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0-08-31 00:04:03 劳务合同

关于劳务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务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劳务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劳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_________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_________至_________周岁,并具有_________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资薪酬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_________;人数_________;每人月工资薪酬_________(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薪酬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薪酬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工资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薪酬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薪酬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 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_________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3.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xx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薪酬。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 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劳动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聘用条件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福林厂房3、4、5、办公楼 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之日止,乙方应具有相应工作资质证书。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甲方同意乙方在 福林厂房3、4、5、办公楼 工程 砼班组 从事 砼浇筑 工作。乙方工作必须达到同行业管理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工作标准。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计算:

  1、月薪不低于元,多余1500元以实际工程量计算工资总额。

  2、按件或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二)若按工程进度量支付工资的支付方式为:

  1、每月按工期实际完成量足额计算工资总额并于每月16至18日将工资表格张榜公布以便乙方进行核对,以现金足额发放。

  2、发放工资时间定于每月18至20日由甲方和工程承包方进行集中发放,领款人必须持身份证领取工资,签字并打指模为准。

  (三)甲方按公司制度对乙方实行奖罚制度。

  (四)甲方按规定给乙方购买工伤保险。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总承包的规章制度,必须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乙方必须遵守本劳动合同,乙方在本劳动合同期间受本公司制度的约束。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

  (一)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和声誉造成较大损失的影响的;

  3、乙方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再从事该岗位工作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的,需要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按违约方过错和实际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擅自停工、擅自离岗、停止施工、延误工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工程结算按照70%记取,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三)乙方施工人员在本劳务合同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及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如患病、酗酒等造成的身体伤害自行负责。

  八、劳动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申请劳动部门调解或仲裁解决。

  九、其他约定 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3

  用工方(甲方)

  单位名称: XXXX有限公司

  住 所:

  劳务方(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本服务协议属于劳务协议,不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调整之中。甲乙双方在充分明确这一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起,至 为止,历时。

  二、劳务内容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为:

  三、劳务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3.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管理。

  4.对于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务时间、劳务报酬及福利

  1.根据乙方劳务工作性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可参考本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甲方在劳务关系建立的同时告知乙方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务报酬为_______元/月,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务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3.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4.乙方作为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只享受本协议中约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内部文件中涉及的员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适用于乙方。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纪,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此时,不需按上款规定提前通知乙方。

  3.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务报酬,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协议到期或过期,如双方未续签,自行终止本协议,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均应立即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

  财、物等解约手续。如离职时未办理财物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扣除乙方的部分报酬及报销费用,以抵充乙方欠负甲方的任何数额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项、费用等及/或以作为其他合法用途。

  六、其他

  1.乙方的人事档案仍由原单位管理,甲方不负责处理与乙方人事档案有关的任何事宜。乙方承诺:乙方与甲方建立劳务关系完全是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且不会违反原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会造成任何第三方就甲乙双方的劳务关系对甲方进行法律追诉。

  2.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3.乙方承诺:在用工期限内及解除劳务合同后2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因履行本劳务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管理信息、项目内容及各项数据信息,等。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双方如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劳务合同 篇4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劳务合同 篇5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 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一年岗位津贴为 元/月,以后随年度增加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按医院效益酌情发放。

  二、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能力等综合考虑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条件及个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单位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乙方享受聘用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福利,按双方约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乙方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经营、人事、财务、薪酬等项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应服从领导,团结合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为此乙方应表示无异议。

  八、聘用期第 月,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聘用期间若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离职,要如数退还甲方为乙方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有关帐务,并将聘用期间掌握的甲方经营、财务、人事、印章、证照和相关物资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损毁、灭失、转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二、乙方如辞聘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即辞即走者,当月工资和奖金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四、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资报酬。

  十五、聘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十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xxxx

  邮政编码:__

  电话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法为: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1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第五条 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法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六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法:__银行转账或支付宝____。

  第八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0 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元整),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中止的。

  第十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依据本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7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嫖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29.1中国员工的工资;

  29.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9.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29.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略)

  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略)

劳务合同 篇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XX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员(名单附后)共计_______名;以实际派遣人员数量为准。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年,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导致初始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不满____年,由甲方给予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与其他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员工,须以劳务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XX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签订当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规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约定时间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6.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8.在新三险实施时,乙方按合同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若甲乙双方在缴费发生争议时作为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

  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XX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与派遣人员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条中规定以外的将派遣人员退还乙方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十二、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合同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担用工期内的经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需要乙方提供相应证据的,乙方应提供证据。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劳务人员在合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其支付报酬。

  2.乙方应以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支付给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管理费通过银行等方式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1日至24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

  2.本市城保及镇保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及支付社保员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实际社保缴费基数的1.6%缴纳,由乙方代缴。

  3.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甲方付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凭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劳务发票。劳务人员入职后满 日即产生管理费用,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六、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5.若乙方有员工离职未提前通知时,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对该员工作相应的处罚,乙方应及时补充甲方空缺岗位上的劳务人员。

  十七、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一方违反约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则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该数额为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的月平均管理费用)的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XX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XX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员工合同签订时,身份真伪、签字真伪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伪的审核,由乙方负责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名单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人员明细附件为准)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

  第一条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至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作为劳务工作内容为:负责业务。

  第三条 乙方愿以甲方正式员工的标准提供劳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甲方安排的劳务任务等。

  第四条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考核或考评,以及对考核或考评结果的处理。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公司业绩综合评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时间为每月第___个工作日。

  第六条 本协议期满的即可终止。双方都同意续签的即可协商订立下一期合同。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或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立即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等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如不履行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义务,则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计一个月劳务费。

  第十条 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约定正常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补偿金。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包括职业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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