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被判剽窃 少年作家梦碎法庭(教师中心稿)

时间:2022-04-14 10:22:06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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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被判剽窃 少年作家梦碎法庭(教师中心稿)

北京市一中院昨日宣布:该院对两位当红少年作家郭敬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庄羽《圈里圈外》的人物关系,并在12个主要情节上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郭敬明被判剽窃 少年作家梦碎法庭(教师中心稿)

  不久前,少年作家庄羽以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在故事情节、人物特征、语言风格等方面抄袭其作品《圈里圈外》为由,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作者郭敬明、出版发行单位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庄羽称:其于2002年11月创作完成了小说《圈里圈外》,并于2003年2月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后庄羽发现,春风文艺出版社于2003年11月出版的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圈里圈外》一书具有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甚至还照搬了《圈里圈外》的片断以及能够表达作品内容的部分语句等,抄袭多达100余处。为此,庄羽请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等。

  一中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作品《圈》发表在被告郭敬明作品《梦》之前。法院认定,被告郭敬明未经原告许可,在其作品《梦》中剽窃了原告作品《圈》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而且在12个主要情节上均与原告作品《圈》中相应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在一般情节、语句上共57处与原告作品《圈》相同或者相近似,造成《梦》文与《圈》文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人物链接

  郭敬明,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影视工程专业学生。主要作品有:《爱与痛的边缘》、《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这几本书同时登上全国文学类畅销图书排行榜,其中《幻城》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销量均达到百万册以上,春风文艺出版社已买断其在大学期间作品的版权。在《福布斯》“中国名人排行榜”上2003年位列第97位,2004年位列第92位,为“最年轻入选者”。

  庄羽,女,上世纪70年代末生人。曾在北京做过记者、编辑。已出版作品《半张脸》、《不是我说你》、《圈里圈外》。

(四川省金堂中学童华池转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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