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精华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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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篇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与此相应,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徐汇法院房产庭统计,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约占该庭受理的房地产案件的三分之一,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建筑装潢工程纠纷案件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势。分析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和重点环节,有助于促进正确审判该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一、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诉讼主体看,原告为出租人、被告为承粗人的占大多数;原告为承租人、被告为出租人的较少;部分案件因存在转租等情况而需要追加第三人。
2.从诉讼请求看,以给付欠租最为普遍,一般还伴有给付水、电、煤等其他费用、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诉讼请求,此种情况与原告为出租人的居多这一情况吻合;原告为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则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居多。
3.从合同形式看,普遍为非标准合同,合同内容较为简单、不规范,有的缺乏必要条款,有的合同名称为合作合同、联营合同,租金则以补偿金、净利润等名义,合同普遍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从合同效力看,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占有相当比例,无效的原因主要是租赁房屋为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其中以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多数。
5.从审理期限看,不少案件审理期限较长,造成审理期限较长的原因主要有涉及转租的需要追加第三人,涉及装潢费处理的需要进行审计,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与其他房地产案件相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的比例较高。
二、商用房屋租赁台同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
1.租赁房屋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此类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不同于违法建筑,其建设是合法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之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对建设房屋取得所有权的进一步确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建设者对房屋仍然是具有财产所有权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出租则是收益的主要方式。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尽管建设是合法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可以认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具有房屋所有权并不等于可以出租房屋,根据《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出租公有房屋必须具有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出租房屋的必要条件,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中有“依法”的限制词。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判决收回房屋的,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处理装潢费的,法院应否对装潢费一并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退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法院对装潢费用应一并处理;而且,如果法院对装潢费用不予一并处理在收回房屋后,出租人成其他使用人对装潢可能有拆改,承租人另行起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另一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对装潢费用的处理原则,而法院对装潢费用处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主张,如果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主张,根据不告不理原则,不应处理,法院进行处理则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如判决收回房屋并处理装潢费用后,至判决生效和执行完毕的一段时间承租人仍在使用房屋,装潢仍需要进行折旧,这样出租人的权益就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外,如果承租人无过错且实际使用房屋和水、电、煤、电话等设施和接受服务的还应当根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以补偿或其他形式处理财产争议。
三、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环节
商用房屋租赁同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应当遵循合同自由、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诉权、法院有限干预等原则,注重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审查合同效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完全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是否属于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的民事行为,租赁房屋是否属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有效的,不应认定无效;可以认定部分无效的,不应认定全部无效。
2.审查过错责任。审查当事人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违约有无过错,是一方过错还是混合过错,是重大过错还是轻微过错,以及过错对继续履行、财产处理,赔偿损失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3.审查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对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当然不再继续履行,对于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鼓励当事人继续履行,如一方因过错而造成违约,另一方坚持终止合同,双方确实没有继续履行的诚意和可能的,应当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4.审查装潢费处理。如果合同终止履行,当事人对装潢费处理提出主张的,应当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交装潢工程的决算书和原始单据,并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折旧因素等协商报价。如果协商报价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委托审计。
5.审查租费处理。对于房屋租金和水、电、煤、电话、服务、押金等其他费用,当事人提出主张的,应予一并处理。
6.审查约定违约金处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应当依照约定违约金处理;如果约定违约金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7.审查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如果涉及转租的,可能终止合同的,应当将房屋使用人追加为第三人。对于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愿意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引导双方另行签订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判决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判决生效后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以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的损失。
8.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对于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的,可引导当事人采用标准合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严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当事人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一、在签订房屋合同前,作为承租人,需要对出租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取得了产权证。出租人不是产权人的,应当审查是否有产权人的授权,房屋是否可以转租。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位置、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辅助设施。作为出租人,最好明确房屋用途,防止承租人不按规定使用房屋。
三、应当约定履行租赁合同的'期限。涉及免租期限的,应当明确规定,避免发生租金支付纠纷。此外,单笔合同租赁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四、明确规定租金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租金可以采取固定租金和逐年递增的方式支付。租金的支付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年支付等,逐一明确各阶段租金的具体支付时间。
五、租赁房屋交付过程中,需结算双方承担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等费用,并对房屋交付过程作出书面确认。
六、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同意在租赁合同期满后返还。
七、租赁、出租经营性房屋涉及办理相关资质、许可证的,双方还应明确提供的相关文件或合作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小区号楼号房租赁给乙方,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乙方三口人在此居住。
第二条屋内设施
甲方出租的房屋内设施包括:全新美心实木门二个、美心牌塑钢门一个,窗帘、凉衣架、灶台、华帝牌燃气灶吸油烟机、地板砖完好。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开口费已交。水电开通,可正常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乙方租赁期限为个月,从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网费、取暖费、燃气费、电梯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合同。如甲乙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提前30天发布租房信息,并可带人去看房,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
租金每月元,乙方按年交纳租金,20xx年月日前乙方交纳全年的租金元。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六计算。乙方交纳租金后,甲方给其出具收条。甲方收房时已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垃圾清理费,预付电费,电卡预付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签订后甲方将上述单据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交纳的押金款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由甲方退回。乙方有下列情行出现,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终止合同:
1、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地板砖、实木门等)的损坏;
2、退房时不交回房屋钥匙或少交钥匙;
3、退房时不结清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等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退房时将有关物品留存房内不予清理的。
第六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经验证后甲方有权复印备存。乙方使用房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传销活动或其它违法活动,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给予赔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如有上述行为,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遵守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条: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交费用。
第九条: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在房屋内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不搬出租赁房屋的,属违约,应按照每日三百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您好!
贵方与我司于(下称《协议》)即将到期,我司因经营需要,贵方所使用的`厂房不再出租,因此《协议》期满后,不再与贵方续租。我司现向贵方通知以下事项:
一、 请贵方在《协议》期满( 年月日)前搬出厂房,如期交还厂房。
二、 贵方在搬出过程中应保护好我司厂房及水、电、暖等设备设施,确保我司厂房及水、电、暖等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如我司厂房及水、电、暖等设备设施出现损坏,贵方应给予赔偿或维修。
三、 如贵方逾期未搬离或未全部搬离,视为贵方遗弃剩余物品,我司有权自行收回厂房并清理,清理时,不会保管贵方的任何剩余物品,所有物品将做废品处理。
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于贵方,一份我司留存。
特此通知!
接收人:
通知人: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住置权的公园小区 号楼西起 间。房屋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用途:除饭店以外的经营用房。
三、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大写) (小写)
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五、租赁期间,因乙方经营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如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取暖费、水电费、卫生费、微机供水费、工商地税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如给排水、采暖设备)。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拆除损害固定设施。
六、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退还所剩租金的同时,赔付乙方一个月的违约金(以月均租金为基数)。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租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八、租赁期满续租时租金随行价,同等条件乙方优先。(此合同继续有效。)
九、本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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