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4-09-03 22:15:48 装修合同

【必备】装修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装修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装修合同 篇1

  甲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甲 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xx市武侯区晋阳路41号5层 联系电话:028-87427979

  乙 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xx及周边县市,以乙方指定为准;

  1.2造价:¥ 800元/米,大写:捌佰元整(构造见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运费;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 ) 种方式提供:

  2.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

  2.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设计费由方支付(此费用 在工程价款内); 2.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甲、乙双方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定《物品清单》; 3.2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4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5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3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4保证施工现场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5.2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拆除费。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7.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 ) 项标准执行: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 (2)《xx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其他规定:

  8.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 可向xx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2) 如不服调解,由甲乙双方同意的工程检测机构签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 )。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装修合同 篇2

  李某与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将李某的一间店面房屋出租给王某开饭店,为期一年。王某在饭店经营期间对房屋进行一定的装修,李某亦未提出异议。由于合同对一般装修物的处理未作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因装修物的补偿问题发生争执,起诉至法院。

  该案在审理时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案王某对房屋的装修可视为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此行为并未得到李某同意,且王某明知合同期才一年,不考虑投资回报率而投入大量装修,其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己承担,王某无权要求李某对其进行补偿。

  另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应对王某进行适当补偿。理由是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李某应当知道开设饭店需进行必要装修,且李某在王某装修时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王某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故李某应对王某做出补偿,但补偿数额应不超过该房屋的增值部分。

  本案有必要对装修物的性质先进行一下探讨。承租的店面房经过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王某,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李某,两者可以辨别,但已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将装修物拆除,则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可见装修物的性质系民法理论中的附合,系添附行为的一种,即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物。其特点在于所有人的物虽可区分,但难以分离。

  装修系动产附合于不动产之上,按照民法主物所有人取得从物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物的所有权应由不动产人即李某取得。然而确定添附物归属后,必然会产生受益一方对受损一方的经济补偿问题,这里要区分添附行为系善意行为还是恶意行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应满足两个前提:一、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明确表示同意,或者知悉而未表示反对;二、房屋因装修而增值,且在租赁关系结束后,仍然存在。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对一般装修问题的处理虽未作明确约定,但合同签订后,王某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过程中,李某既未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默许,符合第一个前提。其次房屋经过装修后,价值有所增加,由于装修物附合于房屋,两者不可拆分,租赁合同终止后李某即取得装修物的所有权,故李某应当补偿王某所支出的装修费用,但不应超出房屋增值的部分。

  笔者认为本案两种分歧意见所适用的法律实际并无矛盾,但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侧重强调承租人有保持租赁物原状的义务,目的在保障出租人的利益,但对承租人的费用返还请求该条并无规定,故不能适用本案。对装修物补偿问题的法律适用,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即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本着最大限度发挥装修物价值的原则及公平原则,判令李某对王某进行适当补偿。

装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

  1.4承包范围:_________。

  1.5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结构:_________。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_________。

  2.3约定标准:_________。

  3工期

  3.1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工程进度款

  5.4.2.1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_。

  7.3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装修合同 篇4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钢结构地台,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一、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2、3、4、5、

  室内吊顶项目为二年;结构地台为五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灯具及卫生洁具为二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

  项目保修二年。

  (以上条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

  二、保修说明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责任免责。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修费用

  1、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承包人无条件执行以上保修

  协议。

  2、如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造成工程破损,承包人不承担保修。

  3、保修期限满后,承包方可继续为发包方进行工程维护,维护只收取相应的维护成本费用,不存在其他项目收费。

  四、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

  (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国美电器金城国贸店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承包方式:乙方对本拆除工程实行自行组织人员、机械及拆除工具设备,包施工安全,包拆除质量,严格按拆除施工工期完工,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拆除范围包括石膏板吊顶所有部件、矿棉板吊顶所有部件、原木质包柱基层、木质地板、地砖、展台、洗手间、厅房部分等,要求保留部分不得拆除,内容详见拆除范围物品清单附件。

  五、质量目标:拆除后达到装修施工进场要求和装修目标。 六、拆除工程工期:

  总工期 天, 年 月 日晚至 年 月日,24小时不间断施工。卖场内所有要求拆除部分拆除完毕,垃圾清运完毕。

  七、拆除工程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拆除工程合同价款为乙方拆除工程所得物品,乙方付给甲方 元场地协调费。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整。乙方在开工前应一次性付甲方场地协调费、保证押金合计 元。乙方按照约定完成拆除任

  务,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甲方按约定七日后无息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元。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拆除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的停水、停电等工作,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的物体搬运、垃圾堆放等工作。 4、乙方完成工作内容提请验收时,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承担本合同工程的法定资格、资质,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先制定拆除方案,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周边单位的正常办公、经营秩序。如造成周边客房或工作人员投诉,一次罚款500元。

  3、乙方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拆除方案,精心组织施工,负责切断拆除区域的水电线管路,并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乙方负责人现场值班,发现一次不在现场,罚款500元。

  4、乙方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坏主体结构,不得拆除不于拆除范围内的物品,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乙方提请甲方进行验收,并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直至工程验收通过。验收合格后,乙方及时撤离现场。 6、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作业。 2、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进出现场。 3、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操作。 4、严格按照工期要求进行施工。

  5、严格按照规定地方堆放垃圾,严禁向楼外抛洒垃圾。 十、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有关规范与标准施工,保证一次验收通过,达到装饰装修施工质量目标。

  2、乙方完成全部工作,负责现场垃圾全部清运(并承担清运费),场地清理达到甲方要求,方可通过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给予顺延。

  2、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偿甲方5000元,延误超过2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3、乙方在承包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中途退出,保证金不予退还而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订立地点: 5、拆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内容。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

  拆除范围及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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