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学生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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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学生的主体地位

             中国教育报     2003-01-14     记者 刘微 

如何看待学生的主体地位

 

  当中国的高等教育从“精英型”向“大众化”发展,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今天,一个问题越来越凸显在众多高等学校面前--在高校扩招后的新形势下,学生与学校教育教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何看待高校学生的主体地位?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首都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谢维和教授。他提出,“高等教育是否把学生作为主体,在教育中如何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是当前高等学校内部体制管理改革和教学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它涉及到对整个高等学校管理、建设以及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认识。”谢维和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他的观点--首先是基本理论上的认识,高等学校的学生到底是不是属于学校的一个部分?是不是学校的正式成员?或者说,他们仅仅是高等学校的服务对象和客户,而不是学校的正式成员。这是高等教育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需要回答的问题,也是涉及到对学生的管理以及学生在学校中地位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我们知道,大学的建立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学生为主而形成的学校,一种是以教师为主形成的学校。但不论哪一种模式的学校,都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学生到底是不是学校的正式成员?如果是正式成员,那么,他们在学校中就要有一个主人的地位,包括参与学校管理、改革与建设的权利,以及对自己的学习和发展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仅仅是一种客户,或者说我们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看待,把学校等同于一般的服务性组织,学生仅仅是学校的服务对象,他付学费,我们为之提供服务,这就是另外一种关系。尽管在这种认识和关系中也可以讲学生的主体性,但与学生作为主人的主体性、作为学校正式成员的主体性,是两种不同意义上的。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我们过去谈学生的主体性,实际上一直没有讲清这个问题,许多问题均就事论事,某某事情学生应该有权利,然而,这个权利是哪儿来的?其渊源究竟在哪里? 

  所以,我们必须回答,学生是不是学校的一个正式成员?或者,他们仅仅是学校的客户和服务对象?我们不能仅仅在具体的层面上讨论如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而必须从理论上,从学校的组织建设上,从学生在学校的地位上来探讨这一问题。实际上,明确了学生的地位,学生的主体性,包括其作为主体应该拥有的权利及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就比较清楚了。 

  谢维和认为,从目前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成本分担的角度来说,学生确实具有客户的性质和特点,但学校与一般的服务性组织又不太一样,包括学校的学科建设、学校的发展、学生的学习,学生同样又是学校的一个正式成员。学生作为受教育者,用一种不太恰当的比喻是学校的产品,那么,这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如何,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结果,也是学生个人努力的结果。学校的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如何,不仅仅是学校的问题,它与学生的参与,学生的积极性、自觉性及对学习的认识、态度、动机,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甚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根本取决于学生的努力。而这也正是学校的“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的特点。所以,学生是学校非常重要的正式成员,离开了学生这个成员,就谈不上学校的教育。而从这个角度来说,从根本上就决定了学生在学校的主人地位,也就决定了学生本身就具有这样的主体性,而且这种地位也要求他们具有这样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不仅是他们的权利,更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不能把赋予学生这种主体性仅仅看作是学校领导和教师的一种责任,而且,要让学生认识这种主体性是自己的义务和要求,是学校的主人就应该对学校负责任,应该对自己的学习负责任。 

  其二,高等教育大众化给教育带来的挑战,不仅仅是入学人数和规模的扩大(这只是非常表层化的现象),更重要的是,由于高等教育入学模式的变革,由于原来那种选择性的入学门槛的降低,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的学生本身的分化和差异性扩大。过去,由于严格的选择性入学,高校学生本身在文化、知识上具有相当大的同质性,而现在异质性程度在增大。学生本身的分化和内部的差异,不仅表现在不同学校之间,而且表现在同一个学校之内。那么,面对这种不断的分化和较大的差异,包括学生的成就取向、学术背景、知识基础及其个性、兴趣爱好等等,任何学校用单一的教学模式、课程和教材,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因此,在这种变革的情况下,评价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已经从一个外部的单纯客观的标准转向适应每个学生自身发展的一种学习和教育。很显然,这样的质量标准,这种新的教学模式,要建立在学生高度的自主选择性基础之上。要加大学生在学校中的选择性,学校应该提供更多学生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课程、教学和资源,并建立起一种更有利于学生不断进行选择的教学管理机制和办学模式;同时,也要求学生学会在这个过程中进行选择,从而体现其主体性。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性,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课程的选择性。在学生差异扩大的情况下,学校教育应该提供不同的学习模式、模块,同时形成有利于学生选择的机制,扩大学生在校学习过程中的选择性。 

  其三,学生主体性在高等学校的体现,也是当前知识发展、知识更新以及信息社会对新的教学模式的要求。现在的知识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学生在校学习所面临的困难,不是如何吸收知识,而是如何选择对自己有价值的知识。学生在学习中或教师在教学中面临的一些难题,不是简单地把某个成熟的观点告诉学生,而是把不同的观点呈现给学生,引导学生在其中选择更适合国情、更适合自己或更适合某个特定目标的知识。这些都要求学生学会选择,而且具有这种进行选择的主体性能力,要求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发挥其主动性、主体性。如何在浩如烟海的知识信息中学会选择最有价值的知识,教师教学的成功和学生学习的成功都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其四,学科不断综合的趋势正在打破各学科之间的界限,打破各大学之间严格的壁垒和边界。这种打破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校内部不同学科之间知识的界限在融合,在淡漠,另一方面是学校知识与日常生活经验知识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相互融合。这种学科改造、建设及学校教育知识综合的变化,实际上带来了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在一个单一的或界限非常严密的学科体系中,教师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学生在教师面前更多的是听从、跟随,那么在这一领域中,教师主动性就非常大,而学生主动性的空间就非常小。但不同学科融合以后,学科知识的界限被打破,任何教师在综合领域中其空间和权威都会相对变小,而学生的空间则会扩大。如何把握不同学科之间的知识,如何利用知识融合为学生提供的大空间促进其成长,也需要学生的主动性和自主性。在这种教学关系和学习空间中,学生在已经打开的空间里必须主动去学习,并善于把不同学科的知识加以融合和提炼为自己所用,才可能获得学习的成功。而这也是学生主体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编者的话:学生是什么?仅仅是大学校园里匆匆的过客,仅仅是大学的服务对象?还是学校的主体?这个问题看起来是个“伪问题”,但却是中国高等教育界必须面对、必须回答的问题。从本期起,《高等教育》专刊特辟“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专栏,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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