篇2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工作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同时部署、同时督导、同时考核。今年共签订规范性区域集体合同14份、行业集体合同2份、企业集体合同34份。覆盖企业 698 家,占所有企业的 98%,覆盖职工26525人,占职工总数的 98%。全县已基本形成了企业单独协商为主、区域性协商为辅、行业性协商为补充的集体协商工作良好发展态势。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依法规范,确立工资集体协商新机制

  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和三方协商会议这个平台作用,以劳动价值理论为指导,遵循市场规律,依法进行规范,通过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逐步理顺分配机制。在推行过程中,主要抓了三个到位。

  1、深入调研,思想认识上到位。

  我们从抓思想认识入手,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方针,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提前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召开由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党政工领导、企业负责人、企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参加的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意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沟通。

  2、加强领导,组织保障上到位

  一是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县总工会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县深化集体谈判制度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了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和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问题;三是不断加强与劳动保障及商会、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四是以党工共建活动为契机,在加强新建企业建会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工资集体合同工作。充分利用工会联合会、商会和企业工会的组织优势,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重点,在推进工资集体合同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紧密合作、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3、依法规范,工作指导上到位

  为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我们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和《河南省工资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供企业参考使用的《工资集体合同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工资集体协商应约书》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程序》,并通过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会和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赴外地学习先进地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等方式,指导和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联系实际,拓展形式,努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强,面对的工作对象大多是非公企业,企业多、小、散、杂,尤其是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还很不理解,广大职工对工资分配又非常敏感,稍有不慎,不仅会影响投资环境,而且容易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为此,我们按照区域谈调整原则、行业谈调整标准、企业谈调整幅度的工作思路,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效益的不同,进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一是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在工资谈判过程中,我们重点对工资分配制度(支付制度、基本制度、保障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标准、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工作时间等内容进行指导。

  二是明确主体,二次覆盖。针对中、小企业多,工资支付矛盾突出、小企业自身不具备开展集体协商工资的条件,我们尝试通过二级要约协商、二次要约协商的办法,规范企业工

  资分配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首先由各乡(镇)、集聚区工会联合会向同级商会提出要约,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区内所有企业。然后,各企业工会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向企业行政提出要约,通过平等协商再签订更符合行业特色和企业实际的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企业专项集体合同,实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双覆盖。 三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我们根据企业的分布特点,选择了不同规模和不同行业的企业先行试点。按照公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认真抓好工资集体协商的每一个环节。在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认真总结试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并在所有企业加以推广借鉴。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有力的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加强监督,注重履约,彰显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双向维护性

  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了一种新的工资分配机制,但是,任何一种好的机制,关键要看它的实施效果,如果流于形式,没有监督管理,工资集体合同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在巩固协商成果、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协议履约方面采取了六项工作措施:一是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纳入人大和政协视察的重要内容;二是成立县、集聚区和企业三级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定期召开集体协商工作三方协商会议,针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四是通过组织职工代表巡视和厂务公开等形式,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五是将工资集体协商列入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评先评优的前提条件,并纳入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六是做好职工满意度测评,征求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过程和形式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企业和职工双方行使和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保证了协议的落实,维护了协议的严肃性。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县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 二是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综合素质还不适应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乡镇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缓慢,这项工作全面推进难度很大;三是部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不规范,实效性不强,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四是企业一部分职工不愿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选他当协商代表,不敢当,害怕老板抄鱿鱼。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以扎实的工作和创新的思路予以解决。

集体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置为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条 土地转让费总额为,大写 ,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 篇4

  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除此以外,集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在集体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方.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

  (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

  (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

  (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5)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来说,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6)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7)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

  (8)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

  (9)集体合同制度的运作十分灵活,没有固定模式,并且经法定程序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

  (10)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集体合同 篇5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工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考核目标。

  第二条 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全过程、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监事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董事会中有女代表。

  第三条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党委、工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围绕企业发展、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开展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和自我达标活动,组织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四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五条 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凡经企业培养(进修、培训、出国考察)的女职工须与企业签定培训、出国的相关协议,必须认真履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 广大女职工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爱岗敬业、爱厂如家,钻研技术、力求创新、遵纪守法,自觉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维护企业声誉。

  第八条 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增强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九条 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条 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时,对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不得转为待聘或富余人员。

  第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劳动。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第十二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给予公假1至2天。

  第十三条 根据企业实际,可为女职工设立卫生室等保护设施,定期为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或补贴。

  第十四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不得安排从事生产和使用危害生理机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以及经常攀高、弯腰、抬举、下蹲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三)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提前休产前假。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

  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期保护

  (一)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二)企业积极宣传贯彻《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鼓励女职工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符合《条例》晚育规定的女职工增加产假60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加发5元奖励费,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三)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四)产假期满上班,给予 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哺乳婴儿满1周岁后,如正值夏季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3个月;经医疗机构诊断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二)女职工在规定的哺乳期内,单位不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上班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六个月的哺乳假。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第十七条 企业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按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怀孕,在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单位报销,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八条 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证明不能胜任现劳动的,单位应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

  第十九条 单位应切实做好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对女职工(含离退休女职工)至少每两年普查一次妇女病,条件允许应每年普查一次妇女病。在劳动时间内进行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条 3月8日“三八 ”妇女节,可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为女职工放假半天。

  第二十一条 企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要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参加,对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监督,并将履行情况与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按劳动争议规定程序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报县以上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审批、备案后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单位名称(章) 工会名称(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_____ 工会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集体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 (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 平方米(合 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 .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 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 .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 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 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 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 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打印版本,除签字盖章部分外,其他手写内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传: 电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号: 帐号:

集体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第三条、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第五条、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第七条、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____%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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