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1-04-10 22:15:14 设计合同

实用的设计合同集合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计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设计合同集合5篇

设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坐落地点:

  3、配饰范围:

  第二章配饰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指定配饰物品配置内容及要求

  1、配饰布置范围包括:

  2、配置的效果:以达到甲方确认的展示标准为止,以《配饰产品清单》为基础。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平面布置文件1201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配饰清单1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配饰具体工作

  第三条配饰实施内容:

  1、配饰合约为限额包干设计,设计方案定案后向甲方提交《配饰产品清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按照此清单进行采购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进行摆放。

  2、所有电器不在乙方配饰范围内。

  第四条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进行发货,并在发货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以及货物保管的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需在乙方发货日期前及时书面告知卸货场地及交接人员。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存放货品的相对安全的库房,库房面积大小应尽可能满足乙方要求,库房的位置应便于乙方最终进场摆放。

  3、对于部分需要乙方在现场摆放工作开始前运抵现场的物品,由甲方指派人员会同乙方人员共同进行收货验收,验收后,物品归甲方保管。

  4、配饰摆放完毕后,甲方会同乙方及甲方销售部门清点配饰数量及质量情况,并在配饰清单上签署意见;在配饰摆放完毕后,如有配饰与合同约定的实施数目、品种、质量等不相符或存在毁、损的情况,由乙方在甲方合理指定期限内负责补齐、维修或更换。

  5、货物验收无误后,甲乙签订交接记录后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安装条款

  1、灯具、窗帘、花卉装饰品等可直接组装摆放或可由供货方提供安装的配饰内容,由乙方负责安装摆放,验收合格后花卉等植物的养护由甲方负责。

  2、灯饰、装饰画等需要现场装修单位配合的配饰内容,由甲方负责协调安装,但乙方设计师必须进行现场指导;灯饰等需配有安装说明书。

  3、测试验收时,甲、乙双方及销售部门应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分别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包干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元整)。

  1)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计费、安装费、摆放费、搬运费、交通费、装修费、配饰物品费及相应税费等乙方履行合同所需全部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的确定:配饰单位需提前以此限价为上限做配饰方案。

  2、配饰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款额(元)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费20%合同生效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40%清单确认三日内

  第三次付费30%货品进场前十日内

  第三次付费10%验收合格后三日内

  3、乙方项目阶段出差次数:方案及购买产品目录汇报,次数按本合同第二条乙方提交资料进度确定。由于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现场配合次数,则每次¥1000/人.如由于乙方设计失误、不明确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项目需要配合增加出差次数,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或工期延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收到乙方相应阶段正式发票付款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相应阶段费用。

  5、配饰到场安装、摆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及最终的配饰清单和物品交接签收手续,甲方自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完成验收交接及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依本合同第二条提交的阶段性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在2天时间内提出相应意见,并对乙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相应指示。甲方迟延的,合同履行期相应顺延。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甲乙双方经确认的实施配饰清单再次进行变更)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内,按合同金额与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内容,如数向乙方支付各阶段费用。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4、甲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摆放条件的____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作好进场摆放的准备。若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进场摆放,导致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于货物摆场完毕后____日内组织乙方及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甲方对乙方完成效果如提出改善意见统一汇总,需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因甲方在确认设计后提出调整,或甲方确认配饰清单后提出调整,或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设计及实施物品交付时间顺延。

  6、甲方对乙方已经验收交接完毕之物品负责任。

  7、甲方需提供工程入场条件:

  第一、所有硬装全部到位并细部清理干净,以确保乙方货品能够直接卸在项目处,以便于保管和管理;

  第二、现场摆放进行中不能与其他工作人员交叉作业,避免闲杂人等及其他无关人员打扰乙方摆放工作。

  第三、甲方需提供仓库,面积不小于200㎡,仓库为全封闭空间,需有门窗,仓库提供时间为摆场前十天到完毕后十天无偿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乙方负责合同约定配饰的设计与实施,并负责与定制厂家合同的履行,如因与定制厂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乙方与定制厂家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抗辩甲方,即拒绝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及责任。

  3、乙方在将配饰物品交付甲方验收交接之前,以及在现场摆放过程中,乙方对配饰物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配饰物品损伤、丢失、毁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甲方合理要求期限内将本合同约定的物品提交完毕。

  4、在货物到场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安装摆放,并会同甲方进行验收,对现场所有物品按照完整配饰清单(包含所有配饰物品名称、图片、数量、价格)与甲方代表的逐一核对、签字。

  5、乙方不负责验收后的灯泡、动植物等易损易耗品的维护。

  6、乙方保证此项目由王少青先生全权负责。

  7、由于采购周期有限并且厂家产品新老交替更换比较快,故此《配饰产品清单》图片仅供参考,最终采购会因货源情况等情况进行同品质商品调换。

  三、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实施部分的配饰价款及相应设计、实施劳务费,已到场物品由甲方根据《配饰产品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物品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须支付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等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后,双方协商乙方重新开始工作日期,乙方对此不负有违约责任。

  3、当室内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应确保现场符合摆放条件后将现场交付乙方进行摆放。乙方将在接收现场后五日内完成现场摆放,供甲方验收。若乙方逾期完成设计或逾期提供配饰物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

  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甲方要求履行物品采购、保管、摆放等义务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退还已收费用。若乙方未采取补救措施,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三章争议的解决

  1、协商:在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2、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四章合同文件及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一切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副本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或附件出现矛盾时,则按补充协议或附件为准。双方正式意见往来均采取书面形式,并以书面意见为最终确认文件,明确双方责任;

  3、本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做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或解除;

  4、有以下情况的',可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必须由当地公证处出示公证文件);

  3)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额外赔偿金。

  5、本合同在天津市签订,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时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银行帐号: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设计合同 篇2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2、《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颁发

  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GBJ75-97

  4、《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xx

  6、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程规范与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 项目名称:

  4.2 建设规模:公园规划总面积约350亩,直接工程成本约

  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

  4.3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详细规划。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5.1建设用地现状资料、电子地形图(1:500)、规划红线范围等。

  5.2规划设计要点。

  5.3建筑平立剖面及相关图纸。

  5.4 园区给排水、电气接口位置。

  5.5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天内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1、提供的详细规划文件应符合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签定合同后5天,提交规划方案1份。

  3、规划方案确定后10天,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资料8份,A0展示图板一套,电子光盘2张。

  4、评审通过后5天,提供正式修规性详细规划成果8份(包括文本、说明书、规划图册),规划电脑彩喷A0图一套,电子文件光盘4张。

  第七条费用

  7.1 双方商定,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包干。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规划设计评审的组织会务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2 提交评审资料时支付合同款的5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3 提交正式成果后一个星期内支付2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4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支付的一期设计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6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9.1.7 开工时间的确定:合同签订甲方签字盖章后次日作为本项目设计的开工时间。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9.2.3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

  9.2.5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泄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提交正式详细规划文件为止。

  12.2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苗木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苗木的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 肆 份,设计人执 贰 份。

  12.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经 办 人:

  备案日期: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甲方人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人责任:

  5.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5.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5.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5.1.4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6.2.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5.2.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6.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6.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经济合同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份。

  7.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后生效。

  7.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服装设计开发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服装制版

  二、委托设计费用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委托设计费用的50%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日内盖章确认,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四、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 乙方需在__30_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__工作服装__设计初稿。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60__个工作日左右。

  2、 乙方将设计完成的稿件以邮件方式交付给甲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等全部知识产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有义务在每次设计前根据设计款式的数量与乙方商定工作时限。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需要,在一个月内与甲方进行当面交流,不得少于_4_工作日;

  4、乙方在甲方未提及工作时限的情况下,有义务在最短的工作时限内完成设计; 乙方对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享有的作品著作权自动归甲方所有。

  六、争议解决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设计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温州晴天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住房结构:______,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造价表》。

  1.3 工程承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金),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工程预算书》)

  1.5 工程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折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装修垃圾。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质量,主要工程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可抗力;

  3、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面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工程中期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7.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并在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进场之前。

  8.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付工程款金额的3‰。

  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金额的3‰ 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 种方式解决:

  ①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甲、乙方双方直接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11.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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