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时间:2021-07-15 17:56:14 租车合同

关于租车合同模板汇总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车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租车合同模板汇总8篇

租车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租车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

  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为长期合同:

  一、 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年计算的租车服务,并 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 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的车辆、型号 ,

  车牌为 ,颜色为白色的,总价为 车辆租赁给乙方。

  三、 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零时止。

  四、 租金为每年 元(不含税收)乙方应于当年4 月12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 租赁期内若乙方毀约,将赔偿甲方以年租金2倍的毀约金作为 赔偿,甲方毀约同样。

  六、 租赁期间乙方每年行驶三万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零点 五元。

  七、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 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附加险。

  八、 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 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

  作其他非法用途,如经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 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良好的车况,全额的保险并对车辆正 常磨损以及损坏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 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保养,轮胎的跟换、燃油费、路桥费、 停车费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一、 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 维修但又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二、 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 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三、 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 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四、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 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份。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租车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应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辆车况确认

  出借方将所借的车型为,车辆的借用给借用方,借车时间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第二条 借用期限

  出借方自日将所借的车辆交给借用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收回。

  第三条 出借方不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不承担出借车辆在出借方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 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出借车辆于出借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第四条 借用方的权利和义务

  1、借车期间拥有所借车车辆的使用权。

  2、借车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酒驾等行 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借的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借用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借用期间的油料费用。在借用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因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借方指定维修厂,借用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借用方承担。

  5、如需续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借方办理续借手续。

  6、依照借车协议的规定借用方应有权责任。

  第五条 车辆保险

  1、出借方为出借的车辆办理了车辆全险。

  2、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伤、刮伤、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 等现象借用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3、车辆在借用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即时应协助借用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及协助出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借用方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借用方在借用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借用方应向出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借用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以及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

  第七条 借用合同解除

  1、未经出借方许可借用方多用时间内,出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不负一切法律责任。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3、借用方利用所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4、借用方将所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等。

  5、从事其他有损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借方、借用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共两页一式两份,有出借方、借用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 篇4

  合同号:

  术语释义:

  1、出租方:指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3日。

  (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6、严格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9、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0、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五、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人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承租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六、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5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七、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小时,均按《价目表》的超时交费标准交付违约金。

  3、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1%(租金总额)缴纳滞纳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海南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10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三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人民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0#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30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 承租方: 担保方: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住 址: 住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盖 章: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租赁车辆信息

  1. 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租赁型号车辆

  2. 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

  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 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

  1.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

  2. 租金支付方式,按天支付,支付单价为

  三、 责任与义务

  5. 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状况良好,设备齐全,行车证、保险费及相关证件全有效; 协议期内车辆保险费用、保养维修费用、年检费用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拥有协议有效期内车辆的使用权(不含驾驶员),但不得将车辆借他人或无证人员驾驶; 乙方责任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费费用等;

  6. 协议期内甲方车辆不得用于乙方工作范畴之外,如有违反,当月燃油费用及过路费用不予报销;

  7. 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他任何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想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担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五、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另行鉴定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租车合同 篇6

  出租方:长春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___牌___车壹辆,车牌号码为:_________,租车时间自200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至200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租赁期共___年___月___天___时。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时___分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万___千___百___十___元整 (________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八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第四条 车辆交接

  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租赁车辆状况验收交接表》。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8.租期届满,乙方还车时,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暂扣部分金额作为违章保证金,余款及房产证予以退还,违章保证金经核实无违章记录后在30天内予以退还。如有未了结的保险或者非保险事故,履约保证金暂不退还,待事故处理终结后方可结算并退还房产证。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许可。

  4.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5.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日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一日以上(包含一日)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1%的违约金。逾期二日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10.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租车合同 篇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面包车一辆,为明确双方在车辆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车辆情况、使用地点或工程项目、租赁时间、租赁方式

  1、租赁车辆情况

  2、本租赁设备仅限甲方在工作中运输货物使用。

  3、租赁时间:自20xx年7月15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退租之日止。

  4、本合同车辆以实物方式进行租赁,乙方配备司机。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计算:

  (1)租赁方式按次,起价:50元(包含10公里),10公里后,单价为2元/公里;等待时间为20元/半小时,未到半小时不收费,未到1小时按半小时计。

  (2)车辆使用签认:甲方车辆使用人填写租赁登记表,由公司综合部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2、结算日期:从起租日起,每周星期五止,甲方及时向乙方结算一周的租金。如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第二周周一。

  3、结算方式:出租方需提供相应的发票方可结算。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正确合理地调度指挥、使用、车辆,对车辆使用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如因指挥路线失误或违规行驶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2)不得将乙方车辆进行任何非工作使用,不得让乙方车辆超载超重。

  (3)甲方如需终止履行合同或继续租赁,必须提前五天告知出租方。

  (4)如甲方安排长途高速或绕城路线所产生的过桥过路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本合同所确认品牌、型号规格和数量的车辆并提供司机,为车辆购买保险并承担费用。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2)乙方司机应持证上岗,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3)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遵守交规,礼貌行车。

  (5)按甲方要求准备各种相关资料等,承担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费用及消耗的各种零部件和各种附属油料费用。

  (6)乙方有权随时派员对车辆的使用和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7)若因乙方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

  (9)乙方自行线路未按规定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经办人): 负责人(经办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租车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 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 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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