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初中优秀作文8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优秀作文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优秀作文 篇1
青春不是红颜的娇美,也不是流逝的年华,而是心灵的年轻和一种亘古不变的心境。如果说童年是一本纯朴清新的散文,中年则是一部情节曲折的小说,老年又是一篇深赋哲理的杂文,那么,青春便是那充满浪漫朝气的诗歌。年轻的我们思绪每时每刻都在流转。那浩荡的激情,四射的活力,在自然界中追寻着天籁的纯真,采撷着绿色的.回忆。
迎着朝阳,有一团火焰在跳跃。矫健的步伐,运动的身影,愉悦的欢笑,无一不是我们青春跳动的脉搏。夏的绿意,是季节的青春。和煦的阳光,是青春的剪影。
青春不是挥霍的资本,而是进取的历程。我们风华正茂,可尚未抵达学富五车、满腹经纶的境界。因此,潜心浩瀚的书海,用知识充实青春,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在这样的青春阳光下,会更加绚丽。
走进晨曦,滴滴的朝露在绿茵茵的小草上看似更加羞怯,那润人心田的露珠在晨曦下光亮地闪烁,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那田间小路。这是童年与青春的笑声,轻轻回荡在我们十四岁的梦里,不惊醒。
十四岁的青春与梦想,沐浴在阳光下,振着翅膀飞翔。
青春是一条多彩的光带,在水面上漾动。水中那青春的信念,还是那样明亮。青春是一群冲天而起的萤烛,在黑暗中画出一道道暗红的光线,随着小小的光点变成漫天盛开的缤纷礼花。让天上的辉煌和璀璨更加光芒四射。这不就是无烦恼的随想吗?
在青春的岁月里,空气变得清新,流水变得明亮。
当星星还在夜幕中跳舞,黎明也悄然而至。当乌云还在飘飘然,阳光也洒下金黄。当我们还在嬉笑,年龄也悄然增长。就这样,还无暇顾及和童年说一声再见,已默默地变成一群“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懵懂少年,登上青春的列车,开始弹奏我们那串优美的音符。
青春岁月里,我们的梦,富有力量、潇洒和浪漫。青春的梦幻里,我们多情、迷惘、奋进。
青春的我们,人小志高。青春的我们,总是向往着幸福和美丽。当一个梦幻破灭时,另一个又冉冉升起。青春的我们,永远生生不息。我们这一代弄潮儿,在广阔无垠的天地中,自由的翱翔。青春的我们,浪漫如丝、如雾、如雨、如风。青春的我们……一半清醒,一半梦。
舞动青春,我们年轻,我们精力充沛。我们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好奇、探索和追寻。我们不要后悔,不要“老大徒伤悲”。我们会抓住分分秒秒为了目标努力奋进。我们会以夸父般的毅力,追寻属于我们的梦,一朝又一朝,无怨无悔。
舞动青春,舞动美丽的青春,舞动魅力的青春。让我们坐上人生的小舟,驶向那缤纷的梦想。
初中优秀作文 篇2
家,三个人,或是几个人组成的,其中大多数是三口之家,两个大人,一男一女,再加一个孩子,或许家中还有老人,这样的家会更和睦,但是,我的家,却并不是这样子的。
我的家,是由几个大老爷们组成的,都是我爸爸的同事,对我很好。首先说王叔叔吧,他的女儿在上高中,学习也还是不错,而且他和我爸爸是一起开始工作的,所以感情比较深,一般有事没事就聚一聚,而且他还答应我说:“只要你考上高中,森海塞尔没话说,肯定要买。”当然,他破产了,不过他好像很高兴的样子,愿意破产似的。
周叔叔,和我爸一起工作最久的人物,关系也是最深的,他有什么好东西(一般就是电子类的)都会给我和我爸先用用,分享一下,他就好像我的另一个“妈妈”,买个衣服,买鞋啊等等他都会和我一起去看,在旁边出谋划策,我也会听他的,他还答应我:“只要考上一中,你梦想的EL34肯定给你。”当然,他也破产了,而且和王叔叔一样,也很高兴,真让人琢磨不透。
唐叔叔,我学弟的爸爸,他儿子在上初二,我们关系也不错,他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在食物上经常让我丢魂,他经常去钓鱼,钓虾,而且每次都会给我做各种水产类的菜,特别是爆炒小龙虾,特别香,在我紧张的复习中让我饱口福,我也十分的谢谢他,因为只有他的菜才能让我找到胃口,不然我早就挺不下去了。
其实我最应该感谢的是我的奶奶,她很辛苦,一个人要干家里所有的家务,还要做饭,在我复习时也是她给我的'鼓励,让我更有信心学下去,这或许是我最感动的。
还有一个人,那个人我管她叫“妈”,表面上我表现的对她很恭敬,但是,心中不免对她有反感,一点小事就和我爸吵架,而且很频繁,一天没事找事,我爸爸不就是晚上回来的稍微晚点嘛,值得吵吗?还不是为了这个家,我不想多写她,她让我有的就只有伤心和失望这就是我的家,一个有些特别的家,还有许多人,都是我爸爸的同事,也给我了许多爱,给了我许多值得我珍惜的东西的,也许这篇文有些短,但是这是我的倾诉,最真实的倾诉。
初中优秀作文 篇3
亲爱的,我好想,好想你啊,这段时间你是怎么过的?是不是在整天的看电视?整晚的看小说?这段时间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睡足?有没有人在身边照顾你?亲爱的我告诉自己不在关心你的,但是我的心不能叫我不想你,不能叫我不担心你,不能叫我不牵挂你亲爱的无论你在哪里,我的心无法离开你,我也不想啊,但是我的人控制不了我的心,做不到不想,更做不到忘记。
亲爱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想起你,想起你的时候那种孤独的感觉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无奈,我们真的只是上天注定的玩笑,你对我的真,我不能否认,可是我对你的情也没有一点假,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为什么我不能照顾你一辈子,为什么这一生我不能陪你走过,我不懂,好想当面问你一句,我知道这并不是你的错,至少得不到想要的答案也可以托着伤痕离去。只要能够见你一面,诉说心里无数的话语,然后逃离这个世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慢慢的等待时间的灰尘来掩盖我们的点点滴滴。
都说没伞的孩子要学会在雨中奔跑,我们却是有伞任被雨淋湿的人,我们的伞呢?在雨中我仿佛看到了春天枯萎的花,夏天飘落的绿叶,我们的爱情难道注定就此夭折了吗?我们真的要各安天涯了吗?
真的好想把你忘记,可是你给的回忆总在无时无刻的提醒着我自己,你给我买的槟榔,你为我淋过的雨,曾经的男生宿舍,这座城市的公交站台,都是你给的回忆,最深的莫过于我们的别离,那个夜晚的十字路口,人行道上,你拖着行李箱,我为你擦去的两行热泪,看着我的宝贝哭成泪人,我却无能为力,每每想起来,我都仿佛听到了我心碎的声音,那是疼,是锥心的疼。
亲爱的,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你,也许你也有着和我同样的心情,只是因为现实的无奈,所以我们不可能在一起,我会一直想着你,也希望你能找到真正能给你幸福的人,他肯定比我好,至少不会让你为难。宝贝,我会一如既往的在无人的角落为你祈祷,迄求你过的比我好,如此一来,在爱你的路上才不会艰辛!
我是多么的希望我们能有下辈子,也许在下个轮回里,我们不再有距离,而我也有着健康的`身体,有着啃不完的面包,还有着帅的迷死人都不用偿命的脸蛋,宝贝,我会像歌词里唱的那样,“我会祈求苍天造物对你用心,不要让你变了样子,不管在遥远乡村喧闹都市,我第一眼就能够认出你”。算了,还是不要有下辈子了,我怕你会心疼我傻傻的等,其实我挺自恋的,我认为我很好,下辈子就让我做个女人吧,然后,就嫁个像我这样的男人。
我想,我是真的很爱你。无论我是否是你的过客,无论我们是否还会再次相遇,我爱过的,是用心来呵护过的。如果,人真的有来生,我还是会忘记这些伤痛,在我们曾经认识的地方,等你出现,还会用流氓的语气对你说“小妞,我带你逛街去”再次用生命去爱你。把你牢牢的抓住,不让你像浮云一样,从我身边溜走。
我知道后来的转机是你争取来的,我很感动,我也想过不计后果的放纵自己跟你在一起,我也有过无数次的把你找回来的冲动,可是我知道,我们之间不可能,我们输给了现实,你的条件我不能答应,我满足不了,
我是多么的希望我们能有下辈子,也许在下个轮回里,我们不再有距离,而我也有着健康的身体,有着啃不完的面包,还有着帅的迷死人都不用偿命的脸蛋,宝贝,我会像歌词里唱的那样,“我会祈求苍天造物对你用心,不要让你变了样子,不管在遥远乡村喧闹都市,我第一眼就能够认出你”算了,还是不要有下辈子了,我怕你会心疼我傻傻的等,其实我挺自恋的,我认为我很好,下辈子就让我做个女人吧,然后,就嫁个像我这样的男人。
我想,我真的应该忘记你了。无论以前有过怎样的缠绵与悱恻,无论从前的誓言多么美好与华丽,我都要学着忘记从前,因为你真的不会再回来,不是吗?做一个漂亮的转身,我要发挥我浅薄得可怜的毅力忘记你,从此,我会坚强!全世界都没有人欠我的钱,我干嘛要摆出一幅死了没埋的样子,其实我很不喜欢忧伤,只是它已变成一种习惯,习惯久了便会成了一种自然。这段时间我没笑过,但从明天开始,我要用微笑面对这一切,我,该改变了,为了我已逝的青春。
明知道不能再继续了,但是却又是那么的难以割舍,断了线的风筝,只能让它飞,无论怎样不舍,我们都已结束,想想心都在抽痛……我该怎样忘记你,该如何把你忘记,我该如何将你从我的生命里抽离……我不知道,真不知道,
宝贝,你答应我要照顾好自己的,不要挑食,不要减肥,你不是说你是大熊猫吗?可没有苗条的大熊猫哦,我知道你喜欢看小说,可我不想你有熊猫眼,我会心疼的,如果你的他不喜欢你的熊猫样,你就告诉他“女人身上没肉等于男人兜里没钱”。
我也很矛盾,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担心你,我放不下你,我知道我不是最好的,我心里的矛与盾,早已展开厮杀,已经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伤痕累累,这是我一个人的战争,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宝贝,我看到这样一句话“不想活就去死,死不了那我们就好好的活着”,我知道你是爱过我的,我从来没有怀疑过,现在我只要你忘掉一切不开心的事,做个真正快乐的女孩。
质本洁来还洁去,黛玉葬花那我们就葬爱吧,我相信你会找到比我好狠多倍的男孩,我相信你会幸福的,相信你会永远幸福,保重。
初中优秀作文 篇4
做了一回最好的我。当我看到这一作文题,满脑子的问号。最好的我是什么样的,我有过吗?思绪在飘飞……
嗯,我肯定地告诉自己:“伟力,你这个寒假做得不错,虽然不能说是这辈子做得最好,但是目前为止,算是做得最好的`!”
与很多同学一样,期末结束后,我受到了家访的“制裁”,而且我排在很前面。这让我感到害怕,因为之前还没经历过家访。在等待黄老师到来的时间,显得很是漫长。但该来的还是来了——黄老师如约而至。
客厅。
我,母亲,奶奶,黄老师围坐在一起。黄老师肯定了我在校的表现,也中肯地提出了我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告状”,没有批评,有的只是对我殷切的希望。
听完老师的话,我反思自己,确确实实没有很好地努力。我应该像黄老师期待的那样,珍惜初中时间,拼搏一回!给家里争气,给妹妹树立好的学习榜样。
于是,这个寒假我觉得开始努力了,而且,我真得做到了。这次,我不止进步一点点,我觉得做得很好……每天,我都早起不赖床,看书不晚睡;每天,我都按时完成各科作业,认真书写不马虎;每天,我都不沉迷电视,而是背书、巩固知识。
当然了,偶尔,我的缺点还是会出来捣乱,会扰乱我的心境,让我想到别处去。但是,我会严厉地警告自己,尽最大的努力地改变自己。
我也有优点的,比如,一旦心静下来,记忆力就会很好,很容易将知识记住。于是,我发挥优点,让它带领我走向成功。
我记得有这么一段话:生命是具有独立性的,就像两朵莲花不可能一模一样。属于自己的这朵,不管是什么颜色,都是唯一的,要尽力开出最美的样子。
我的人生,我做主。我做了一回最好的我。就要开学了,继续加油!
初中优秀作文 篇5
春姑娘迈着轻盈地步伐悄悄地来到我们的.生活中。她唤醒了大地上的一切生命,让一切生命告诉我们春天来了。
干涸辽阔的大地上一片寂静,小伙子们荷锄扛锨在田间地里忙碌着。姑娘们也在菜园里辛勤地劳动,还不时传出串串笑声。在山野上,小草探出了小脑袋,好奇地张望着。小树也发芽了。虫儿苏醒了,享受着应该阳光的沐浴。在校园里,书声朗朗,同学们都珍惜着这美好时光。
我爱春天,我爱美丽的春天。
初中优秀作文 篇6
近一个时期,也不是近一个时期,那在什么时候,现在确也难以考证了。不过也没关系,一个物件在一定的时代叫嚣的比较响,而且还产生了大量的回音,这便是自然又回到了人的本身。
记得昨晚我又做了个梦,梦中我走在光怪陆离的街上,看着周围晃动着无数裸体的人,在赤条条的灯光下移动,我有些不知所措,不敢往自己的身上看,因为害怕自己也光着身子。人总是喜欢把目光对准别人而害怕把焦点挪向自己,在不能断定自己是否和别人一样时,总是肆无忌惮地品评别人,而一旦觉察自己也是同属一类时,却又百般地辩解。这时有一个人贴近我,以致我只能看见他的瞳孔,他对我说:告诉你,这是文化。
醒来后,我发现后背沁出了一丝丝冷汗,顺着我的脊沟小心地淌着,我知道那绝对不是文化的汗。突然想起今天有一个聆听讲座的活动,急忙穿戴齐整奔向单位。走在路上见一人驾车在人行道上缓行,还不时地摇窗向挡他道的人吆喝,此人戴一金丝边眼镜,颇有儒派风范。街上行人各走其道,自然无人理会独在人行道上行驶的奥迪A6,此君只好愤然慢行。这不禁让我想起前些日子发生于北京某人行道的一桩“怪事”,一美国妇人用自行车挡住行在非机动车道上,面带笑容地逼着一辆轿车退回快车道,两车对峙良久,美国妇人终获胜。美国人好管闲事世界闻名,而国人则喜欢看闲事,却懒得搭理此事。
果然,一会儿闲事将至,车与一敞怀的农妇发生刮擦,倒车镜勾掉了农妇衣上一粒不值钱的纽扣。农妇毫不客气地用拳头擂了一下车帮,金丝边仿佛受惊般从车上跳下,先端详了一下车帮,后又看了一眼倒车镜,见无大碍,狠狠地瞪了一眼那个敢擂他车的那个一点不文化的农妇,愤愤然钻入车内。也不知他何时能从其中挣脱出来,驶入快车道,其实他只要在出小区时稍绕一下,便可驶入快车道,可他偏不,非要穿过人群熙攘的人流直入快车道。
待到得单位,步入教室,大家坐定,主持人宣布讲课开始,并介绍说这位讲课的仁兄是本市高校资深教授,专攻文化学,著作颇丰,很有些名气。待得这位教授翩翩而至,我一眼便认出他便是在路上与农妇发生争执的金丝边,暂叫他金教授吧。金教授的口才极好,论点引证丰厚,足见其学术功底,他先是纵论文化的渊源,再论企业的.与整个文化的区别与渗透,还就员工行为与企业行为的规范,论其重要性、必要性等等,一堂课潇潇洒洒意犹未尽。课间休息时,与同学攀谈,言语措词极为妥贴。
看着这个文化学者讲文化,似乎他讲得越详尽,我似乎对文化越迷惑。我不知道他在独处时,他所有的教养、原则、规范会处于怎样的状态,他是否懂得尊重所有与他没有关系但与他擦肩而过的人,他会怎样面对所有需要他帮助的弱者。他在家中是否也会保持一个君子的形象,尊重他的妻子和孩子以及他年迈的父母。整个这堂课,我一直在注视着这个道貌岸然的金教授,听不见他讲课的核心内容究竟是什么。
我实在是不清楚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活在文化的氛围内,文化已经把我们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重重地包裹起来,既使有某一个细胞在我们每天起床时遗落在被单上,我们也要郑重地审视一下它的历史。这让我忆起小时的一件事,一次夏天我去一个同学的老家,那是一个乡下,远远就看见同学的母亲在门口凉晒什么,见我们来了,忙将孩子拉进门,等我们走近时,他与他的儿子已穿戴整齐地站在门口。我对同学说其实没这个必要,本来是什么样就应该是什么样,可同学说他母亲说那是一种“礼”。我还记起在二战时的英国,为躲避德军的轰炸,人们每天都要进防空洞,有一个记者发现有一个老人每天进洞和出洞都会捧着一盆正在盛开的花。在他们的身上折射出的文化不过是代代积淀的习惯和信念,并彻底地渗透在生活的实践中了。
文化有时也是一种品质的体现,我们看见有许多的名刹、古寺以及处于原始状态山和水,经过人为的打造而脱变成一个旅游的胜地,而这所有的活动都被贯予文化的桂冠。文化何时成为被打造的物质。从而让我们对文化有了新的认识,原来文化可以变成工厂里生产的流水线,文化的品质打上了制造的烙印,于是便制造出了性文化、厕所文化、鬼魅文化等等。现在的我实在说不出人类的什么行为可以不叫文化的,文化成了我们附拾可取的物件,这标志着什么呢?
那种深藏于我们内心属于融与血脉的东西渐渐地被岁月代谢掉了,我们又该如何地面对人群的日益膨胀而带来的日益复杂的人际关系。当文化变成了一种张扬,变成了一种目标,变成了一种工具,变成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的时候。我们还能在文化上传承什么呢?
初中优秀作文 篇7
中国历来特别重视家族传承与家庭教育,自古就有许多家训,甚至是今天个别有名望的大家族依旧延续着祖上的谆谆教导,一经提起这些家风、家训来聊聊时,自然会别有一番滋味和特别自豪的情感。
记得小时候每每外出时,我的父母会百般叮咛:紧睁眼、慢张口、谦虚谨慎、待人接物要有礼貌如此云云。我的父母的这些教育使我领悟到的无怪乎是:谨言慎行、为人低调。这些教导的话语虽不大气,但也相当的适用中肯,在普通民众间为人处事去使用也是恰到好处的。
每当穿梭在文化名城的小巷深处时,不经意间就会看到“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匾额。尽管房屋已是老旧简陋,但有了这些穿越历史的家训,才更能显示出房屋主人曾经沧桑的经历以及世代延续家风所带来的家业平安的传承。细细品味这十个字,不免让人陷入沉思,回味深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家风”传承的.重要性,不亚于血缘的传承。“忠厚”与“诗书”,就是中国古人所强烈追求的理想精神与文化特质。古人渴望这种精神与生活方式能够世代相传,也就把它作为家族兴旺与骄傲一种图腾符号。
中国古代重农桑,“耕读传家”是古人世世代代最理想的生活方式。耕田既事稼穑,又丰五谷,既养家糊口,又安身立命。读书则是既知诗书,又达礼义,既能自强不息又能厚德载物。然而中国历史上大多数老百姓虽与名门望族无缘,但他们都有自己的家风传承。透过历史来看,每个家族好的“家风”都称得上是中国人千百年来薪火相传的信仰,所以“耕读传家”就是在以农耕文明著称的中华民族中所有中国人共同的家风了。“耕读传家”不但让国人学会做人,而且还让国人学会谋生,从古至今已经深深印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了。
历史上能够传承数十代、辉煌不灭的家族是不多见的。大多是显赫一时,后因家风不继,子孙不能够维系家风,或是世事变迁大难临头,使得家族分崩离析,瞬间灰飞烟灭,给后人留下“俱往矣”的无限慨叹。正如《红楼梦》里的“好了歌”唱得一样苍凉,“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一曲残香,就会又给我的漂浮出了历史上曾经的那份感伤和苍凉。然而在今天千千万万个家庭中,还能有多少“蛙鸣稻浪,诗书吟唱”可言呢?渐行渐远的“耕读传家”也许就只能成为当今世人的无限乡愁吧。
有幸读到《曾国藩家书》,全书以“重德修身”为宗旨,真实细密,平常而又深入地教化着子孙后代。曾国藩对自己及家人要求非常高,不仅在封建的清王朝末期成为修身治家道德楷模,也让崇尚礼仪的儒士大家称誉为“道德文章冠冕一代”。 曾国藩认为持家教子要注意以下十事,勤理家事,严明家规;尽孝悌,除骄逸;习劳苦为要义;不可有余财;联姻不必定富室名门;家事忌奢尚俭;治家注重:考、宝、早、扫、书、疏、鱼、猪八字;亲戚交往宜重情轻物;不可厌倦家常琐事;择良师以求教。《曾国藩家书》可谓概括了中国古代持家立业的基本生活理念和世代相传的传统。无论是从修身持家、交友教子、还是处事理财、为政治学等都十分的详实细致,对于我的现世也不愧为一部生动的生活宝鉴。这些教导对现代人仍有教育指导意义,也令现代的“纨绔子弟”以及那些被“官二代”“富二代”坑过的“爹”们感想颇深吧!
生活中我的要懂敬畏,做人要有底线,这是我的在中国传统教育中所总结出的教诲,即使在不懂敬畏、缺乏底线的今天仍有无数中国人在坚持。我的必须坚持好的家风,好的家风能够培育出家之骄子、国之栋梁;树立好的家规就能够培养出更多的品行良好的国之公民。
初中优秀作文 篇8
今天,我发现我的小红薯掉下来了,有两条长满叶子的枝干脱落了,但看到新的芽又“含苞欲放”了的时候,心里又高兴了起来。
芽下的小红薯已经长上了一些“小豆豆”,皮变得皱巴巴的,我用手捧起来,哇!小红薯的.出白嫩白嫩的根了,我回到房间等了一个小时,继续观察,我发现,土壤竟然翻了起来,露出了一条条根,哦!原来,这里不够长了,这根也可以做“气生根”了!
那棵新芽长得够壮的了,底下的茎微泛紫色,上面的嫩叶很柔嫩,我叫它小娇叶,上面那丛茂密的枝叶叫叶美,掉下来的两条枝叶分别叫叶长和叶壮,而小红薯呢?我叫它“薯妞胖胖”。
薯妞胖胖的精彩表演至此结束,明天它们的“生长大排档”又会有什么奇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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