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转让合同模板汇总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转让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现将 车壹辆,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驾号 车价: (¥ )当面交清现金后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以此价格向甲方购买此车,本车是 ,乙方已认可,甲方将该车 证, 证 证交付给乙方,该车不属抢劫、盗窃车辆,并且安全合法有效。
三、本车在交易之前的任何民事债务、交通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交易日之后责任由乙方负责安全责任。
四、本车在本日前的年审、保险、养路费等规费在双方议价过程中包含其他且双方都已确认,甲方不负责任,交易之日后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通过协商,双方认可,本车质量在看车议价过程中已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退车退款(注:因此车属二手车)。
六、本车出售后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费用乙方自负,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引起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能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体相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希双方遵照执行。
九、补充条款:乙方先付现金肆拾万元整,余款贰万伍仟捌佰元过户后一次性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2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探矿权进行转让的必须要经过相关的批准,否则的话转让行为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要是未经批准将探矿权进行了转让,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呢?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不准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说明理由。”
根据上述规定,探矿权转让合同属于经批准方生效的合同。进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就未经批准的探矿权转让合同,属于未生效的合同。司法实践中,目前较多采信此种观点。需进一步讨论的是,就未生效的合同,其效力或对有关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到底如何?
合同未生效不是终局的状态,而是中间的、过渡的形式,会继续发展变化。在探矿权转让合同中,主要存在三种可能的情形,即探矿权转让合同经过批准,而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对探矿权转让合同不予批准,探矿权转让合同成为确定无效的合同;探矿权转让合同没有向行政机关申请批准的状态一直持续。就第一种情形,可通过合同履行和违约制度解决。就第二种情形,可通过合同无效和缔约过失制度解决。需进一步探讨的是,第三种情形下的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办理使合同生效的手续义务而对方拒不办理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探矿权转让合同未生效(没有确定有效或确定无效)情形下,权利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由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并要求对方赔偿有关费用和未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因此,我们认为,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向国家机关申请报批的义务,属于促使合同生效的权利义务,该类权利义务不属于国家管理矿业权的范畴,无需批准,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应具有约束力。这和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合同法律原则相一致,即:“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外商投资司法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即使合同未生效,也不影响报批义务条款的效力,以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可见,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采取了类似的观点。
因此,探矿权转让合同未经审批依法属于未生效合同,尽管如此,合同未生效,也不影响合同中报批义务条款及与报批义务相关的条款的效力,并且,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中约定的未报批的违约责任。
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勤学堂辅导中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自愿将自己位于XX路XX巷的XXX辅导中心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辅导班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将履行甲方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房屋内现有装饰,设备(除原房东所属物品外)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两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签合同当时一次性应支付(大写)______,在八月一号之前(经协商最多可延长至九月一号之前)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大写)_______。
四、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的辅导班名称(勤学堂辅导中心),乙方接手前该辅导班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状况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在此之前所有学生名单、学生联系信息、以及教材,资料无偿转让给乙方,并学生信息资料不能备份,同时,甲方不得该辅导中心方圆三千米内开设同类辅导班。
六、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对方上述转让费的50%。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出租方经营场所柜台的正常租赁经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柜台
1.1 所租赁柜台为位于 号摊位的 节柜台(详细位置见附图);
1.2 柜台的使用面积为 ;
1.3 柜台的装修及设施
1.3.1 本租赁柜台在交付乙方时应当可以正常使用;
1.3.2 乙方在承租后,必须爱护甲方的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1.3.3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业摊位的`结构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乱接用电设备;
1.3.4 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柜台拆改结构或重新装修的,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装修费用及设施由乙方自行承担;
1.3.5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甲方租赁柜台上所添附的财产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1) 属于乙方的动产,由乙方带走;
(2) 乙方投资进行的装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带走;
(3) 属于乙方的设施和装修,无法移动、拆除,或虽能移动、拆除但会对租赁柜台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无偿留归甲方所有。
1.4如甲方进行布局调整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
二、 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
2.1 乙方将所承租的柜台用于经营 ;
2.2 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按上述约定范围进行经营,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遵守营业时间,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乙方商品摆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赁柜台货架范围;
2.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2.5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 乙方改变柜台租赁用途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生法律效力;
2.7 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经营,承担全部权利义务:
2.7.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2.7.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招揽客户;
2.7.3 如因经营活动与第三人发生纠纷,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义务。
2.8 乙方的经营范围如需特殊许可,乙方应自行办理所有申请、批准事项,费用自理;
2.9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 租赁期限
3.1 乙方承租柜台的租赁期限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恶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条件,以使乙方放弃续租要求;
3.3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将柜台清理完毕交还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还,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须按本协议规定的租金日标准向甲方支付柜台占用费。
四、 租金、费用及质押金
4.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为每租赁年度 元;
4.2 在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必须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余租金乙方应于下半个租赁年度开始之前支付;
甲方:乙方:日期: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在本协议签订前,丙方与甲方已于20xx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就甲方与丙方所生之权利义务,三方经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 原甲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所享有或承
担之全部权利、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原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乙方与丙方均具有约束力。
3、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双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款项视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之甲方应履行义务或责任,不论甲方是否已履行完毕,均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再对甲方行任何主张。
二、 各方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转让协议》与原甲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一同构成有效的合约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台球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台球厅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红莲北里20号楼三层,面积共800平方米。
2、台球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押金、承包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10内退还。交纳时间:为第一次交纳承包金时一同交纳。
2、承包金:乙方承包经营期内,第一年至第三年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第四年至第六年为每年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支付方式为:季付。交纳时间:为每季度承包金到期前10天。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月交纳甲方。如有逾期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解除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台球厅给乙方经营,并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台球厅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4、负责台球厅内的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台球厅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台球厅内的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做好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转让合同 篇7
出售方:(简称甲方)
求购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现位于翠城小区工地的塔吊C4808型号1台(生产厂家:成都市强力塔式起重机有限公司,出产时间:20_年)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说明:
转让的塔吊高度60米,标准节10个,大臂50米,及相关的`零部件。
二、转让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塔吊转让价格为:250000.00元RMB。
三、产权说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费后,塔吊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购买塔吊时设备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齐全,及设备购买发票。
2、将塔吊的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3、负责施工现场塔吊的拆卸和装车。
五、塔吊转让后的责任
塔吊转让后,塔吊所发生的安全问题与质量问题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8
合同编号:122692
一、合同双方当中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上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该公司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元,涉及职工安置人,涉及银行债权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债权、债务处理
1、因甲方转让公司遗留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日内,乙方(
1、一次、
2、分期)通过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日内付清。
六、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1、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裣;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裣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搞力致命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权证变更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产权交易中心凭交易合同及《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四、其他
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9
卖方: (简称甲方)
买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 山东济南汇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 生产的型号为QTZ40塔吊1台转让给乙方。出产时间为20xx.8.10。 编号为: 110755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说明:
转让的塔吊自由安装高度 29米,标准节12 个,最大工作幅度 48米,及相关的零部件。
二、转让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塔吊转让价格为: 120000.00 元RMB。
三、产权说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费后,塔吊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购买塔吊时设备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齐全,及设备购买发票。
2、将塔吊的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 日签署日期:年月 日
转让合同 篇10
出租方: 住址: 电话:
承租方: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厂房、转让机器设备的事宜经自主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数量
甲方将位于 子龙村一组 自家住房后一二层附屋及自己承租的仓库内的场地整体租赁给乙方使用。厂区内未列入租赁物明细清单的甲方所有物品应由甲方妥善保管。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一 年,即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 30 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意向,乙方拥有优先权承租。
第三条、设备转让
甲方现将与水晶、相框制作相关的机器设备以及配套设备及相关客户信息与乙方一次清算(包含两个铁架),转让给乙方所有,共计 叁万圆整人民币,一次结清。
含清单列明的场地、仓库、厂房。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经营范围内的工艺手艺传授给乙方,并包学会掌握,乙方经营期间并给一定的帮助。甲方将经营范围和经营信息转让给乙方,不得再次转让给他人或自己使用,另配一次函授学习。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相关配套设施、条件。
3、监督乙方对租赁物,场内附着物的正确使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
第六条、租赁场地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终止合同前,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租赁场地归还给甲方。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年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1、未按约定使用场地经甲方2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若因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国家政策的调整及不可抗力,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承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的。
4、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不接受甲方监督纠正。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以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依法向本地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份,乙方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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