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劳动合同集合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 篇1
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30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四)工作、业务的交接。
(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二、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二)进行工作、业务交接。(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并不是一段劳动关系的结束而已,如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手续办理的不齐全,只会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鉴于甲方在粮食出入库工作中需要乙方提供一定的装卸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承包甲方小麦、玉米、稻谷等粮食的出库、入库装卸劳务作业。
第二条服务地点
第三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服务标准
1、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全天候装卸服务,根据甲方生产计划、调度安排,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出入库装卸工作任务。
2、乙方应做到装卸整齐、整洁,保证粮食出入库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3、其他标准:
(1)乙方在入仓结束后及时布设测温线、平整粮面、清扫卫生、铺设走道板,达到甲方精细化管理要求。
(2)乙方在出仓结束后及时将各种器材、机械设备归放到位,仓房整理干净。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向乙方下达任务,并监督乙方人员工作。
2、甲方提供装卸任务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并提供技术性指导。
3、乙方提供的装卸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返工;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4、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粮食装卸数量进行核对,对装卸质量进行评价后,开具《装卸作业单》,按商定的标准和时间,支付乙方装卸报酬。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作业前安全事项告知。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出具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工商、税务机关年检(审)),并将营业执照副本、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留存甲方。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作业任务,包括地角粮整理归仓、作业场地的清扫,物资器材整理归仓等。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保证不损害甲方、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派到甲方处作业的人员应能满足作业量需要,能胜任装卸工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乙方必须为所有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对装卸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人身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及一切费用。
6、乙方应爱护粮食、机械、电气设备等财产,由于各种不正常的人为因素,造成的机械、机电设备损坏、粮食损失等,须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对所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保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做到文明装卸,保证装卸质量。严禁违规使用操作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切断电源后移动机械设备;严禁拉扯电源线;严禁利用机械进行登高作业;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下停留或通行;严禁机械载人移动;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库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库区和仓内动用烟火。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反多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在装卸作业前要及时备好各种机械、工具,并妥善保管,作业结束后及时归还,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入仓结束后及时进行仓内整理,达到甲方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10、作业中遇到机械和电器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作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安全巡查人员或值带班人员,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在装卸作业中,如遇下雨等可能危及粮食安全的情况时,乙方必须提前清理场地并做好防范工作,如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积极参与粮食抢救,确保粮食安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乙方有按合同本合同约定的费率标准和时间规定,取得装卸费用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违规操作出现延误装卸,或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甲方粮食出入库正常进行,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装卸队作业,所产生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甲方不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装卸费用的,每延误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现实生活中,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回答是肯定的。相信这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因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到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法律中关于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一些规定,下面就将法律中关于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规定做一个简要阐述。
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非过错性辞退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解答,希望上述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问题?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您好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4
陈先生来自海南,于20xx年7月28日到日佳公司应聘,他顺利通过了面试,获得了在公司的工作机会。
入职时,公司的人事刘先生给了陈先生一份劳动合同,是公司通用的格式范本,这份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款特别醒目,让陈先生觉得很不舒服:“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条款,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陈先生提出该违约金显然过高,人事说这对双方是平等的。陈先生想想也对,就没有再说什么。
【问题】: 请问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本案解析】
违约金本属于民法领域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违约金责任是违反合同应承担的主要违约责任之一。违约金仅适用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形,且只有当事人于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法律规定有违约金时才能适用,反之则只能适用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违约金具有预定性、惩罚性和赔偿性三大性质。但当违约金从民法领域引入劳动法领域,违约金的三大性质之一的惩罚性不具有了,而且劳动法领域的违约金仅适用特定的情形,不允许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明确规定,从而结束了全国各地对劳动合同违约金不同规定的局面。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条规定表明,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且员工在离职后企业依约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这两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总结】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对劳动者辞职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劳动者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的义务即可,因此,就不能允许企业用违约金的方式来限制和妨害劳动者行使单方辞职权。即劳动者在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行使法定授权,不构成违约,也不应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 篇5
临近毕业,很多大四学生经过努力都落实了自己的工作或是与用人单位确定了意向。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生朋友来说,就业之前还有一个关键的环节马虎不得,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当时麻痹大意,就有可能对今后的发展产生障碍。
指导专家:
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冰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会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这二者的差别是相当大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对劳动者的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各种保险、明确最低工资标准等,而劳务合同则仅仅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一种约定形式,一般不受劳动法的制约。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不平等条约说不
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有些单位会利用这种优势,制定一些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如规定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者解除合同时的惩罚性补偿措施等,强迫劳动者接受。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特别注意审查类似的条款,对其中有失公平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异议。
试用期规定要明确
劳动法中对劳动者的试用期有较明确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以此类推。
合理确定岗位条款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故意在劳动合同中避开工作岗位条款,从而随心所欲地变更劳动者的岗位,无限扩大其管理权,这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便可以任意变更合同内容,甚至故意进行刁难,劳动者却无以应对,最后只有无奈辞职。
同时,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培训条款、保密和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等,都需要详细审查。如工资数额是否确定及有无增资的条件,补贴及奖金的发放有无明确的计算依据和标准。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内容,劳动法中都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发生纠纷时直接引用相应的规定即可解决。
违约条款要慎签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行为的补偿主要是通过支付违约金来实现的,主要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培训协议以及因失职造成损失等情形下发生的违约金。
最明确清晰的违约条款应当包括如下内容:构成违约的条件、赔偿损失的范围、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数额等,上述内容应合法、公平,特别对其中关于提前解除合同及因培训而产生的违约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日后无力承担巨额赔偿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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