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1-07-06 12:45:38 劳动合同

关于公司劳动合同模板六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公司劳动合同模板六篇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编 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 证 机 关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鉴 证 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本合同共_____页

  - 本资料来自 -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__10__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注:本条(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 %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用工单位名称:

  用工单位所有制性质:

  劳动者姓名: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规定, 江西鸿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双方一致同意(签订、续订)如下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续签从年 月 年 月日止。为期3 年(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到期终止合同。如甲方生产(工作)正常,双方能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内应当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2、乙方新被录用的,在本合同期内试用期为6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工程部 (部门、科室、车间、工段)为 施工员(职务、工种)工作。主要生产(工作)任务是 ;劳动定额是: / ;质量要求是: 合格。甲方如因生产(工作)变化的需要,可以按规定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工作场地、生产工具、材料、安全保护设施、防护用品、卫生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本单们(学徒工、熟练工、普工、技工、管理人员、 / )工资标准,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 / 工资的形式,用货币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现定为 3000 元,并每月按乙方 / 工资的 / %(国的企业)、 / %(行政、事业单位)增发工资性补贴。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 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享有与甲方其他职工同样晋级、调资的权利。

  3、乙方的奖金、津贴、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江西省的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乙方必须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分配;

  3、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均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解聘或离岗。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内,甲方双方均应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长短

  确定医疗期,具体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乙方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期内,乙方供养的直系亲属医疗费,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遗属津贴,与甲方其他职工同等对待,享受甲方统一的待遇和标准,并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办理。

  4、乙方在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休假、法定节假日、生育、探亲、婚丧假等待遇。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经职代会通过的规章制度的;

  3、严得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并经过法定程序,甲方可以裁减人员。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裁减或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七)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听取本单位工会的意见。

  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根据本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一)条、第(三)条第2款,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超过12年的由甲方自主确定最高限额;

  2、根据本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三)条第1、3款、第四条、第(六)条第2、3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还应该发给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九、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宜

  因甲方所有制性质及行业特点和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约定以下事宜(如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等事项):

  1、

  2、

  3、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按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违反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注:1、本合同应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录用(转移)后和原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30天内签订。

  2、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合同有关印刷条款解释权属省劳动厅。

  3、本合同一式二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存的应存入乙方本人档案。

  4、本合同适用于江西省境内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_ _ 身份证号码_ _出生年月_ _ 户口所在_ 现住址__ 联系电话__ ______邮编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一) :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试用期为 (一) :

  (一)无试用期。

  (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管理 工作,具体以岗位聘任书为准。乙方工作地点为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 (周、月、季、年)为周期,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甲方应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参考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期间支付的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补贴。

  第九条 甲方按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具体按当年定薪为准 。

  第十条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排乙方补休;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起始标准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 乙方有本协议附件《*********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情形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与乙方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 乙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

  第二十三条 甲方在另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以下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不得到非竞争企业兼任实际职务,不得自行组建公司与甲方竞争,乙方若有违反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与乙方劳动关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乙方恶性离职后从事同甲方有竞争性业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泄露或带走在甲方获取的任何保密资料;不擅自使用或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从事经营活动,不向任何外单位和个人及职责无关者讨论甲方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密及有关资料,如有违犯,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员工姓名)_______:

  您(乙方)与本单位(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续订的______类型____ 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出现下列第____项情形,根据《_____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第__条第__款的规定,决定从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单位提出仍不改正。

  (五)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有关经济补偿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的约定处理。因出现本通知书(一)至(六)项所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为____年,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人民币。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临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注:工作地点是《劳动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至日之间。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户口地址:通讯地址:邮 编: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法规、政策拟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补充。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如甲乙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但乙方在收到本劳动合同文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本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关系。

  三、乙方必须在甲方签约代表见证时落款签字,签约须用水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乙方在此声明,基于乙方被告知甲方的基本情况后,确认其本人完全理解其所应聘甲方的岗位/职务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要求,以及工作环境和条件等与其现在或将来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所享有与履行之权利义务的基本情况,同时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其本人应聘资料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否则乙方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

  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乙方若为新招用人员,应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工作

  业绩、在校成绩(仅对应届毕业学生)等信息。

  乙方保证:其本人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与任何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或保持服务或

  劳动关系;其本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所有文件中的继续生效条款不会对本合同签订的合法性产生影响或形成利益冲突;其本人签订本合同不受与任何第三方的竞业限制冲突。若乙方违反前述保证,乙方承诺并同意由此引发的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知悉并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已通过公司网站、

  员工手册、制度汇编、工作场所张贴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示;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将通过前述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于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已经公示或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进行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将在本合同签订后或各项规章制度公示后一个月内进行阅读和学习,在阅读和学习期间如有不理解的,将及时向甲方询问,前述一个月期满,视为乙方知悉、理解并认可甲方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证明乙方对上述事实与情况已有清楚、完整、全面之了解。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至;其中试用期至止。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起,试用期至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为止;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内勤 岗位工作,乙方工作

  岗位之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按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或相关保险销售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制度,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四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

  的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确定薪酬标准。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考虑到行业的惯例及岗位的特

  殊性,根据工作需要,乙方也可能被派往其它地区工作。

  乙方已对上述事实了解清楚并同意甲方的调整或安排。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制度:

  (1) 标准工时工作制;

  (2) 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八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因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九条 甲方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乙方休息、休假权利。乙方的请假、休假程序具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和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乙方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如乙方为女员工,甲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员工岗位、职级的不同设计符合该岗位、职级特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并根据上海龙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基于岗位,“为能力、为绩效”付薪的付薪理念,依据员工工作能力、岗位适岗性以及工作绩效,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实现公司和员工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四条 乙方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月,双方同意以此作为计算 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双方同意以此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第十五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如因不可 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延迟支付(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但必须及时向乙方说明。

  第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甲方实行加班申请审批制度。乙方自行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未按甲方加班申请审批制度申请审批的,不视为加班。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乙方享受由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明确的各项福利待遇。非国家法规政策所强制甲方需承担的各类保险和福利待遇,视为甲方内部临时性福利可在规章制度加以规定,并由甲方不时进行修改。

  第二十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由于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均按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在申请相关待遇时有义务按国家规定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提供相关资料,在本合同签署地或乙方工作地各级地方政府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纪律及行为准则

  第二十一条 乙方承诺:

  (一)严格遵守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公司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无论何时均按诚实信用原则行事,不实施有损公司、客户、股东、其

  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误导、侵占、诋毁、散布虚假

  信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

  (三)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规范,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

  业技能和思想觉悟。

  第二十二条 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乙方如被列为限制人员(不论在签订本合同时或因乙方的岗位、职务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履行规章制度、说明书、工作计划等所规(约)定的义务,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可以选派乙方进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或服务协议。乙方接受培训的,应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公司资产、商业秘密保护

  第二十五条 以下各项甲方享有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商业秘密,乙方作为公司员工,应本着诚信、谨慎的原则予以保护:

  (一)各种动产及不动产;

  (二)甲方的客户资料;

  (三)甲方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业务信息、展业机会、建立的业务渠道;

  (四)甲方的电脑及网络系统中的软件;

  (五)利用甲方电脑及网络系统生成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操

  作手册、规程、数据库内信息和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六)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

  发明创造(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

  作品,包括报刊、书籍、图片、软件或软件系统、广告、报告、业务

  资料、培训资料、行销辅助品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八)甲方制订的具有独创性或与其他企业有区别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经营措

  施;

  (九)甲方的商标权、名称权、名誉权、司旗、司徽、CI及其他标识所包含

  或涉及的相关权利等;

  (十)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十一) 其他形式的甲方资产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 为保护甲方资料和商业秘密,乙方承诺:

  (一) 合理使用并依法保护甲方资料,不以侵占或非法占有、使用、窃取、

  泄露、披露、擅自转让及其他方式损害甲方资产;

  (二) 无论是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均不以任何方式劝诱甲方员工离职或对

  甲方员工工作造成干扰;

  (三)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甲方任何人力资源信息来攫取非

  法利益;

  (四) 遵守本合同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关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

  (五) 遵守甲方制定的保护网络和信息资料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六) 未经甲方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从事同类经营的

  企业(保险、证券、信托、银行业)或与甲方具有竞争性质的其他企

  业工作、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

  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因合法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成为股

  东除外)或提供任何与甲方产生竞争关系的帮助、指导、服务;

  (八) 在本合同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其所使用、占有的记载有甲

  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相关信息的载体。

  第二十七条

  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情况变化、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相关条款随之自然变更。甲方应将涉及变更之条款及信息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履行甲方的变更决定。如果乙方不予履行,甲方可以依法或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一) 基于甲方已事先并在本合同或相关经乙方签字确认的《岗位说明书》

  等告知所约定的岗位会发生变更的可能性,且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可

  自然变更的情形。

  (二) 甲方的整体工资分配调整方案经协商机制通过并公示后,涉及乙方工

  资标准增加或降低的。

  (三) 乙方因奖惩导致岗位调整需要变薪的。

  (四) 双方就劳动合同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调整涉

  及劳动合同事项变更的,以工资单、异动表等进行确认,乙方在一个

  月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该变更事项。

  第三十条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乙方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一) 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双方均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就续订劳动合同事宜进行协商。如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本劳动合同在期满日终止。

  第十章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

  第三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确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本合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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