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

时间:2021-04-05 21:36:01 转让合同

【精华】商标转让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标转让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商标转让合同3篇

商标转让合同 篇1

  甲方(转让人): 茂名市信翼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人): 加拿大硅酮有限公司

  丙方(代理人):北京中正联合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有鉴于甲方保证其是在第 号“ CSI及图 ”商标(以下称题述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有鉴于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已就乙方受让由甲方注册的题述商标达成商标转让协议;现甲方、乙方与丙方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办理题述商标转让注册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托丙方代理有关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题述商标的转让注册事宜。

  二、甲乙双方有义务向丙方提供办理商标转让注册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与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 甲方/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注册申请书;

  4.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注册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与乙方向丙方保证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续的真实性、有效性、完备性。如果由于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及商标局的要求,导致所委托事项的办理出现迟延、失败等情形的,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证据表明丙方对前述情形的发生有过错。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与/或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商标转让注册规费20xx 元及丙方的代理费用 1000 元付给丙方/汇至丙方指定的帐号。

  五、丙方应当自收到甲乙双方提供的有关题述商标转让的文件及手续齐备之日起 7 日内向商标局代为办理题述商标的转让注册事宜。

  六、丙方有义务就商标局通知/公告的有关题述商标转让的事项及时通知甲方与乙方。

  七、甲方与/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支付有关费用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题述商标的转让注册事宜;

  甲方与/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标转让合同 篇2

  本注册商标转让协议由下列两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平等协商,现就甲方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第( )号使用于( )上的注册商标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乙方作为受让人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为( )。

  第三条 甲方保证此协议签订时,任何第三人无权就此注册商标主张权利,该注册商标上不存在有任何妨碍乙方作为注册商标受让人权利行使的障碍。

  第四条 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双方约定转让此注册商标之一切申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负有积极协助办理之义务。

  第五条 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此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后,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之日起,乙方成为此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作为此注册商标所有人所应当享有的`一切权益,并承担所应当承担之一切法律义务。

  第六条 乙方保证此注册商标转让完成后,使用该注册商标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维护商标的声誉。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标转让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承是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明的注册商标(以下简称该商标)的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人,并且甲方同意将该商标的所有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该商标转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标定义

  ____本协议中的商标指的是协议附件一(略)所列明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详见附件二(略)。

  第二条 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其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商标无任何法律瑕疵(质押或被司法查封),并保证与任何第三者对该商标不存在权属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不在其生产经营中继续使用该商标。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未曾许可第三人使用或独占使用该商标。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办理该商标权的更名手续。

  第三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所有转让费用。

  2、乙方保证自己符合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的有关条件,具有行为能力,能够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3、乙方承诺按国家的规定依法使用该商标,维护该商标声誉。

  4、本协议生效后,该商标的续展登记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承诺在使用该商标过程中不得使用甲方名称。

  ____

  第四条 商标转让费

  1、双方议定该商标的转让费为_____元人民币。

  2、双方同意上述之转让费按下列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转让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指定的帐户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未及时通知该项变更而造成的任何迟延支付,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4、该商标转让后的续展注册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商标转让变更手续

  1、本商标转让后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变更登记事宜,由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办理,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该商标转让后在依法办理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直接和可以预见的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转让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费用的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双方免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措施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该事件结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出示相关证据。

  第九条 补充和变更

  1、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以及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附件的解释、效力和补充,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3、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变更登记备案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注册商标目录;

  附件二:核定使用的服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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