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15 18:17:33 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汇编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汇编15篇)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 (套)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个月 付 个月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 ,

  , , ,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5、7 由甲方承担, 1、2、3、4、6、8、9、10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 (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3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3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1000.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按 200元/日 标准支付对方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贰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3

  凡租赁双方自行达成房屋租赁交易的,可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达成交易的,租赁双方应与经纪机构共同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应与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租赁代理机构将所代理房屋出租时,应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

  另外,在执行这3个租赁合同范本的同时,北京市还将对租赁合同进行网上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房屋出租登记、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存在虚报瞒报相关备案信息等违规行为的,管理部门将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罚。

  市建委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合同告知出租人和承租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或备案手续。租赁代理机构代理出租房屋的,经纪机构须代出租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或备案手续。

  据了解,为简化程序、加快办事效率,凡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的房屋租赁信息均实行网上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通过建委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无需前往服务站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未按时报送或填报虚假、错误信息,未及时更正造成纠纷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责任。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房屋出租登记、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变更、注销的或存在虚报瞒报相关备案信息等违规行为的,管理部门可责令整改、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违规行为。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继学

  使用方(丙方):________

  性别:_____,所属部门: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其中 元整(: )由乙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甲方,剩余差额 元整(: )由丙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甲方。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由丙方支付甲方,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丙方可代为维修,

  2、因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使用方(丙方):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租赁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进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示的代收代付对象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 租金账户“专门用于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账户“应与甲方自有的结算账户分开。

  除甲方按有关规定应收取的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外,租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务的,应在出租代理合同中注明所提供延伸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市建委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网上备案系统据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载打印付款列表并盖章后送交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向出租人代付租金并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付款信息。

  第四条 甲方将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时,应在合同中约定通过租金账户代收代付租赁房屋的租金。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单,甲方据此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收款信息。

  第五条 甲方要求从租金账户提取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的,应不超过租金账户同期收入的10%。确实超过同期收入的10%的,应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乙方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核对后予以划转。

  第六条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能将房屋出租的,甲方应将自有资金通过租金账户支付给出租人。

  第七条 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应用自有资金垫付租金,承租人补交租金后,甲方可从租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

  第八条 甲方提取佣金或垫付房租的,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银行审核后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自有资金账户。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发生变更、终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日内,在网上备案系统予以变更、注销。未及时变更或注销造成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开立的“租金账户“计息。

  第十一条 乙方详细记录“租金账户“资金收支情况,并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条 租金帐户存续期间,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对“租金账户“进行冻结或扣押,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租赁代理租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十三条 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及中介协会履行对租金账户的资金划转情况监督检查职责时,甲乙双方均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经银行和机构盖章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及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服务费用: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备案一份。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租赁期间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季缴纳(每个季度按三个月计算)。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给付第一个月租金元后使用,第一季度的剩余两个月租金共计____________元须于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缴纳给甲方;以后租金在当个季度期限届满前五日内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同时,乙方须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家电的押金,此笔款项自租赁期限届满后,若房屋及家电均无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6、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甲方财产,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条件的,本协议书终止履行。

  乙方擅自违反本协议书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前终止协议履行,且乙方缴纳的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七、其它约定

  1、协议书履行期间,承租房屋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之外,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的损坏,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完善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甲方有权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财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协议期限内若遇拆迁、改制、破产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书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4、财产移交清单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八、若因本协议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7

  立约人:

  出租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街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属名单)作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个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负责对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的正常维修。如因维修房屋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承租权,并应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应准许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属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改建、装修或增加设备。

  (四)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应交还承租房屋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日期内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因房屋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不遵守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起诉。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税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须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之家属名单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房屋/□其他房屋来源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各种日常写作指导,教您怎样写范文,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

  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范文参考写作网,教您怎样写范文。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

  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定:

  第一条 房屋标准、租期、租金、用途

  (一)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的房屋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为______室 厅 卫,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原购房发票、契税票/□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三)房屋租赁用途为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人,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四)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个月。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赁该房屋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在本契约有效期内,不进行房屋租金调整,但若由法律的新增或修改,发生新的赋税,及甲方对该房增减设备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付款时间:每次付款周期到期前7日。

  (三)押金: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此作为乙方履行本租约各项条款约定的保证,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房租,如乙方履行本租约的各项条款,在租约届满、乙方交还所租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当即将押金退还承租人,不计利息。

  第三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1)电费 (2)水费 (3)燃气费 (4)电视收视费 (5)电话费 (6)上网费 (7)车位费 (8)供暖费 (9)物业费 (10)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二)上诉费用执行市政及物业服务单位的征收标准,如遇相关部门调整,其调整差额由双方协商交纳。

  (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应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交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关费用。

  (四)因乙方(包括乙方来访者)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及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四条 房屋交付与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包括乙方来访者)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七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七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单月租金额度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未履行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日租金的200%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在租期届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如有损坏,甲方有权用租赁押金维修及补偿,结算则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五)乙方在租房期间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水电费、煤气费、有线收视费、电话费等各项费用,如租期满后仍有欠交费用,甲方有权用租赁押金偿还欠款及滞纳金,按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第十条 其他

  (一)如果本租约到期,乙方不能退房而又未预先提出办理续租手续,即为拖期,拖期租金为正常租金的200%。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本租约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备注及补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1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停车位。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

  (三)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编号:,房屋未设定抵押。

  (四)甲方身份:。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人数为_____人,最多不超过_____人,且应符合《北京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二)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移交房门钥匙及电卡、燃气卡等生活物资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

  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月租金标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转账),租金支付周期:___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5,7,11,12 由甲方承担, 1,2,3,4,6,8,9,10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自然损耗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及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7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不具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力;

  2、迟延交付房屋达

  3、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给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导致乙方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押金金额为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二)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押金金额为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四)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租金的 2 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2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 ;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 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篇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房产性质__________,证号为__________。

  该房屋抵押情况:__________。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

  水表:__________。 电表:__________ (其中峰数:__________谷数:__________)。气表:__________ 。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总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__________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4.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 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县)史各庄乡史各庄村244号。全部房屋共计17间,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地块为:东至甲方现有地块东墙土地所西墙,西至甲方现有地块西墙西大门,南至甲方现有地块南墙,北至南院北房不包括东库房约50平米及北房后面的棚屋和库房。地块总面积 1200 平方米,详见附图。其他条件为水电管路配备齐全,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和出租权,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企业及其地块的合法使用权证。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办公和生产用房。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

  (二)乙方已向甲方出示身份证或单位有效证明。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清理干净全部出租用房,并达到乙方认同的交付标准。

  (二)如乙方需进行房屋改造要经甲方同意,改造后乙方有将来要拆除部分的要有书面文字,否则视为原房屋结构不得拆除视为甲方所有。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年 2月10 日至 20xx年 2月 9日,共计1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优先续约权。

  (三)租赁期间,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从 20xx 年2月10日起至 20xx年 2月9日止,租金为:17万元/年;

  (二)租金支付时间:

  20xx年元月5日付半年房租20xx年7月9日付下半年房租

  (三)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直接将租金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二 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 、电费、治安管理费等费用,水电按表结算水4元每吨,电一元一度。

  (二)房屋租赁税费乙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20xx年 12月31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如房屋改造后按第五条的(二)执行。

  (三)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水电设施处于适用的状态,如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解决。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建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和安全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在合同期内,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具备使用权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达 日的,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2、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七条 安全事故责任,考虑到乙方居住人员多,防火放电防煤气,安全事故成为重中之重,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生炉子等明火取暖,不得乱拉电线等,如果因此发生任何责任事故甲方一律不予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沙河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两份,乙方执 一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4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人。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5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北京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

  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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