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

时间:2021-05-02 08:38:40 租赁合同

【精华】出租合同合集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租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出租合同合集七篇

出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的门市出租给乙方,乙方自愿租用甲方的门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租赁时间叁年,从------日起至-----止,年租金为----元,在------日前一次性付清。壹年期满后,如果甲方不再出租门市则提前壹月告诉乙方,如果甲方又继续出租一年,则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涨百分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用。在甲方愿意继续出租的前提下,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缴纳定金。

  2、乙方不得在门市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在租用期间,乙方自己负责对门市各种设备设施(用电线路、光纤、水管、卷帘门及门锁等)的检修及用电、用水、用燃气、防盗、防火等各方面的安全。如果乙方不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检修造成与水和电等有关的任何经济损失全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果损坏门市的墙、柱、梁结构,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合同期满后甲方原来设备设施及装修不得人为损坏,要完好留给甲方(现门市装修除玻璃门为乙方的外其余全为甲方原装潢)。

  3、在租赁过程中,若遇自然灾害,给双方造成损失,则双方免责,互不赔偿。

  4、乙方向甲方缴纳设备及水电费用等方面的押金贰佰圆(不计息),乙方向甲方归还门市时,如果原来各种设备设施无损坏,下水道无堵塞,水、电,光纤等费不欠,则甲方如数归还乙方押金。如果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了门市的墙、柱、梁结构,则乙方另行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5、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果将门市(或门市的一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在转租前必须告诉甲方和向甲方提供第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资料,并如实将本合同内容告知第三方同时要求第三方也要遵守该合同的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市,并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第三方在租用该门市期间,如果违背了该合同条款,全由乙方负责。一年合同到期时甲方在乙方处收回门市。

  6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租赁标的物: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11间,亭子2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见附件一:标的物清单。

  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三年,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

  三、合同价款:每年壹万叁仟陆佰元整,需于次年____月____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

  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

  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

  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

  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50%计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

  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时的____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

  十二、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签约日期:

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房屋租赁: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地址:楼号:具体位置:的房屋(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类型,出租给乙方作(请详细的填写使用用途,不要只填写范围,比如商住使用等字样)使用。该房屋(场地)是属于人防工程,在人防工程备案时的用途为:比如车库等.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共年。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该房屋(场地)的租金,租金为每年元,该款项甲方应在每年使用前予以支付,第一笔租金应于年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第二笔租金应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

  2、如乙方的租赁期限不足一年或因本协议提前终止或解除不足一年的,则乙方的租赁期限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进行计算,租金计算方式为:实际租赁天数乘以每日租金,每日租金为:元。

  3、本合同中的人防管理费(请填写正确的费用名称)元,该款应由乙方及时向北京市人防办公室缴纳,如因乙方未交纳或乙方迟延交纳该款项,则甲方有权因此提前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的问题处理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

  4、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保证金元,合同期满,乙方无遗留问题后返还,返还该款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利息。如涉及由甲方修缮或拆除等问题,该费用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采取单方面扣除相关的费用的处理方式。

  5、本合同期间,因租赁房屋而发生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燃气费等由乙方按照本房屋所在小区的定价和实际发生额承担并交纳。乙方拖欠上述水电暖费、物业、燃气等费用的数额合计达到元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受损、管线不畅、设备损毁等情况时,乙方必须及时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进行修缮,则甲方应向本合同所记载之乙方的地址发送EMS邮件予以督促修缮,该EMS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仍未进行修缮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选择对进行修缮。

  如甲方选择修缮的,则可自行拟定方案,对此进行修缮,修缮的费用,甲方有权选择从乙方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或从乙方的租金中予以扣除,不足的租金,乙方有义务于扣除之日予以补齐。乙方如不及时予以补齐的,则甲方可以自扣除修缮费之仍起,次日开始计算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违约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的问题处理,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

  3、乙方因工作需要,安装电话、有线,或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承租房屋进行改装、装修时,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用时等均应在装修或改动、添加前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安装或装修的,乙方应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进行装修、拆改、安装等施工前,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取得有关批准手续,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擅自施工,而使甲方遭受有关部门处罚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租赁合同的变更

  1、租赁双方如须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但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无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所租赁的房屋,乙方应自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将该租赁房屋中恢复原状,交付给甲方适用:

  (1)擅自将房屋

  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逾期不缴纳供暖和水、电费用的;

  (4)违反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关于《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

  (5)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的;

  (6)因违法、违规或其他问题,被人防、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调查或处罚的;

  (7)违反甲方单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的、损害业主利益的。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应交纳本期租金的总数额的每日,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开始计算,违约金为每日.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房屋的,自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予以配合,各自拆除各自的财务及设施,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或给单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该原因而导致双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交纳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实行多退少补,相互应结清该费用。

  第八条有关租赁房屋的各种手续的办理。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应当办理的一切手续和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及许可手续等,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如须甲方或产权人盖章的,由乙方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将应当盖章的文件或申请书送交甲方。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配合盖章。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出租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 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 的 ,作为 之用,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XX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 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 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 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 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 元/月(大写: )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 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个月为免租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 元人民币(大写: )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

  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 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 %收取违约金。如连续 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出租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府邸(共五间店面),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2、本店面每月租金为xx整。

  3、乙方三个月房租一次性交清,于每个季度的5号之前交付房租给甲方。

  4、本店租期从x月x日起至 x年 6 月 15 日为止。

  5、签订合同后,乙方经营家具制作,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转租给他人使用,如转让给别人押金不退,并有权收回店面。如乙方要装修店面,不准破坏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准把装修材料拆走,如果拆走甲方不退回押金,乙方要按国家规定营业,做到文明经商,并按时缴纳工商、税务、物管费、卫生费、水费、电费、乙方不准拖欠。

  6、乙方如果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甲方不退押金,并有权收回店面。

  7、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合同租用期未满,乙方自行撤租,甲方不退回押金。

  8、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将此店面转租给他人,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9、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租,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乙方有优先租用房屋,并经过甲方同意,双方重新订协议。

  10、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 篇6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厂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 万,此后五年每年人民币 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实价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不含税,其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5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赁押金,以15万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税收、员工招聘、工资、设备维修、厂房维修,变压器维修等一切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负营亏,独立核算,因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提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每月提供的电表度数(电费单)将产生的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含国税、地税)与石粉处置粉、污染治理费等一切政府收费均由甲方代缴,乙方应当将款项在产生后七天内及时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责任事故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工伤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诉讼费等等。

  4、不得对所承包的厂房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履行,如确有需要改造,必须得甲方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就无偿移交给甲方。

  5、不得在租赁的厂房周围堆入石料及杂物,以免影响车辆及人员通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厂房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抵押承租厂房。也不得以合伙、合资入股的方式将厂房转由他人承租。不得用承租的厂房用作工商登记使用。

  7、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厂房从事黄、堵、毒以及、贩私、制毒、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厂房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环保要求。

  8、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厂房内应当公告设备安全操作指示,如乙方违反操作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承租期间内的消防、用电、生产加工、工人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等甲方不承担责任及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如遇到天灾、战争、政府征地需要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的各项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合同未到期间内甲方不可用任何形式收回厂房场地使用。在合同期间内购置增加的机械设备,乙在租期满后有权拆走,甲方只是提供空厂房。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变压器和水电到厂内,及工厂经常所需的有关证件。

  11、乙方租赁后,应当以自行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名义对外经营,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辉祺”商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使用。

  1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将厂房及设备完整移交给甲方,厂房内新增加或者安装的机器设备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任何厂房机器设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甲方有权直接扣押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作为部分违约金。

  2、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作为损害赔偿使用。

  七、本合同若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就出租打印机设备一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_____打印机___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_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收取乙方打印机押金____元,合同期满后将其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在租赁期间甲方免费负责打印机的维修和保养,所需零配件及耗材都由甲方负责,打印纸张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收费标准:每月最低基本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即可免费打印___张,超出部份每张按____元计算。

  四、每月__日为抄表结算日,抄表结算后__日内付款,若乙方不按时付款,甲方有权收机器,并从押金中扣除应收租金及第九条所述违约金后,退回余款。

  五、在租赁期间打印机出现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工作时间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乙方不可以召唤甲方之外的其它单位维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私自移机及拆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保管不当致使打印机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在租赁期间如果乙方遗失打印机,乙方必须赔偿人民币___元整(¥___)给甲方。

  七、在租赁期间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要求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且要求方无条件赔偿500元给对方。

  八、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打印机及附件退还给甲方。合同到期后壹个月内,甲、乙双方未提出解约,则视为双方自动延长此合同相同租期,双方不用再签任何合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租期和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打印机到位后立即生效。本合同生效后,若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由违约方赔偿人民币伍佰元(¥500.00)给对方。

  十、本台打印机起始计数器读为: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部分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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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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