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教育不宜长期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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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教育不宜长期实行

                       南方周末     2003-01-06     

精英教育不宜长期实行

 

     □杨东平(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1949年后,我国教育实际走的是“精英教育”的路线。 

     “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在理论认识上的区别,是认为对于国家和民族而言,重要的是使少数人享受充分的教育、培养一批出类拔萃的英才,还是使大多数人接受必要的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国民。在教育实践中具体体现为,是优先发展高等教育,还是优先普及基础教育;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是尽可能地使大多数人享受平等的教育,还是对少数人实施特殊的“尖子教育”,等等。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围绕实施国民经济建设的“五年计划”。国家教育投资集中在高等教育领域,并且免收学费;高等教育的学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呈现“重理轻文”的特征,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国防科技工业;实行重点学校制度,层层选拔尖子,培养少数英才。近些年来的现实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之间、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仍然明显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仍呈拉大之势。 

     这一选择的利弊现在可以看得比较清楚。其主要成绩,是为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实现工业化和国防建设提供了智力和人才支持。其问题是,由于教育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致使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长期薄弱,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加大,大多数人的教育权利受到损害。 

     教育发展的重心在高等教育,体现的是国家对“效率”的追求,强调教育的直接功利价值。在条块分割的计划体制下,教育资源配置主要从国家的总体目标出发,并不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因而,尽管在一段时间内也有平衡布局的政策,但地区差距并未有效缩小。例如,中西部许多省区长期以来没有一所重点大学。 

     由于国家垄断了教育资源,又财力不足,重高等教育的直接后果是轻基础教育,致使基础教育长期薄弱。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教育公平,落后的教育水平和国民素质也已成为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深刻制约。总体而言,长期实行精英教育,对经济发展并非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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