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时间:2021-02-23 23:17:01 集体合同

【必备】集体合同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体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集体合同4篇

集体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北京林业大学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林业大学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北林办发[20xx]3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产权的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 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使用用途

  1. 本床位仅作为乙方本人住宿使用。

  2.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床位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该床位租赁期自年月共计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如同意续租,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1.该床位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 (大写:人民 币拾元/月)

  2.租金从乙方工资中扣缴。

  3.乙方入住时须向甲方交纳押金400元。

  第五条 房屋修缮责任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床位及其附属设施,禁止在墙面上粘贴和悬挂物品,禁止破坏墙面的完整。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间或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予以经济赔偿。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合同期间,乙方需承担水、电、网络、电话及有线电视费。

  2.在合同期间,甲方将不为乙方所拥有或承租的其他住房提供供暖补贴。

第七条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人或配偶购买或租赁等形式取得住房者;

  (2)房屋无故空闲(以群众举报经核实为准)三个月以上者;

  (3)调离、辞职、除名、开除,死亡者;

  (4)自费出国(境)留学,因公出国逾期未归者;

  (5)学校需要对承租租住的房屋进行维修和装修;

  (6)学校认定其它应退房的情况。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停发其国家住房补贴,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第一月按合同租金的2倍收取,第二个月按合同租金的3倍收取,逐月递增。违约金直接从工资中扣缴。

  (1)擅自占用或调换住房(床位)者;

  (2)改变住房用途、或将住房(床位)转让、转借、转租者;

  (3)未经管理部门许可进行改造装修者;

  (4)在周转房内进行非法活动者;

  (5)违反教师周转房其它管理制度、违背租房合同的行为。

  2.乙方没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防火协议书。

  3.乙方应如实填报住房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取消其租赁住房资格;已租住的,学校可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解除合同,除乙方可能向甲方承担的赔偿费用外甲方应退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乙方需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出房间,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因甲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房间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附件包括:

  1、 安全、防火协议书

  2、 北京林业大学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林业大学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林业大学 乙方:

  盖章: 单位:

  代表人/代理人: 签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 篇2

  本合同由xx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xx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就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和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等问题,经过充分的集体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由企业与工会签订,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制订和修改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征求工会同意。

  第三条 双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尊重职工的劳动,

  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发挥职工的生产、管理积极性,科学地规范企业与职工整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企业必须支持职工依法参加民主管理,尊重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应支持企业正确行使职权,教育和培养职工热爱、关心企业,树立敬业爱岗的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 双方依据合同原则和内容,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共同保证企业方针目标实现,真正做到经营者与职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应以企业年度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准。

  第六条 工会应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活动,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劳动竞赛和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七条 企业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足额计提、按时拨交工会经费。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有权择优招(聘)用职工,并分别与被录用职工平等协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实行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的招工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及时向工会通报。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违约责任,并应严格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除法律规定的条件外,企业与职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用工单位纠正。职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职工违约或受到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工会亦应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一)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6个

  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除按以上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同时,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四)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 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上岗聘用制,并签订岗位合同。

  (一)岗位合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凡在岗人员都应签订岗位合同,按管理权限范围分级进行;

  (二)职工应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考核、劳动组合,实行公开、平等竞争上岗;

  (三)因岗位定员限制或职工素质等原因未能签订岗位合同的人员、被解除岗位合同的人员为企业内待岗人员。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

  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按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的 ,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时,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集体合同 篇3

  管理方:(甲方)

  经营方:(乙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办好食堂,改善师生生活,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在甲方管理下,雇用(以下简称乙方)经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将食堂内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允许乙方在食堂内经营饮食。

  3、甲方向食堂提供水源、电源。

  4、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5、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经营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6、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私拉、乱盖。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管理下对食堂享有经营权。乙方向甲方每年缴纳保证金一万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经营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在水电供应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应严格按时供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500元的罚款。如遇停水、停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3、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做好食品的保鲜。甲方发现食物清洗不洁,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若发现乙方采购变质或过期食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地销毁,并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累计发现三次则予解除合同;若因乙方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饭菜造成甲方师生、员工食物中毒,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成本核算分析表”,每天要报送实际使用的食品数量和单价给甲方,并公布菜谱,以便于甲方对乙方饭菜质量的监督。

  5、经营期内食堂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食堂的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负,并按季度上交甲方财会室。

  7、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

  8、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操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9、经营期满合同终止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10、乙方在经营期内对食堂经营负全责。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11、若工商、税务、卫生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三、经营期限

  从__年___月_日起至___年__月___日止。

  四、管理费金额管理费用金额每年经营总额的百分之六。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企业职工 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

  第六条 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必备】集体合同4篇】相关文章:

1.【必备】集体合同四篇

2.【必备】集体合同3篇

3.【必备】企业集体合同4篇

4.【必备】企业集体合同三篇

5.【必备】企业集体合同四篇

6.集体合同

7.集体合同(1)

8.集体合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