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1-03-02 14:01:48 转让合同

有关转让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转让合同范文合集10篇

转让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揭阳市榕城区女人街店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转让奶茶店转让合同。

  第一条 乙方转让经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 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面面积_______

  2.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作为甲方按照奶茶店转让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3.本奶茶店转让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交接。

  4. 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奶茶店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教会为止。

  5. 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奶茶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奶茶店转让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金用支付方式

  1. 该店转让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整)。

  2. 转让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金 元。交付甲方。

  第四条 店面交付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3. 甲方交还乙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4. 在转让以后,甲方负责店面房租奶茶店转让合同的转让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协助乙方以后房租到期的后续房租的价格协调,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税、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不从中获取利益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奶茶店转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奶茶店转让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将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甲方将不得与无故干预正常的经营。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奶茶店转让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奶茶店转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奶茶店转让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补充 1.

  本奶茶店转让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酒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市 路 号的酒店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对所转让的酒店具有合法产权,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使用中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二、转让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限内,房屋租金不得涨价。

  三、转让费与年租金的支付方法:转让费¥ 万元和年租金 万元,共计 万元整(大写: )。首付 万元整,余下部分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接手前该酒店的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再转让,转租的权利,其转让费归乙方所有,并应提前通知甲方。

  七、如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规划,国家使用拆迁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就酒店的装修赔偿问题向有关部门索赔。

  八、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的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九、甲方应保证出租房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合格证书复印件。

  十、转让后酒店的现有装修、装饰及其它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3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九龙步行街F 9#正在营业中的“宗华茶楼”整体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仍可使用“字体茶楼”店名经营

  二、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应付给甲方房屋装修、本年度剩余租金及现有所有经营用具,茶品等款计陆万叁仟元(63000)人民币,并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不承担甲方遗留的任何债务费用。

  三、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须将原合同文本,各类营业执照及房屋装修合同、购置物品凭证等所有票据资料交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房屋原有设施的保护、修缮责任及出现一切责任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押印后生效。

  甲方: (签字押印)

  乙方: (签字押印)

  签定时间:20xx年3月23日

转让合同 篇4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现将xxxxxxxxx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xxxxxxx,发动机号为xxxxx,车架号为xxxxxxxx。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2、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前,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买受人无关。

  4、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买受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医疗纠纷协议书)

  5、转让日期为:

  6、出卖人身份证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买受人身份证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日期:

  出卖人(签章):日期:

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详见附图)

  第二条该荒山转让使用年限为: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条该荒山的转让金共计。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 甲方缴付全部转让金。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荒山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 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 营和处置。

  第七条乙方受让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 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转让包括了 。

  第九条 甲方把原买卖协议交给乙方,另附村委会同意派出所在此建弹库的村委会证明。

  第十条 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甲方):

  年月 日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 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 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 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 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 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 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 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 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 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转让合同 篇7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是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

  2、该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卖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公室咨询。

  3、凡在20xx年9月1日后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所销售、采购建设工程材料的,适用本合同文本。

  4、本合同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是指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各类材料、建筑构配件和相关设备。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7、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8、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等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转让合同 篇8

  甲方:梁斌健

  乙方:韩永辉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甲方将平洲花木市场S59号档口转让过户给乙方。甲方负责在可以过户的时候将户主名过户给乙方,此后本档口使用权合拥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追回和反悔。此后此档口(S59号)一切权利和责任义务与甲方无关,一切由乙方负责。特立此字双方签字生效。甲方:

  甲方身份证:

  乙方:

  乙方身份证:

转让合同 篇9

  合同不准转让能转租吗

  如果合同不准转让的,是不能转租的

  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的行为。转租后承租人虽然仍是租赁关系的当事人,但实际上是将租赁物有偿地再转移给第三人即次承租人使用收益,而租赁物如何进行使用收益,对出租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各国立法一般规定,承租人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非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

  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哪些房屋不能转租均有严格规定。

  不能转租情况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不能转租情况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不能转租情况三,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不能转租情况四,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不能转租情况五,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如遇到"二房东"转租房屋的,应要求"二房东"出具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其转租的书面文件,否则如果房主不同意转租,有权随时解除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将无法继续租住。需提醒的是,即使房主同意"二房东"转租,一旦房主与"二房东"解约,转租赁合同也会相应解除。

转让合同 篇10

  立契约书人_______即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_____

  甲方:_____ 保证人:_____

  乙方:_____ 保证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的店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日止,月租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

  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 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 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_________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 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 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 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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